阳光碎片(1~28) by 清响 我们并非相逢在眼前 我们也曾早晚常想见 为了什么总是见一面 靠一边 不能够常把话儿念 心里分明是常挂念 嗬哟嗬哟说一遍 只怕说出来 也惘然 只能把话儿念……” ——邓丽君《三年》 第一章 活到二十六岁,有两件事让我刻骨铭心。 一件是我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因伙同他人在男生寝室兜售望远镜继而在女生寝室卖窗帘一事,被定性为打击投机倒把分子典型,抓进校公安处接受批评教育——那也是我唯一一次面对警察叔叔的盘问——虽说我至今没想明白他身上的到底是警服还是我们学校的保安服。另一件就是在我二十六岁的时候,今天,此时,此地。 没人规定美丽的夜晚就该平风无浪,所以我很幸运地住在一个失火的酒店里。 当时我刚合上眼,周公影儿都没看着就被刺耳的警报声以及女人厉声尖叫“着火了!”惊醒——后者所占比例居然远远大于前者。我不情愿地张眼拧灯看表:凌晨一点半。在这种时候着火,看来下次出差选下榻之所也要先看看风水。 因为没有看破红尘生死由命的觉悟,所以我决定逃跑。刚下床就发现我曾经引以为傲的睡眠方式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出现了问题。依我的观点,人在睡觉的时候就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放松。所谓最大限度,自然包括身体各种部位——说明确点就是裸睡。我是个二十六岁,有正常身份地位的社会人而非自然人,没有就这么冲出去的勇气。好歹也要找件衣服遮体,一找才发现方才回来时被酒精刺激得走一路脱一路,走到床上刚好脱完,是以外套衬衫都堆在门口。叹了口气,奔到门口蹲下,衣服还未来得及拣起,一口浓烟顺着门缝挤进来呛进肺子里。 头一昏倒地,心想完了这回可真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了无牵挂了——据说人临死时,他曾经历过的一切可以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放电影一样闪过脑海。于是我撑着最后一丝模糊的意识想我死了是否真的了无牵挂——我六岁丧父,二十三岁丧母,无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我至尽未婚,无妻无孥,抛妻弃子这一条委实不符;我无宗教信仰,祷告阿门什么的也免了;凭借我在某方面的超强记忆回想,除了我这条命之外好象也没什么值钱东西。思来想去,我还是犹豫着挣扎,用最后的力气扯过衣服遮着身,很可悲地发现我白白为国家贡献了二十六年的农家肥。 不对……我还没有结婚啊。我谨慎地选择将这句话作为遗言,用明显底气不足的声音喊得头昏眼花。一扭脖子,正准备英勇就义时,身子突然横向悬空,接着便飞速平移。我无限留恋地看了眼落在地上几乎耗费了我置衣费全部家当,为了面试咬牙放血的名牌西服,真正肉痛的昏了过去。 一般小说电视剧里描写到此类情形时,通常是一闭眼不问世事,一睁眼别有洞天。 所以我睁开眼时着实兴奋了一把,不是因为死里逃生,而是这样戏剧性的情节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在有生之年得以一遇的。是以我谨遵先例,不可免俗地问我的救命恩人,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走廊。 走廊……是我房间外的走廊?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四周的火舌浓烟,深刻体会到虚构情节果然是不能相信的。小说源自生活没错,但后一句“小说是艺术的升华”才是精髓所在:他居然把我只抱出了还没着火的屋子,来到火势凶猛的走廊…… 有你这么救人的吗?我捂着鼻子喊。 我有什么办法?他皱着眉白了我一眼:你太重了,我抱不动。 你还是个男人吗?连个……也抱不动。意识到自己的性别没有立场用这句话责备他,只好瞪着空无一人的烟火弥漫的洞天胜地傻眼:怎么办怎么办?我要是还在屋子里说不定还有从窗户逃生的机会,现在被火包围了,你吃饱了撑的管什么闲事? 窗户?二十八楼你跳窗户闲死得慢啊?怎么办,一个字:冲!说罢不由分说拉着我冲进火海。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何等英明。我除了左肩右腿后背二度灼伤外加被坍塌的木头砸成左脚粉碎性骨折之外,几乎毫发无伤。更令我欣慰的是在急诊室里看着电视上直播火灾现场,救援飞机载着从三十二楼从窗口呼叫获救的幸存者甜美的微笑,边摆出“V”的手势边向着镜头飞吻。通过此我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我要更正一个错误:除了我这条命之外什么都值钱。 正当我笑容满面考虑我要不要把电视砸了的时候,我的救命恩人用缠着纱布的左手很适时地向我打招呼,理直气壮,神采飞扬: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我强忍着将手中揉成团形的报纸当棒球投的冲动,温柔一笑;是啊,我能平安无事真多亏你了。如果你不介意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一并赔给我的话,我会更加感激你的。 他挑起眉毛:我的酒店烧光了不算,居然被自己拼命救出来的客人勒索…… 等一下,你说这间酒店是你的?我有点诧异。 是。他肯定。 换句话说你是这间酒店的老板? 是。他更肯定。 这样就更方便了。我越发温柔地笑起来:人身安全保险,客户医疗保险,外加我被烧毁在房间里的西服——我只穿过两回,三千六百块。而且我不认为男人的裸体有什么好看,麻烦你将双脚平移一百八十度,或者直接帮我找件衣服——住院服我也不介意,但前提是住院费要算在你身上。 他气定神闲看着我:有没有第三种选择? 没有。我斩钉截铁,不给他展示自己的机会。商场如战场,谈判也是一样。掌握主动权才能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况且我只是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初没被烧死的侥幸已经变成烧个半死的沮丧,我受伤的身心需要些补偿与慰藉也是人之常情。 那你咬我这一口可怎么算?他举起缠着纱布的左手,不用透视也知道,那里包着我因一时激愤留下的美丽牙印。 那个我们另算——我要打电话。 我面无表情接过他递来的手机——其实我完全可以凭这一条向医院举报,给他添点小麻烦的,无奈我现在没那份心情——确切的说是没那个必要,因为这牵涉到我的切身利益——举报了我拿什么打电话。 简要地向公司汇报了一下我这边的工作情况,对烧伤这事却是只字未提。一来丢脸,二来提了也没用。按规定时间是死活赶不回去了。对于我这个尚在试用期,只负责跑腿出差的新人来说,时间就意味着机会。耽误的时间越多,得到这份工作的机会就越渺茫——不管什么原因。我打电话也只是流于形式,相当于告诉部门经理这份工作我不想要了,您另请高明吧。 欲哭无泪地挂了电话,看他脱了外套劈头扔来:先赔你一半,另一半等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再脱。 老师没教导过你要文明用语吗?我皱着眉披上衣服,一头倒下补我方才被打断的觉。 第二章 在医院住了浑身长草的一个月,不知是我的威胁起作用还是他良知未泯,我所提及的费用一分不少也一分不多地存进我的帐户里。但我对他的印象依然没有改观:我在一间公司里能创造的财富岂是这点钱能衡量的——说实话我还是在意那个“一分不少”。我并非拜金主义金钱至上,我只是觉得如果没有钱,那我的存在就找不到任何意义证明了。 一个月后我拖着重伤初愈的身子回到公司,想着古人说遇火则旺遇水则发真是颠覆不破的真理。部门经理很客气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许啊,这个职位不适合你,我们不能糟蹋人才啊。相信还有更好的机会能让你大展宏图大施拳脚大干一场…… 经理你不用说了,我知道。我礼貌地打断他:我这就去收拾东西。不过——我翻出随身携带的合同书:依此规定,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解雇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因此从今天起三十天内的正式工资理应照付。加起来一共是七千六百二十元,我希望能分文不少地交给我——经理您还有什么事吗?没事?那我先回去了。 不等他说完,我转身就走——这算是我做过最有骨气的事情之一了,当年从校公安处出来都没这么理直气壮。虽然我一边走一边懊恼着怎么忘了在合同里加上工伤保险。 我就这么又失业了。你要是问我这世界上什么事最可悲——一个二十六岁的男人,没家,没钱,没工作没女朋友,只有一间租来的仅够一个人居住的小公寓和一只弱智杂种名唤皮蛋的沙皮狗。我再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比这还悲惨。而这一切又因为一场莫名的火灾——不,确切地说是一个和我养的狗有着一致兴趣的人,变得更加悲惨。 皮蛋你又从哪抓的老鼠!快吐掉!我做好最后一道菜时皮蛋扭着它肥得离谱的身子蹭进来,嘴里一根灰不溜秋的尾巴还在垂死挣扎。我一直不理解像我这种赤贫水准的人家怎么会养出这么一只富贵狗来。上次我带他去散步是正碰上楼下的王大妈,她笑咪咪地看着皮蛋说哎哟小许啊,你这猪上膘可真快——啥时候出栏,也让大妈我尝个鲜?我赔笑说快了快了,还差个一百多斤,然后火速折回,再也没带皮蛋出过门。 “皮蛋过来,给你好东西吃。”安影在饭桌旁招招手,扔过一块酱牛肉。 “它再吃就要串种了。”我端着刚炒好的香菇油菜,拿掉围裙擦擦手,把皮蛋赶回它的老窝。 安影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我们是在两年前认识的。和他一起的好处就是你永远也别想从他嘴里听到让你血脉赉张打人毁物的话来,舒服。他脸上的表情也是永远的温和宁静,就像冬天湖面上的冰。但是他并不冷淡,不然我们也不会一起坐在我家的餐桌上闲话家常了。 “我说,什么时候把你男朋友带来吃饭好了。”我拿起杯子。 他一口呛到,猛咳几声,放下饭碗:“你这么小的地方,能挤得下我那些汤米格林艾德华阿文小风阪本一郎……吗?” 这回轮到我呛了:他这个人到处留情滥交到可以我是有所耳闻的,但没料到会滥交到这种地步。基于我自己的切身体验以及一个好朋友的立场,我语重心长拍拍他的肩膀:安影啊,生命诚可贵你不会不知道吧?你再这样下去当心得艾滋啊。 这个我比你清楚。安影微笑着拉掉我的手:你最近都没到我那儿捧场了。出什么事了吗? 安影在城边子有家酒吧兼旅馆。地方不算大但生意很好,原因就是在这个酒吧卿卿我我的皆为男性。我从前每个月都会去个一两次——声明,我不好那口,纯粹是为了看安影,顺便拐回几瓶某某年某某地产的贵地要死的红酒装饰家居。安影什么时候西餐料理吃腻了想换换口味,就会到我家来蹭饭——就像现在这样。有时候我真怀疑他之所以愿意和我这个圈外人交朋友,纯粹是冲着我的京酱肉丝和滑溜里脊来的。 于是我把一个月前那晚的午夜惊魂简明扼要地复述一遍,中间自动省略我的个人嗜好一节——要知道我如果是女人,在安影面前反而会比较安全,不幸的是我也是个男人。虽说安影不是那样的人,但防狼之心不可无,难保他不会因为我一句话好奇心起,想在我这留宿以探究竟。 “这么说来你现在是失业闲散人员喽?”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 “还差二十九天,合同法规定三十天到期。”法律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最强有力的武器。 “找不着工作就别找了,到我那里去帮忙吧。” “你又缺人手了,想拉我下水?我往那一站你也不怕砸招牌。” 我对自己的魅力很有自知之明,这也是由我二十六年来居然一个女朋友也没交到的惨痛经历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没关系,客人里总会有些品位特别的人——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我给你考虑时间。” “考虑?考虑什么时候举报你个大鸭头。”白了他一眼,收拾餐桌上的残局往厨房搬。安影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时刻不放弃将我纳入他们行列的努力。好在我人穷志不短,顽强固守着我纯洁的心灵和身体。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吵醒——部门经理鸡感冒一样的声音自话筒那端传过来。我不记得我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清楚,但既然经理亲自打电话给我,没准真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事实证明果然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重要到我自己都觉得茫然。若不是经理一直拍着我的肩膀,我真想跑到窗口看看今天的太阳是从哪个方向升起的。长到这么大,被人开过的玩笑不算少,但今天这个玩笑可真开大了。 待我反应过来经理说的确确实实是“由于你的突出业绩及卓越表现震惊高层,总裁亲自决定提升你为本公司总经理”时,我已经站在那个平常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总经理办公室门前了。木然地敲门进去,看见满屋子阳光。 现在是上午八点三十分,光灿四野,激烈柔和。前方被晨光笼罩的背影投射在桌子上,片片阴鹭。听到我微弱的气息,椅子转过来,露出一张绝对可称完美,男人女人见了都自惭形秽的脸。 第三章 “你伤好了?”他微笑着开口,心不在焉地翻弄着手里一叠资料,口气亲切得好象我楼上的李大娘。 “承蒙总裁关心。总裁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莅临,指导工作,真是事必躬亲,劳心尽力,英明神武,和蔼可亲……”搜肠刮肚想着一切能用在他身上的赞美之辞,就差“温柔美丽开朗大方纯洁善良”了。 “看来你还记得我。”他放下资料,头向后仰,悠闲地转着皮椅:“那你还记得这个吗?” 他抬起手,清晰的牙印儿在拇指根处闪着紫红的光芒:是你说这个要另算的。 “总裁您大人大量,不会为这点儿小事儿就记仇吧?”我心有点发颤:这已经明显能嗅出危险气息了。 “我很欣赏你临危不惧的勇气和强烈的金钱原则观念,没想到这么好的员工居然就在我的一家公司里。这样的人才不晋升多可惜啊!”他故意加重了“可惜”的语气,眼里明显露出一丝嘲讽。 “那可真多谢总裁看重了。不过更可惜的是:我已经被这家公司解雇了。所以——”我鼓起勇气,几步走到桌前:“抱歉了,我已经不在你的管辖范围之内了。再见。”我转身就走:有点智商的人都能看出这好比黄鼠狼给鸡拜年。工作没了不要紧,把小命丢了那可真是得不偿失。逃命向来比什么都重要。 “月薪五万,不算提成分红,外加别墅跑车。” 我停下脚步,回头见他垂着眼,摆弄着手里坠着颗小金球的项链。 我叹了口气:这样明媚的春光,最适合某种人拉开窗户,迎着清新的空气,和煦的春风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就这些?不介意的话我要走了——希望你能把手上属于我的东西物归原主。” 一扬手接过火灾那天被他捡到,原本挂在我脖子上的项链,他笑得更加和蔼:“再加20%薪水。” 我不再多话,转身就走,以免呆会儿走晚了上了他的圈套——许树阳虽然很爱钱,但也很珍惜生命和尊严,不至于沦落到牺牲自己来赚些屈辱钱——他让我看牙印时我就知道:一旦立场不坚定栽在他手里,我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许树阳,你就这么走了?”他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我苦笑一声:怎么可能就这么走了,六万呀!那可是一个月六万啊!! “安影,一个月六万啊,六万……” 猛灌下一杯红酒,我声泪俱下向他控制着资产阶级欺压小老百姓的罪行:“他居然拿钱来压我,他明知道我一生最爱的就是钱啊。六万……一个月六万啊……” “喂这是红酒不是二锅头,有你这么灌着喝的吗?”安影心疼地抢过杯子,换成一杯冰水:“谁让你命苦惹上你们总裁。他势力有多大你又不是不知道;从酒店餐饮制药电子到房地产……哪项没有他魏氏的影子?” 我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啊,不知道他是我上司就万物皆空了! 懊悔着自己的闭目塞听:事先怎么没打探一下魏氏新任总裁魏遥光旗下到底有多少公司,结果将自己逼上梁山,咬牙而反。 “你考虑好以后的退路没有?不如就在我这干吧。门卫保安服务生任你选——当然,如果你愿意那个我也没意见……” 想想也真是没什么退路了。大四没念完就肄业,没毕业证没学位证,相当于根本没念过大学。拼了三年换了无数次工作,迄今为止就属这份最好最有前途,居然又这么毁了——而且是在月薪六万的强烈诱惑下失业的。受不了这落差的痛苦,安影又把酒藏了起来,无奈只好猛灌冰水。 安影小心地看着我——他不让我喝酒自有他的道理,不然受损的不止有我的身体,还会搭上他的生意。可惜已经晚了,我对于酒精的敏感度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他无奈地看着我红着脸起身,来到一个昏暗的角落,“啪”一巴掌甩在正喝着酒的男人脸上。酒被震洒了一身。 “树阳……”安影慌忙拉住我,转头笑着看向沙发上脸色阴沉的男人:“魏先生,他喝醉了,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安老板的朋友?”魏遥光放下酒杯,拿起手绢擦着衣服。 “魏先生……别为难他,算我求你。”安影的语气里似乎有一些颤抖,我不明白他在怕什么。是怕这个我第一次在他酒吧里见到,却足以买下几千个这样的酒吧的魏大总裁的力量吗? “安老板说哪里话。”他站起来,微笑着看着我:“我和他无怨无仇,是他先主动打我的,怎么能说是我为难他呢?” 他突然一把从安影身边拉过我:“308号房,照例。” “魏先生你不能这样,树阳他不是……” 我模模糊糊听到安影有些绝望地哀求,知道他想说我不是同性恋。是,我不是,但我曾犯下的错误让我承受了什么承受了多少,安影你不知道。谁也不知道,除了我自己,和“砰”一声将我摔在房间的门上,逼视着我眼睛的男人。 “你能不能先让我说句话。”我定定看着他深邃明亮的眼睛开口。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这是作为你对我无礼的惩罚……” 我偏头躲过他的嘴唇:“月薪六万,还有分红和提成——你可不能言而无信。” 他停下来,有点惊讶地看着我:“你同意了?” “还有房子跑车——房子我要带游泳池的,车子随意——暂时先这样,等我想好了会再补充——总裁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我趁他愣神的空挡甩开他的胳膊,扭门就走。 “树阳……三年了,你还想再逃避吗?” 我一震:今晚这风,还真是寒冷。 第四章 嗯,这样就可以保持同步了~~~知道还是有大人喜欢这个文的,清响终于可以不在惶恐,都贴上来~~~ 还有,关于清响在露上的名字问题(先喝口水,预备一下)当初清响在露申请的时候,等了好久都没通过。正好偶的一个朋友,就是“艾蜜莉”,她把露上的号给我,我才能在露上发文(多谢艾蜜莉,一直很支持清响,鞠躬~~~)所以,就是现在这样的情况,在露上的名字一直用“艾蜜莉”,转载的时候都是用“清响”。是很麻烦的说,但是也没办法~~~~就酱子,希望阁下能支持~~~偶鲜的专栏也是新申请的,欢迎去逛逛。http://ww3.myfreshnet.com/GB/literature/li_homo/100039974/ 还有,以后清响没时间贴的时候,就拜托我的艾蜜莉MM帮我转过来。希望大人们支持,谢谢^_^ 第四章 我曾经设想过无数种可能,但绝不会想到时隔三年,我和魏遥光会以这样的方式重逢。 我被他的公司派去出差,住在他开的酒店里,被他救出火海——虽然这个说法有多少合理性尚且有待考证——在我朋友的酒吧里被他逼回三年前的回忆——第二天我酒醒后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发呆,思忖着搬到好几百坪的别墅里这天花板是不是也这样矮,这样清晰。 我们是青梅竹马。 昨晚我挣脱魏遥光后,来到安影房里,劈头就是这一句——我不再怀疑我是喝多了烧昏了头,居然不着边际的就这么一句话。 魏遥光大概早就走了。虽然我不理解我在这个城市住了两年,到过安影的酒吧N次,却为什么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在这里看到他——也许只能用冤家路窄解释了。我想他对于我们这次重逢应该也委实刺激得不轻,以致怕我看到他完美的背面而颓然逃离。 我们是青梅竹马。 安影只静静看着,听着,不时倒着酒,等我仰头喝干,再倒一杯,听着我语无伦次的故事。 “我们……是青梅竹马啊……青梅竹马……”记忆里喝到只能含糊不清吐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安影搀起我:你醉了,我送你回去。然后我就在这催眠一般温柔和煦的咒语里闭上眼睛。 魏遥光大我一岁。从我记事起就从未在我眼前消失过。我爸爸是个不卖座的作家,一生除了写字再无他能;我妈妈是中学英语老师。这样的结合注定就是“贫穷”的代名词。尽管如此,我们家却从未受过别人歧视,相反总是有很多人用一种艳羡的目光瞻仰着我们——原因就是我们家身后的庞大背景——魏氏企业,这个全国都举足轻重的名头,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我六岁的时候爸爸就病逝了,时年三十二岁。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他的印象也越发模糊。但那温和的笑容却深深印在我脑海里。因为自他离开后,笑容一直没有消失,只是换了张脸呈现在我面前,那就是魏遥光。 妈妈和魏伯母是很好的朋友,非常非常好。所以从幼儿园起,我便和魏家少爷形影不离,享受着很多额外待遇。然后是小学,中学,直到大学…… 意识有些模糊,看看表已经七点多了。头痛欲裂地撑起身,开始了我作为公司经理的全新一天。 那个前天还对我颐气指使的营销部经理今天便判若两人笑靥如花:小许……啊不,许经理,我早就看出你这孩子后生可畏,一定会有这么一天,飞黄腾达,大展宏图大施拳脚大干一场…… 黄经理你牙齿上粘着片菜叶。我彬彬有礼地微笑着看他闭嘴,脸色由红转青,再由青转白,径直走进办公室。 这间公司只是魏氏旗下众多不起眼的子公司中的一间。上次若非魏遥光来向我讨债,根本就不会移动尊驾。事实上这些公司就好比古时候皇帝的后宫,眼巴巴盼着皇上能临幸一次,就此飞上枝头变凤凰,而被遗忘的便成为明日黄花空守冷宫。所以本公司因我而得了魏大总裁的青睐,手下那些员工热切期盼,既羡又妒的眼神便都齐齐盯着我,恨不得我能变个褒姒妲己杨玉环似的美女妖媚惑主,那他们就能臣以主贵,有了向上爬的机会——最起码奖金是不愁了。可惜我许树阳没那份能耐,样貌平平身材一般,也学不来那些西施捧心贵妃醉酒。是以上任一个月,他们企望的天子临幸万人空巷的激动人心的场面一次也没出现过。员工们热情渐失,开始怀疑我到底用了什么方法爬到今天这样一个位置,冷言冷语日益增多,我内忧外患的凄苦处境可想而知。 我倒没太注意这些事,甚至还有些侥幸。他来不来跟我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我的工作只需向我再上一级统管此类业务公司的负责人汇报即可,根本就没资格打扰到日理万机的魏大总裁。这样一个外人看来很了不得的提拔,于他而言不过是动动小指——前秒刚动完,下秒便又恢复原样,根本不记得曾有过这样的变化——至少这一个月没有。我曾经以为自己是最了解他的人,但今天看来完全是我一相情愿自以为是。况且三年不见,这个魏遥光和那个魏遥光又有多少形类神似我又如何知晓。我也用不着每日提心吊胆猜测,他会以何种形式报复我,搞得惶惶不可终日。 不想他到底有何目的有何举动的日子倒是很轻松。我很快搬离了那个租了两年除了厕所哪都出水的小单元,住进带游泳池,各种设施一应俱全的高档住宅区。有钱是一种罪恶,这种观点在我看到那个从厨房一眼望不到阳台的花园别墅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皮蛋这只死狗,居然奇迹般地瘦了下来,瘦得皮包骨头形影相吊,弄得我更不敢带它出去,生怕什么动物保护协会看见指控我虐待宠物。 只是安影。这一个月来我没去过他那,他也没来找过我,虽说我对于他的酒吧里有什么样的人出没从来也不甚在意,但得知他的顾客里有我的故人兼顶头上司,堂堂魏氏大总裁时,多少还是会有些谨慎。虽然目前各大报纸新闻媒体尚未出现“魏氏总裁性取向特别,疑是同性恋”之类的报道,但对此敏感一些毕竟没坏处。安影是个聪明人,我也还想拿一个月六万多的薪水。我们不会蠢到自掘坟墓。 “许经理,这是今天要处理的文件,我已经帮你归好类了。”林烨笑咪咪放下一叠文件。 “谢谢。你今天衣服颜色很漂亮。”我真心称赞:淡淡的黄,像暮霭里的沉阳。林烨脸微微一红,帮我桌上的向日葵换了水,转身离开。 林烨是我的秘书,人很漂亮也很能干。虽然我为她受某人摆布,安在我身边监视我一举一动的命运感到有些悲哀,但我还是很感谢她能对我付出感情——再怎么隐藏,爱是永远也应藏不了的。 我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桌上的葵花,看看表还有半天时间。昨晚安影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好久不见,想让我到他店里叙个旧。我没有不去的理由,况且这件事和他也没什么关系。我还是很喜欢他这个朋友的,就这样断了线岂不可惜。人生本就无趣,有时候朋友就是唯一。 我们定在晚上八点,但我今天没什么事,想到晚八点时马路上肠梗塞一样的车流实在头疼,所以六点多时便开着公司配给我的车向城西开去。 “先生一个人?一起过来喝一杯怎么样?”坐在吧台前忍受着这种无聊的搭讪,我礼貌地用“NO,SORRY”回绝——这个城市有很多外国人,这里自然也不例外。毕竟能为某种有特殊需要的男人提供特殊需要的地方,要远远少于名正言顺的纸醉金迷——哪怕在本质上根本就没什么区别。 八点三十……我决定不在等,直接去找他——今晚九点我还有个宴会要参加,迟到了会影响公司形象——说不清为什么要注重什么公司形象,连自己想来都觉得道貌岸然。 安影的房间在二楼偏里的一间,不大但很安静。上次在他那里又喝又吐折腾得一塌糊涂,现在想起来还有些过意不去。 抬手敲门时发现门没锁,奇怪安影不是这么粗心大意的人时,一阵奇怪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急促的喘息,暗哑的呻吟,有些扭曲但我依然能听得真切:是安影。 再如何驽钝的人都知道:偷窥人家做爱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所以虽然对于他为此忘记和朋友的约会的行为感到无奈,我还是决定离开。 就在我转身的一瞬间我又听到了安影的声音,周身的血液头一次有种要凝固然后倒流的感觉,将我施了钉影术一样定在那里。是,我耳聪目明,不会听错,那是一种临近顶峰时情不自禁的流露:“啊……遥光……快……啊……” 我不该如此失态的——不停告戒自己要冷静,可大醉初醒后的空虚却排山倒海般倾压而来。 第五章 依然是完美得如雕刻般的淡褐色肌肤,依然是完美得倾倒众生的脸。欲望的汗水随着他猛烈的动作滴在身下,和他同样美丽却注定承接着他的雨露滋润的人胸前,两条纤细修长的腿无力地扭动着,双手紧紧抓着那强有力的胳膊——曾将我抱离火场的胳膊…… “吱呀”一声,门不无意外地被一瞬间失神而有些摇晃的我撞开。声音很小,但已经足以能让屋里全神贯注的两个人听见了。 “树阳……现在几点了……”安影有些慌,却没有急着穿衣服,只扯过被子遮住身体,呼吸还有些不稳。 “八点半。”我不动声色盯着魏遥光混杂着我分辨不清神情的脸:“总裁好。我朋友找我有事,不巧我记错时间。不好意思打扰了,我还有事我这就走了。你们继续。”言毕,再没留下的必要,头也不回的离开。 “树阳,不是你想的那样!”安影从身后喊道。我有意思地笑起来:“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搞得我像抓奸在床的怨妇一样。我只是不小心撞上了点小小的事故而已,你不用解释。或者说你要解释的对象找错了,如果今天是你的情敌站在你们面前,把你的酒吧砸了我都不会觉得诧异。我还有个宴会要参加,不久留了。再见。” 八点五十时我已经在赴宴途中。地方挺远,但只要开快些十分钟足矣。边开车边看着手机的红灯一闪一闪,看得我有些心烦,干脆关掉。 宴会闹得很晚。客户吃得兴致勃勃,直拍我的肩膀:小伙子我很欣赏你啊,一起去唱KTV有意见吗?我怎么敢有意见,连忙说没意见没意见。于是听着他九曲回肠的鬼哭狼嚎,我终于知道他方才所说的“没有别的优点就是五音不全”是个什么概念了。 从酒店出来时夜风已经有些凉了,但却没有那种彻骨的寒冷。这才想起原来已经是五月末天气了。 勉强打开车门,这个样子怕是不等车开回去就已经命丧黄泉了。思来想去真没什么人好求助,无奈之下只好拨通了哪个号码。 “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但你看……”我歉然一笑。 “许经理不用客气……呀,许经理你的手!”林烨显然没预料到事态的严重性,失声大喊。 “当心吵醒人家……没什么,不小心打碎个酒瓶而已。开车吧。”我仰头倒在椅背上,左手的刺痛突然明显起来。 进了屋,林烨扭开灯,急急忙忙找来纱布绷带药水,七缠八绕把我的左手包成了个大粽子,又到二十四小时药房买来消炎药让我吃了——我长叹一声:屋子里有个女人真好,甜美的气息——带着浓浓的家的气息…… 我一把搂住正擦着桌子的林烨,将她扯倒在沙发上,吻下去。她起先微微挣扎了一下,便再没了声息。 五月的夜晚注定短暂,却能被无数的事添满。 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林烨已经走了。我拉开毯子,发现就像其他女人会做的那样,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早餐做好了放在桌子上。我笑了一下:这些事她根本没必要做的,因为我自己能做得更好。从小妈妈身体差,很多事都是我自己来,没理由不熟能生巧。 那天后我有了此生第一个女朋友。在公司里她依然有条不紊地处理着各种事情,下班后她就会到我那个大得空旷的房子里。我们吃饭,聊天,看电影,然后做爱,不外乎这些一般情侣都会做的事。但我预感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因为导火索已经被那个五月的夜晚点燃。林烨失踪的时候正好是六月初——看来我低估了他的耐力,他还给了我一个月的时间享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 那天林烨没来上班,之后也一直没来。手机没人接,她家里的电话我根本不知道,更别提她家的具体位置。惭愧着我这个男朋友居然当得如此不负责任,但毕竟林烨还是我的女朋友,所以被逼无奈给魏遥光打了第一通电话,告诉他我们的事我们自己处理,不要牵涉到别人。他沉默半晌,继而说不如我们约在安影的酒吧见面。事情谈好了,我就把林烨还给你。我很认真地说“好”,末了不忘添一句:林烨不是我的东西,不应该用“还”来形容,请总裁注意措辞。 于是我们三人在时隔一个月后再一次聚在安影那个窄小安静的房间。安影默不作声倒了两杯酒,悄悄离开。 我静静坐着看他摆弄着打火机,突然觉得好笑得很:我们到底为了什么坐到这里谈判,我真真是无奈了。但既然已经来了,没有点收获总归说不过去,于是还是我先开口:“林烨……” “你们做过了是不是?”他突然插进一句,让我觉得有些愕然:“你们能做的事,我为什么不能……” “住口。”他冷冷站起身,一把摁住我的肩膀:“你是故意的,你根本不爱她。你那天看见我和安影,想以此报复我是不是?你只是在利用她,利用他伤害我是不是?” 我更加惊愕,继而有些微的愤怒:“我想怎么样和你无关,林烨是个好女孩,我也是真心喜欢她的——魏大总裁你给我听清楚:天下的男人不是都像你这样变态只喜欢男人的,我想找女朋友就找你管不着……呜……你混蛋,快给我松手!”我奋力挣开他的吻,挣扎着想从沙发上爬起:“你不要太过分了,安影还在外面……” “那又怎么样?”他撕扯着我的衣服,捆住我的手腕:“是你自己说的,‘你们能做的事我为什么不能做’。今天我就要你看看:我和安影能做的事,和你也能做!” 身上的衣服被撕得一干二净,火热的唇烙铁一样烫在唇上,脖子,锁骨,前胸,小腹……我猛一激灵,弓起上身,曲成四十五度角的胳膊猛向茶几撞去。“哗啦”一声,酒杯应声掉地,碎片纷飞。 你不要伤害我。我淡淡的开口。魏遥光停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睛。 算是我的哀求也好,威胁也罢,总之请你不要伤害我。 没有回旋的余地,我只想如何才能保护自己。 他平静地看着我,继而叹了口气:你还是这样自私。然后穿好衣服,替我解开腕上的布条,一声不吭地站起来。 谢谢。我搓着有些红肿的手腕,找来扫帚,打扫着地上的碎片——安影的收藏品,水晶的,贵得想让人撞墙。但愿杯子碎前他已经离开,我就可以诬陷说是被人顺手牵羊偷走了。 “对不起,刚才我太激动了。”他坐在沙发上看着我,恢复了方才冷静的神情。 “没关系,你也是一时冲动。”我苦笑:一时冲动,这种事是一时冲动干得出来的吗? “林烨……”我思忖半晌,还是决定开口。毕竟这是我接受他见面要求的初衷。 “她被我解雇了。一个优秀的员工是不应该将私人感情搀杂在工作里的,这是商家大忌。” “哦?那我岂不是要准备卷铺盖走人,和我女朋友同甘共苦去了?”我扫干净最后一块碎片,心里松了口气:至少人还平安无事,不然我欠她的实在太多。 “你别演戏了。骗得了谁你也骗不了我——你根本不可能爱她。” “魏总裁,太自信也是一种很不成熟的表现。我三年前就很明确地告诉过你。现在依然如此。你少一相情愿了。” 他的脸很明显地抽动了一下:“我明白,失礼了。” “安影是个好人,希望你能好好对他。”我低头看着脚尖。 他不屑地哼了一声:“这世界上好人多得很,难道每个我都好好对待?” “这世界上好人是多得很,你也不能跟每一个都做爱吧。” 他微笑着抬起头:“许树阳,我不记得你有这么天真。你以为安影睡过的人比我少吗?你以为有性作为联系关系就会固若金汤吗?你以为和一个人做一次就要对他负责一辈子吗?” “这些问题要问你自己。”不想再听他的谬论,我挥手打断他的话:“如果你是这样认为的,又何必来问我。” 他微微愣住,继而露出他完美无暇,无懈可击的招牌笑容:“说得好。我也不和你耗时间了。我今天约你出来的目的很简单:明天起你就是我的私人助理,跟我回A市的总部去。月薪升到二十万,你还有什么要求随意。” “如果我不答应呢?”我皱紧眉头。许树阳虽然爱钱,但不是贪得无厌之人。我对现在的条件已经相当满意,只想着再多攒两年钱,能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找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结婚,生个乖巧伶俐的孩子——仅此而已。至平至凡,至恬至淡。许树阳一介凡夫俗子,没有什么大志向,只想拥有足够安宁,足够平静的生活。 “林烨的确是个不错的女孩,本应有大好前途的,就这么毁了一辈子挺可惜的……” “你以为用一个女人的前途能威胁得了我吗?”我有些不满:我可以为林烨付出我应该付出的程度,但我不能为了另一个人付出我的一切。 他意味深长地笑笑:“我怎么会指望拿她威胁你,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又不是不清楚——你爱的人,从来只有你自己。” “我爱谁好象和你也没有关系。而且——” 我轻轻走到他身边,凑到他的耳畔:“三年前我拒绝你,与爱无关。” “那你为什么要拒绝我?” “因为——” 我笑着从他耳边移开:“我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正常的男人。” 第六章 我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虽然我说过我不会为了林烨付出一切,但这种程度的要求还算不得是“一切”,况且还有安影。 那天晚上安影一直没有出现。我从他的酒吧出来回到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就回到A市——我的家乡任职。事已至此,何苦再执拗下去,不如顺其自然。 临上火车的时候安影给我来电话。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只是有些沙哑:树阳,怎么不打个招呼就走了。 我说我还以为他已经告诉你了呢。 他凭什么告诉我。安影苦笑起来:我又非他的什么人——况且我也不想成为他的什么人。 安影。我叹息:何苦为难自己,喜欢就是喜欢,不要太倔强了。 安影沉默了一会儿:你说的有道理,虽然我不承认,但我真的是太累了——树阳,我喜欢你,我不想再隐瞒了。我知道你不是同性恋,但我会在这里等你,等你回来,我们再一起吃饭,喝酒,聊天——我一直不敢和你说这些,因为我怕伤害,怕拒绝。哪怕是现在,我依然没有勇气直接面对你——我只希望你能原谅我的放纵,因为我的心必须要有东西添补。 我有了一瞬间的怔然:我以为他的心一直是留给魏遥光的,却没想到他也和魏遥光一样。两个空虚的人,藉由彼此的身体互相安慰,得到安心。而这一切,却都是因为我。 因为怔然,所以我半晌没有想出一句象样的话。安影,你要我说什么,给你一句兑现希望渺茫的承诺?你不会要。那你只好等,我真的无能为力。我是你的朋友,我可以帮你,但是,我不能爱你。 想起魏遥光说过我爱的人只有自己,不由苦笑。是,我爱自己,我自私,因为我怕伤害到爱我的人。 火车隆隆,带着我远离了我住了两年的异乡。无论什么地方都有他魏遥光的影子,我注定是逃不过去的,倒不如乖乖回去,回到最初的起点。我不知道我还在期待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还有期待。 魏氏总裁的私人助理——我带着这个名头走在那个宽敞的晚宴大厅里,无异于头上顶着个光圈的天使。我谦卑地向那些用置疑与不忿的眼神看着我的大大小小的机要人员点头哈腰,心里想的却是我送给王大妈照看的皮蛋。当初我费了好大劲才让她相信皮蛋是狗不是猪。她先是有些怅然,既而便爽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担负起将皮蛋再次养肥的任务。 “我说,你用不着这么大张旗鼓的宣布你有新的私人助理吧?又不是订婚。”我凑到正和一个美女调情的魏遥光耳边。那美女神色很是不爽,狠狠瞪了我一眼。我抱歉一笑,算是回礼。 “我喜欢,不用你操心。”他放下酒杯,皱皱眉。 “怎么没看见伯父和伯母?”我有些奇怪地环视四周,没发现那两个我曾经十分熟悉的身影。事过境迁,从三年前起我就已经切断了和这个家庭的一切联系,但记忆里那中温馨的感动,总是萦绕在我心头。我不是个很感情用事的人,但那并不代表我没有感情。 “他们住在美国,偶尔回来一次,这边的生意都是我一个人再打理。”他不再说话,从一张桌子窜到另一张桌子,高谈阔论,觥筹交错。有种人,天生就具备让人团团围在他身边,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对方,却能让对方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的能力。而他魏遥光就是这种人中最出色的一个。他可以笑得天衣无缝,做得滴水不漏,却没人能知他心里究竟是何种想法。一直拒绝别人进入自己的内心,却能利用自己的心来利用别人——魏遥光,三年不见,你竟已经这样收放自如,圆满无缺了。心里暗暗赞叹着,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和那晚上将欲望暴露无遗的魏遥光联系在一起。 “不好意思,遥光我来晚了。”夹笑的清亮声音一阵风似的,伴着他的主人带起了众人的眼珠。我抬头看看:不认识。大概是他这三年里交得的什么商业伙伴或是床塌情人——听他的语气,分明只有相熟的人才敢这样称呼。 “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亲切地拉着魏遥光的手,眼睛却一直瞄向窝在一边的我。我被看得浑身不舒服,只好猛喝橙汁——我已经决定戒烟戒酒,不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为了能多活两年。 “刚到。”魏遥光注意到他的目光,似乎有了一瞬的不自然,但又马上恢复平静:“我这次出门可去了不少地方视察,得到不少惊喜啊。” “哦?那边那个也是喽?”那男人笑得狡猾,显然是知道他这位朋友的特殊嗜好。 我被猛地呛到,连忙擦了擦嘴:这里好象没人知道我和魏遥光的关系。也是,一个小时的玩伴,就如古时候给富家公子陪读的书童般,纵然是朝夕相见,又有什么人能真正注意到?何况我现在父母双亡,曾经的靠山就如过眼云烟般,顷刻消散了。这种事,从三年前我母亲去世那一刻起,便清清楚楚认识到了。 不等魏遥光回答,他已经风一般飘到我面前伸出手:“方言可,遥光在美国上学时的校友。” 我谨慎地没有握上他的手:“方先生,你确定是‘校友’不是‘室友’?” 他不出意外地大笑起来,转头看着魏遥光:“遥光,我说你还真找了个有意思的人——贵姓?” “鄙姓许。”不想再这么无聊地和这些个天之骄子富家公子哥儿浪费时间,我道过抱歉我要去洗手间就离开了——方言可,听这姓就知道:除了魏氏之外,商界最有势力,最能震撼人心的便是方家了。而他,不出所料的话,该是方家唯一一位男孩,换言之迟早是要继承方家产业的人了。 果然,他的朋友就该是这样的人。于公于私,都大方得体。我冷笑一声:许树阳只是他小时候贪图新鲜的猎物,这个猎物却不识抬举,于三年前拒绝了他的热情相邀,离开了他的视线,刺伤了他的尊严——三年后,他不无意外地找到了我,终于有了可乘之机,想着看我这个小小的猎物是如何在他的势力下垂死挣扎的——真是无聊,我为什么要陪着根本和我就是两个世界的人玩一场啼笑皆非的游戏,这是何苦。可我没有抗拒命运的闲心,顺着它走都已觉得累,更何况要逆水行舟,我没那个本事。 匆匆走着,才发现我之所以走了二十分钟还未找到厕所的原因是我迷路了。正好前方有个同样匆匆赶路的小姐,打起精神迎上。 “小姐,请问洗手间……”话未说完,身子却被重重撞上,险些摔倒——她显然是对于眼前凭空出现一个大活人视而不见,神色慌张,居然连道歉都没说便径直离开。我定了定身子:原来所谓的上流社会也不见得都是些大家闺秀,起码我遇见的这个就不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都还没有养成。无奈想再寻他人,却看到地上的被她撞掉的小包。虽然我对她的印象不太好,但拾金不昧的素养还是有的。捡起来想追上去,却被小手绢包里的东西震住:黑漆漆的圆形物,凭借我从电视里得到的视觉经验,我断定这是一枚炸弹。 第七章 一定不止这一枚。我缓过神来,开始运用我的逻辑思维推理分析——方才她挎的是个看起来很鼓很重的包,不出意外的话那里放的一定都是和我手上的属相同性质的东西。看她走的方向应该是我来的时候的方向,于是再又碰到一个人时我问的内容就变成“请问正厅要往哪边走”了——确切地说是跑。虽然我不太关心别人会怎么样,但关键是我还在这间屋子里。一旦那个小姐一时兴起想看一场大型烟火表演,那我可悲的历史岂不又要重现于世了。 气喘吁吁跑到正厅,急急搜索着着方才那位小姐的芳踪。人海茫茫,一时竟也无从分辨。我急中生智推开了身边的人,一把掀起桌子,盘子哗啦啦碎了一地。接着是另一张…… “许树阳你干吗?”魏遥光惊愕地看着我发疯的举动,人流开始向我这边移动:目的达到了。那个小姐不知所措地看着事态朝着她意想不到的方面发展,一时竟不知道该怎样行动,放在皮包里的手似乎也在微微颤抖着——杀人不是件好玩的事,何况是个娇弱的富家小姐。我松了口气:经这一吓,她应该能犹豫着退缩,冷静下来了吧。可怜这好几桌的宴席,我得赔多少钱。 “许树阳你想干什么,你疯了!”魏遥光脸色阴沉——我知道他不是心疼那几桌饭钱,可我毕竟要有个交代:“对不起,这些我会打扫干……危险,快躲开!”我一个箭步冲上前,一把将魏遥光扑到——天,小姐你会不会开枪啊,吊灯都被你打下来了。 一听到枪响,场面顿时乱做一团。哭的喊的,跑的爬的,不一而足。那位开枪的小姐显然也被吓坏了,手哆哆嗦嗦不知怎么弄——这样就更危险,满膛子弹被她射得一颗不剩,最后被方言可缴械时嘴里还咕哝着“我不想杀你,我不想杀你……” “米小姐!你怎么……”方言可惊讶地看着瘫成一团土豆泥的凶手,捂着脸抽抽噎噎:“遥光,遥光你明明答应要娶我的,为什么……我恨你……呜呜……” 天,又是个被爱蒙蔽的傻瓜。爱情究竟算个什么东西,值得人这样作践自己的生命? “米娜,我记得我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我不爱你,我不可能娶你,完全是你自做多情,将一时的枕边玩笑当了真。我已经跟你道过歉了,你却还是这样纠缠不休,那就不要怪我不讲情面,将你交给警察了。” 再圆滑世故的人,也有他冷酷无情的一面。我无声笑笑:可怜的女人,你怎么就弄不清楚——他想要的只是被爱,而不是去爱人。你这样苦苦相逼,输得那个注定是你自己。 “一场闹剧,大家不要在意,继续。”尽量不张扬地带走米娜,方言可谈笑风生,俨然半个主人。魏遥光则吩咐手下的人处理米娜的事,虽然面色依旧不善,多少还比先时可看些。客人也都是有教养有水准的人,方才那些鬼哭狼嚎好象是从另一个世界发出的,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照样吃吃喝喝——都说完了,应该轮到我了吧?我看着魏遥光有些奇怪的脸色,知道自己还不是渺小到足以让人忽略——至少我扑倒他时他是没办法忽略我的。我涩然一笑:“魏总裁,若是有空,能不能麻烦您数数,墙上一共有几个枪眼……” “树阳!树阳你怎么了……”惶恐的喊声渐渐模糊,我甚至能听得到自己倒地时沉闷的响声,砸得受伤的小腹一阵巨痛,然后便完全失去了意识。我清晰地记得在失去意识的一刹那我的心理活动:靠,他雇那些保镖都是干什么吃的,居然要用我堂堂私人助理挡子弹。 于是我在上任的第一天很荣幸地为魏大总裁牺牲小我一把,医院里的花篮堆成山,大多是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家什。更荣幸的是因为我救了总裁,总裁善心大起,居然屈尊降贵亲自前来照顾我。这些不是我在意的,我在意的是合约里并没有规定私人助理有为总裁挡子弹的义务,所以他要给我另外加钱。 “你除了钱就没有别的事好在乎了吗?”魏遥光似乎有些不满,边削苹果边皱着眉。 “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拈花惹草。”我很认真地回答,顺手将他削好的苹果扔进垃圾桶——他把能吃的地方都削光了,难道叫我啃核? 他很难得地没有在意我对他的不敬举动,感兴趣地问:“你是在吃醋?” “我吃哪门子的醋。”我哼了一声:“今天有个米娜,难保明天不会出来个纳米。我又不是哪吒,哪有那些三头六臂替你格开那些枪林弹雨。我是来赚钱,不是来玩儿命的。敬请总裁体恤下属,少惹些风流债,那就是对树阳最大的关怀了。”早看出他那些保镖除了好看之外根本就是摆设,动真格的时候还不是我遭殃。别的管不了,提个意见总不会怎么样吧。 “你怎么还是这么嘴硬。老实说,我真没想到你能奋不顾身救我,让我感到很意外。”他似乎有些得意,满脸笑容。 “总裁您误会了,其实我是想拿你挡子弹的,可惜我低估了那位米小姐的实力——我没想到她的瞄准水平如此高超,早知道她指哪我就该往哪跑了。” “许树阳,你存心和我抬杠是不是?”他有些愤怒。 “多谢总裁夸奖,树阳愧不敢当。”我真心道。聪明的员工都该知道:和上司周旋的时候,一定要要多谦卑有多谦卑。 他无奈地看着我,叹了口气,眼里流露出一种有些哀伤的神情,长睫微垂,竟是大异于前,看得我有些痴愣:他何时,曾露出这样的表情——他是魏遥光,天之骄子,众人关注的对象,只能将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哪怕是带着面具,带到笑容僵硬——估计他也许久,没真正开心的笑过了吧?心里有些悲哀:魏遥光,你有骄傲的资本,可是你让我同情。 “伤还疼吗?”半晌,他恢复常态,关切地掀开我的被子。 “谢总裁关心——我说不疼总裁会相信吗?”我终于还是决定说谎:其实伤口已经没什么大碍,只是出于一种本能,我觉得还是说疼比较保险。 “树阳……我们再回不到三年前了吗……”他轻轻摩挲着我小腹上的纱布,声音竟有一丝飘渺:“那些记忆,你都忘了吗……” “没有。”我静静地闭眼:“至少有一件事情我清楚地记得:教唆我卖望远镜和窗帘的人,就是总裁你。” “树阳,你不要这么刹风景行不行?”他哀怨地抬起头:“还有,叫我遥光,像三年前那样……” “如果总裁你想玩怀旧游戏,树阳乐意奉陪,只是需付一定的相应费用。”我任他解开我的衣服,手背刺痛,生理盐水滴滴答答敲在地上:“总裁,你要谋杀我不用选这么直接的方式吧?这里是医院……你私自拔掉病人的点滴管,可是要出人命的……” 话好象落进深井里,瞬间淹没在他轻轻覆上的唇齿间。 午后两点,初夏艳阳,斜斜洒进病房,天地皆无的静谧。 遥光,遥光,遥远的记忆,遥远的温度…… 第八章 “这是魏遥光同学,今天转到我们学校来的。请大家欢迎!” 无聊地抬起头,正对上他那双含着不屑、高傲笑容眼睛。 那是我上高一的时候。寒假一过,班里就落下一颗超重量级的炸弹。 至于如何定立标准才称得上重量级——这个我不想赘言。只说后来,我们高中同学曾经小聚过一次——当然,魏大公子身负重任,那时不知在什么国家什么地区处理商务忙于应酬,怎么可能为我们这种私人聚会浪费时间——这次聚会上,所有的女生对魏遥光刚到我们班上那天的情景都记忆犹新,栩栩如生。诗意一点的说法譬如“那时,我以为是天使从天而降,带着摄人心魄的光芒,口中低低吟唱着圣诗般的旋律,来拯救我们这些愚钝丑陋的世人……”直白一点的说法——我那天才知道那个平时文文静静,三年里只和我讲过三个字——“交作业”的女生居然生了副花腔女高音的嗓子。若不是饭店的杯子质量有保障,不知会被她“帅啊……帅啊……”的震碎多少个了。 所谓重量级,怕就是这样的效果——尤其是在当事人自那天象征性地打了个照面,便开始了将学校当旅店的生活的情况下。 所谓转学,不过是为了在班级花名册上,能挨着我的名字。 旁人当然不会知道,魏家公子,身份高贵,家财万贯,帅可敌国,不知哪根神经发烧烧断了,转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普通高中,竟然只是为了能在“许树阳”这三个平淡无奇的字后,看到他自己的名字——只怕知道了,也不会有人相信。所以我一直沉默,尽我所能地躲开在学校和他正面交锋的机会——虽然这机会,实在是和他来上课的次数一样,少得可怜。 那时,爸爸已经去世多年。妈妈体弱多病,辞去了英语老师的工作,家里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我上学用的钱,便如旧时银庄的钱票一样,都打上了魏家的标记——可惜妈妈不是那种得财便贪,得便宜就占的市侩女子。一本小小的笔记,都是自父亲去世后,接受的她最好朋友家的施舍帐。既然是帐,便总有还的一天。不是债主逼迫——他魏家财大气粗,这些小钱于他们来说,不过是拔根头发那样简单。而是大凡有骨气的的人,都是不肯心安理得接受嗟来之食的。妈妈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是以,哪怕是自己至好的朋友,也不可用钱来玷污。后来我想到妈妈说这些时恬淡超然的表情,每每觉得自己不像是她的亲生儿子——哪有视钱财如粪土的妈妈生出我这样爱财如命的孩子来。从基因遗传学的角度讲不大通,我只好用“人不爱财,天诛地灭”这种庸俗不堪的理由来聊以自慰。 既是一开始便笃定要还的,所以自然是要省而又省。虽不是什么利滚利驴打滚的高利贷,可若不精打细算,也是笔不小的数目。为了使我这个儿子将来能活得轻松点,妈妈不得不放弃了让我和魏遥光一起升入那所一年的学费就可以买下我们住的房子的贵族学校。当年魏伯母曾苦口婆心劝说她,想让我和他的宝贝儿子一起上学,费用全部由她来承担。结果当然是不可能,不然,魏遥光也不会费心尽力,放着好好的贵族学校不上,跑到我们平民子弟间凑热闹,掀起王子下乡的轩然大波。 姓魏的不来上课,每次点名时,“许树阳”之后的声音便如石沉大海般,杳无声息。虽说这和我并无甚关系,可听着老师那从未得到过回应的“魏遥光”,心里难免有些尴尬——尤其是当我发现这个代号的主虽人整日神出鬼没,却每天都得以惊鸿一瞥的时候。 “你来都来了,好歹到教室里转一圈,打个招呼,也是那个意思。”我每次苦口婆心,希望能帮他树立起更为完美的形象。 “你答应我每天送你回家,我就听你的,以一换一,谁也不亏。”他每次云淡风轻,一脸和煦,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翘起,点击着节奏。 “不可能。”我一口否定:“一来,身为一个高中生,开私家车来上学怎么说也是太猖狂——在你那所贵族学校自然另当别论,可这里不是你们这些王孙公子炫耀车技的地方;二来——你尊贵的后备箱塞得下我的二八加重型自行车吗?”卖力一蹬,甩过一位骑着小三轮的大爷。魏遥光无奈地叹了口气,稍稍加速,赶上了我。 那三年高中生活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这草色烟光残照里,我足下生风,猛蹬着除了铃当哪都响的自行车在前,魏遥光则小心翼翼控制车速,谨慎地开着他足够救活一个自行车厂的BMW跟在身后这样一副街头奇景。他从未间断地说服我坐他的车回家说服了三年,而我是死活不肯答应——他这挂名高中生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倒是好说,可我还要在学校里混下去啊。若真被人发现我们之间有什么瓜葛——就凭我们班那些只一面之缘便芳心暗许的花痴,许树阳定会被她们严刑逼供,分而食之。这等有性命之忧的买卖,我可是没那个胆量做。他愿意跟便跟,我依旧骑着我的二手自行车,不理他几次三番软硬兼施,怡然自得。 那时多好。虽然清苦,虽然贫穷,却是每日阳光普照,安然祥和。我骑得悠闲,他亦跟得悠闲。花开一路,有爱有歌。 花开一路,有爱有歌……回忆散发出阳光下晒得被子所特有的清新味道,在我得鼻息间徘徊,齿颊留香。 他左手轻轻拢着我得头发,吻得更深了些。舌头在我口腔里温柔地游走,四处探寻。寻到我的,便缱绻缠绕,轻挑慢弄着。闲下一只手,缓缓在我胸前耕耘,中途遇到小小的阻碍,停了下来。伴随着他舌尖的节奏,轻重徐缓,恣意揉弄。 一分钟…… 两分钟…… 五分钟…… 十分钟…… 我可以以许树阳积攒了二十年的尊严担保:我现在真心希望宁可死在上次的火灾中,也好过像此时这样,被吻到活活憋死。 意识到我的脸色渐渐变成铁青,魏遥光终于依依不舍离开我的嘴唇,原本在胸前出没的手搂过了我的腰,挺俊的鼻子和我的鼻尖之间只隔了几缕阳光的距离,灼热的气息呼在我唇边。眼里一抹微酣的光,被浓黑的刘海半遮着,流泻在我脸上。我定定看着他的眼睛:分明的深不可测,一泓秋潭。 “怎么样?”他抚摸我头发的手一直没有放开,声音像呛进了一口火,有些沙哑。 “什么怎么样?难道魏大总裁你想和我探讨一下险些憋死,复又死里逃生的难忘经历?”我有些虚弱的回答,腹部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我何尝不知,他是想要我真心赞颂他的接吻技巧,死心塌地地臣服在他的西装裤下——可以想象得出,单凭这招,他已不知俘获了多少怀春处子,深闺小姐得芳心。 “树阳,你当真一点反应都没有?”他有些挫败地低吟一声,难以置信地收紧了腰上得手臂。 “总裁,你这样侮辱我的名誉,我可以告你诽谤的。”我不耐烦地移开与他对视的眼睛:“许树阳也是个正常男人,没有这方面的疾患。如果总裁您不相信,大可找个女人来——不用国色天香,艳光照人,只要善解人意,温柔细心即可——我保证总裁您会很欣慰地见到你所期望的结果。”我说得诚挚:我非柳下惠,没有坐怀不乱的定力——但前提是方向要对头。虽然说我这辈子只交过林烨一个女朋友,但我对自己的能力还是有信心的。 “树阳,你不要再和我周旋了。”他无奈的苦笑一声:“你这样过分强调你的正常,已经是破绽百出了——你对于你不在乎的事,从不会费心解释。我认识你二十多年,你不要用‘人是会变的’这种烂理由来搪塞我——你为何不肯在我面前,把你那些伪装统统卸掉呢?你不信任我,还能信任谁?” “就这些?”我也无奈地合上眼睛。 他没开口。我不能再等下去,只得亲自开口:“总裁……您能不能先从我身上起来,伤口被您压裂了。”我尽量用平静地语气说道,但是我不敢确定是否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怨妇得口吻——他这么自诩洞若观火,看透人心,怎么就偏偏看不出来:我已经是一脸疼得要死的表情? “你自己不肯,也只好由我来帮你了——树阳,你仔细看清楚了:这就是你真实的心!”他置若罔闻,少见地没能发挥他那颗悲天悯人,体恤下属的心,而是将那碍眼的纱布“哧”一声撕去。刚刚才处理好的伤口便和空气做了最亲密的接触,开始氧化反应,痛得我冷汗直流——什么我真实的心,我现在所有的感觉中,只有痛才是最真实的! 第九章 要命的痛随时间的流失点点加深,更要命的是他居然用他那只宽大的手,在我已经渗出丝丝鲜血的伤口处扶弄,仿佛要故意惹起我的阵阵战栗,含吮着我耳垂的嘴低哑轻语:“很痛是吧……对不起,树阳,我也是不得已……你从不知道什么是痛,是不是?你从未感觉到真正的痛,所以你什么也不了解……树阳,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只有先知道痛,你才能了解爱……” 痛……和爱,我哪个都不要!绝望地在心里呐喊着,却只能异常冷静地感受着那已经麻木的痛楚,感受着他火热的唇舌在我胸前煽风点火,感受着他温暖的手,一寸一寸,向身下游移…… “哎哟,遥光你欺负病人。”门突然被扭开,春风般和煦的笑脸闪进来。 “你怎么进来的?我明明已经把门锁上了……”魏遥光一脸头疼的表情,强忍着即将爆发的怒火。 “这个。”方言可洒脱地将钥匙往桌子上一扔,坐在沙发上,眼皮也不抬一下,随手翻动着病例:“魏先生,医生遥对病人做例行检查,麻烦您老人家先回避一下。” “什么检查?”魏遥光不愧是身经百战的高手,只一瞬便恢复了他八风吹不动的温宛气质,一脸严肃地问。 “当然是他伤在哪,就检查哪喽。”方言可抬手摘下眼镜,笑眼弯弯:“不过为了谨慎起见,做个全身检查也是有必要的……” “咣当”一声,半截闪着寒光的水果刀在桌子上嗡嗡颤动:“不好意思,我手滑。方医生你可要好好检查啊,我先不打扰了。”魏遥光笑得无害,理了理稍嫌凌乱的衣服,深深望了我一眼,头也不会地走了出去。 方言可悠闲地倚在沙发上,笑着看魏遥光摔门而去,转过头来,将笑容对准我:“你还真有本事,从来没见过有谁能把他激成那样的。” “方医生过奖了。”我报以微笑:“但是我以为:那个人应该是方医生你,而不是我……” “都一样啦,还不是因为你。”他窝得更深了些,随手打开电视,微微眯起他那双照魏遥光比亦毫不逊色的眼睛。 “方医生……你不会是到我这午睡来了吧?”实在痛不过,觉得世人所说的医生变态云云原来并非空穴来风。 “怎么?血流得差不多了?”他不慌不忙站起身,戴上那副镶边方框眼镜,解开白大褂上唯一一颗系上的扣子,拿起桌边的纱布药水缝合针,踱到我床边:“疼是自然的,但还不至于要了你的命。” “这我也知道。”我勉强陪着笑:“但一切都是有限度的。在这样下去,难保方医生您的医院不会因为头一例活活疼死的病人而名动海外……啊!医者父母心,方医生您下手能不能轻一点?”我皱紧眉头:看他笑面虎的样子,穿针引线,往来如梭却是丝毫不含糊;手上的纱布也是又重又狠,像抗洪抢险堵大坝似的,直接塞在我的枪眼上,疼得我汗如雨下。 “好了!”方医生抢险完毕,满意地对着自己的杰作拍拍手:“嗯,不错,这次的形状比刚开始的顺眼多了……” “方医生,您不会是拿我的肚子当绣花布了吧?”一颗冷汗顺着额角流下:我已经开始后悔当初选择答应魏遥光的要求了。早知道是这种结果,当了人肉盾牌还要当活人艺术品,就是再让我回去住那个水帘洞似的小破单元,和皮蛋相依为命,我也绝不会要这所谓的一步登天,飞黄腾达的机会了。 “让治病变成一种乐趣,让住院变成一种享受,这是我办这家医院的宗旨。”他洗了洗手,又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继续看电视。 我无奈地冷笑:有这样能将白大褂穿成风衣,拿着听诊器像拿玫瑰一样的钻石王老五医生,全世界的女人最大的梦想估计就要变成生病了。对她们而言,自然是要多乐趣有多乐趣,要多享受有多享受。可我不行——我还想活命,我的后半生断不能毁在变态手里。 “你当医生真是可惜。”伤痛渐止,我无聊地搭着话。 “哦……嗯?你说什么?不好意思,刚才看到一些很有趣的东西,没听见。”他疲惫地抬起头。 “我说你不近视戴什么眼镜。”头疼地仰过身,扯了扯被子。 “这个啊。”他笑着将眼镜再次摘下,左右把玩一番:“因为有些患者有心脑血管疾病,情绪不能太激动。” “什么意思?”我有些茫然。 “根据我过去的经验以及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我查房时,不戴眼镜时患者的血压升高率比戴眼镜要高十五个百分点。为了病人着想,我也是迫不得已。”他说得很无奈,又很理直气壮,仿佛对自己的魅力了然于心。 “查我的房也要戴?”我轻松地呵呵一笑:“方医生未免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吧……”笑容僵在嘴角,我惊惶地看着他突然起身,冲到我面前,拉出我一直藏在背后的手:“你还想隐瞒到什么时候?” 我静静盯着被他强行掰开的双手:掌心力尽是斑斑点点的血痕,皆是被指甲抠破的。 “我就是不明白,你到底在忍些什么。”他叹息着松开我的手,声音清朗:“许树阳,二十六岁,大学肄业。行事低调,沉默寡言,三年里拒绝了大约七十多人的求爱——包括十四个男人。迄今只和一人因某种特定的目的有过性关系,过着隐忍禁欲的生活。只有一个交往较频繁的朋友,是一家同性恋酒吧的老板——” “啪啪”,我缓缓拍着手打断他:“好敬业的私家侦探,好详尽的调查报告——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我还有只像猪的狗叫皮蛋;我曾经住过的房子两年里漏了四十多次水?” “我不是查户口的。”他苦笑着摇头:“我能调查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至于你和遥光之间种种——这样抽象的事,我就是再神通广大,也是调查不出的。”他停顿了一下:“我和遥光是好朋友,我会调查你也没什么好奇怪……” “他的调查结果呢?也和你一样吗?”我合眼轻叹:既然连一个朋友都能两肋插刀,说魏遥光不曾调查过我这三年的行踪,打死了我也不会相信。我只是没想到,于男女情事间的微妙关系,竟然也从方言可的话里,泄漏出某些诡秘。 “恐怕比我的还要周全吧。”他重新坐下,脱了外套:“也难怪他会这样大失方寸的对待你——你过了二十六年清心寡欲的日子,怎么说都不是什么正常现象。他会理解为你爱他,你在等待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更何况——”他停了停,低下头,用一种有些奇怪,却悦耳动听的声音说道:“你也的确是这样打算的吧——你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呆呆怔了半晌,轻轻抚摸着掌心的伤口:这是罪恶的标志,是我隐忍着本能反应雕刻出来的印记。我欺骗他,我也欺骗——确切的说,是虐待——自己。 “方医生……你不知道为什么?你应该了解的——因为我不爱他,所以我拒绝他,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你之前一直强调说你喜欢女人,你不是同性恋,你甚至不惜利用他安在你身边试探你的女秘书,让他死心——许树阳,你逃避问题的方式真的很特别——你从不和他说感情,因为,你对他有感情——许树阳,你爱他。 第十章 “你从不和他说感情,因为,你对他有感情——许树阳,你爱他。”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他和魏遥光真是同道中人——至少在某些方面是:以为自己多没透彻地洞察人心,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可他强加的,不是别的,是感情。一个人的感情,岂是这么容易就参透的? “这个我比你先知道,但我还是要谢谢你的提醒。”不就是爱么。比起某些事情来,又有什么说不出口:“方医生所言极是,树阳敬佩异常,五体投地——我想睡觉了,方医生你不介意还我一个安静的环境吧?” “你不应该是这样的态度的。”他扶正了眼镜,一脸严肃:“树阳,有时候,还是善待自己的比较好——尤其是这个时候——”他从沙发上拿起病例夹,胡乱翻着,眼睛却定定盯着我:“你应该知道,这个病例里写着什么。虽然说没有你的允许,我不会告诉他,但是——你真的不打算告诉他?” 我心里一惊,随即恍然:原来,他当真是什么都知道了。不由觉得世事讽刺:自己守候了十年之久的秘密,自己隐瞒了三年之久的真相,居然就这样暴露在一个认识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面前。而让他发现这秘密的,却是我的青梅竹马,他的同窗好友,以及他赶巧不巧的医生身份。 冷笑一声:“我凭什么要告诉他?我以什么名义告诉他?朋友,恋人,还是那个笑死人的青梅竹马?” “你这是何苦。”他似乎极不理解,语气却是淡淡:“很好解决的一件事,或许结局不能尽如人意,但只要你肯,总好过你们两人受这些煎熬——” “谢谢方医生好意。”我笑得凄凉:“这毕竟是我自己的事,还望方医生成全。我这就郑重其事的请求你:不要告诉他。” 在我从思考到说话这一系列过程中,方言可的眼睛一直没有从我的脸上移开,直到我将最后一句话说完后五分钟,他才恍然地长叹一声,合上病例本:“我明白了。还好你住在我这,不然——世事难料,也许将来某天,你,或是我,会发现,今天曾经犯了个怎样的错误——虽说我对你的作法有诸般不解,但我会尊重你的意见,帮你隐瞒。至于这病例里的事——我会尽量给你提供帮助,但不是为了你,是冲了遥光的面子。你将这人情记到他身上就好了。” “谢谢。”我真心诚意:对于给予我关怀的人,虽然犹如水流进沙砾般的空虚,我却怡然是心怀感激。 房间一瞬间安静下来。我疲惫地望着窗外:绿叶沙沙摇动,阳光下溢着清凉——已经是夏天了。春天何其短暂,转眼便已成昨。 “魏遥光他不会放弃你。我也希望:你不要放弃自己。” 方言可临关门前,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明白他的意思。撇开我放不放弃自己不提:我知道,只要是魏遥光想要的,便绝不会放弃——可他想要的,就真的是我吗? 我哑然失笑,心里有了一丝轻松:世人万千,痴男怨女,辗转奔波,皆是为了个“情”字。但他们依然有很多正在单身或将永远单身——有些是因为合适的人尚未出现,有些则是因为出现了却不适合。按这样归纳的话,我应该归在哪类呢? 我知道魏遥光在意的不是我单身不单身的问题,而是我始终不肯向他承认:我跟他,其实是同一类人——也许有些差别:他是因爱男人而爱上我,我却是因爱上他而爱男人,但总归是有悖天理,大骇于俗。我不承认自然有不承认的理由,但这理由却非旁人所想的那样,怕遭受异样的眼光,为社会所不容——笑话。正如魏遥光所说:对于不在乎的事,我从不屑于费心解释。而且话说回来,这世上也根本没什么能让我在乎的事了,所以我选择沉默。所以——抱歉,魏遥光,你听不到我的任何解释。你能做的,只剩下猜测。你猜是什么,便是什么,与我无关。 在魏大总裁和方大医生的精心照料下,我本该一个月即可出院的伤势硬是拖到两个月。尤其是方大医生,自从给我留下“我会尽量给你提供帮助”的豪言壮语后,便谨遵诺言,开始了将我培养成头号活体试验人的伟大工程。这工程的后遗症就是我出院后便患上了神经性呕吐加条件反射性胃痉挛,一切和“药”字有关的东西,甚至是看《射雕英雄传》时看到“黄药师”这类和药无关的东西,都时导致我犯病的原因。通过此经历,我开始理解为什么患者一见到方大医生就血压狂升——也许不见得就是为方医生的英俊潇洒魅力无限而倾倒,说不定是被人家的药物疗法给吓的。 这些虽然很苦,但勉强可以忍受。比较而言,更让我头疼的还是魏大总裁。因为他的不放心,这两个月的护理工作便全权由他代劳。我虽然很感激他的事必躬亲,但因为有我的痛苦做底线,我实在是不能不对他的生活智商表示哀悼:将苹果削成残疾的事还好说,大不了不吃,反正少吃个苹果也饿不死。可其他的,诸如忘记帮我拔点滴,导致我大批珍贵的鲜血回流;忘记喂药的顺序,有的吃了两次有的却没吃,结果引起过敏反应浑身长红点,三天后才褪去;煮了一锅据说是小米粥的棕绿色粘稠状物体给我喝,喝成食物中毒,由病房转到了急诊室……这类事情,便是再如何虚怀若谷,宽宏大量之人,气不死也会气个半死。 好在我适应能力比较强,到了后期基本已达到处变不惊的境界:平静地看着点滴瓶子灌够半瓶鲜血后,第一件事不是找他,而是直接找血库的大夫,打包取走——我是AB型血,比较少有,正好义务鲜血。吃药时也是,被他屡次喂错药,我已经能从药片在嘴里的微妙触感分辨出吃过哪种,然后尽量不伤害他自尊地,悄悄将已吃过的药吐出来;至于他时不时煮的一些垃圾食品则难办些,但我依然能想出对策:无论什么都一律先吃一口,大赞特赞如何美味,装成万般舍不得吃光的样子,趁他不在时偷偷倒进田大爷的泔水桶——田大爷是专门在医院收泔水的养猪专业户,十分喜欢我倒的那些“珍馐佳肴”。因为他说他养的猪吃我倒的东西上膘特别快,跟皮蛋有一拼。 过了生不如死的两个月,我终于得以逃离这个人间地狱了。唯一值得欣慰的事就是这两个月时间,虽然魏大总裁每天都形影不离看在我身边,却再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只有一次,他忍不住想吻我,被我以“你脸上有只蚊子”为由,一巴掌给扇了回去。 出院时已经是九月中了。风清云淡,空气流香,逼退了灼人的暑气,平添一抹清凉。我这个私人助理因甫一上任便遭意外,一直未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什么贡献,自然会有些一心为公司负责的人传些闲言碎语。最权威的一个版本是我有一沉鱼落雁,避月羞花的绝色妹妹,某天外出踏青游玩,刚巧被魏大总裁看中,收入后宫。做为国舅的我便理所当然做到了丞相的位置。 这一强有力的流言历经千山万水,长途跋涉,终于传至最高层时,我并没什么反应——若真是这样,我求之不得都还来不及。倒是魏遥光,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听到了什么极有趣的笑话一般:“妹妹……树阳,你什么时候添了个妹妹……叫什么名字?树阴?” “总裁,开玩笑请注意场合。”我尴尬地提醒着他。此时,一屋子的人,拿着手里的文件,眼睛却都齐刷刷盯着中间的位置——他们的总裁正用纸巾擦着笑出来的眼泪,地点是魏氏高层的会议室里。 “原来是开玩笑啊?既然如此,以后这样的玩笑还是少开的好,让我误会可是很麻烦的事。”魏遥光收敛了笑容,颇有些玩味地翻弄着手里的文件:“我们继续。这件事,其实说大也不算大,只是有些奇怪而已,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顿了一下,含着隐隐笑意的眼睛环视一周,最后定在我身上:“你们大概也早有耳闻:我们魏氏分布在全国四十多个城市的六十多家电脑连锁店,过去的一周时间里,共卖出了一万五千台最新款的笔记本电脑,平均每家二百五十台,一度造成断货。而我们正常的周销售额,是三千台,平均每家五十台。多出这平均二百台,哪位能分析一下?” 第十一章 “而我们正常的周销售额,是三千台,平均每家五十台。多出这平均二百台,哪位能分析一下?” 魏遥光将文件摞在桌子上,习惯性地仰过头,完美的五官曲线在日光灯的照耀下,依然无比精致。我轻叹一声,心虚地低下头,看着手里的资料。 “按道理说,销售额有提升是件值得庆贺的事,这说明我们公司的产品在质量、服务、信誉上,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认可。” 有人开口,掀开了所谓“头脑风暴法”的序幕。 “可这种幅度的增长,怎么看都不像正常现象。” “也许是竞争对手的策略——不可能,从没见过这样竞争的啊,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七嘴八舌,各抒己见,终于让我见识到“头脑风暴法”是如何发挥它的优势的。被各大董事的字字珠玑高谈阔论刺激得极度自卑,我默默抬起手里的文件夹,尽量不惹人注意地将飞溅的唾沫挡在脸外。 会开了近两小时,能谈到的都谈到,能想到的都想到了。最后得出一致结论:没有结论。 风暴平息,难堪的沉默。我慢慢放下隔口水的工具,看着一直没说话,只悠闲地转着椅子,脸上挂着恬淡微笑的魏遥光。 “许助理,您一直也没发表您的高见,莫非早有对策?何不说出来听听?” 我放下手里的资料:想躲也躲不过。终于,矛头开始向我指来。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缓缓起身,挺直了背,看着那些饱含着幸灾乐祸的眼神,暗暗清了清嗓子:“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 “啊,本以为许助理聪明过人,诸葛再世,一定能想出什么对策来。没想到,连许助理这样有能耐的人,都无可奈何……”一时间,明的暗的,冷嘲热讽,皆朝着我这个众矢之的放来。 “这件事刚刚露出点头角,具体情况尚不清楚,现在分析还为时过早。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好了。”魏遥光终于开口,锁住了炸鱼般纷乱的会场。 “总裁,只怕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已经晚了。商场鏖战,最重要的便是要快、准、狠。不在第一时间将事情解决,胜算就丢了一半。我看不如这样:许助理新官上任,一直未能有机会大展宏图。此事不如就交给许助理处理,一来积累些经验,二来,也可以趁此机会,向我们展示一下许助理的过人才华,总裁您意下如何?” “不错,那就这么定了——树阳,你有意见吗?”魏遥光微笑着点头,转身看着我。 你都说就这么定了,我有意见又有什么用?我咬咬牙:这些自诩劳苦功高的领导者的良苦用心昭然若揭:木秀于林,风必催之。这些人对于我莫名其妙,升到这样一个位置,早就已经心中不爽,正好可以利用此事,给我来个下马威——我若处理好了,他们不会有什么损失,还能落个举人唯贤的美名;我若处理不好,那更是众望所归,如果不是因为城市非节假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定会被他们甭成炮灰,从魏大总裁身边被秋风无情地吹走,连一脚踹开的力气都省了。此时的情形,总裁已经首肯,我是骑虎难下,想说“不”字无疑是自寻死路。于是我在众人热切期盼的目光中,接下了这块烫手山芋。 “树阳,你很受欢迎啊。”散会后,魏遥光回到房间,倒了杯红酒。 “不敢当,承蒙总裁您的关照。”我谦卑地低着头。 “树阳,我们什么时候这样说话,竟说出乐趣来了。”他哑然失笑,来到我跟前,抬起我的下巴,双眼含笑,直直盯向我的眼里:“这些天还累吗?伤怎么样了……” “多谢总裁关心,一切都好,只有一个问题。”我亦平静地盯着他的眼:“房间太大,我一个人打扫不过来。麻烦总裁您帮我换个小点的。” “你在这住不惯?”他轻轻脱手,挑了挑眉毛。 “不是。我只是希望总裁您能弄清楚一件事:我是您高薪聘请的私人助理,不是您的私人佣仆。您不认为您现在最该做的有两件事吗?” “哪两件?”他不知是真不明白还是故意装糊涂,露出一种迷惘的眼神,微笑着看着我——一击中的,我的心成功地漏了半拍。 “一,雇一个清洁工,二,给我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前面那个我可以考虑,第二个我坚决不同意。” “为什么?”我强压怒火:出院半个月,住在他一个房间便抵得上我在原来的城市的别墅总面积的豪宅半个月,不仅要帮他处理各式文件,打理各类大小事务,还要兼顾打扫卫生,收拾家务,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这样的劳动量,不要说没有加班费,便是有,我也没那么多精力去拿。我正式上任不到一个月,银行里的钱暂时还负担不起在本市买一套房子。虽极不情愿,我还是向他开口求助——总比闷不作声,累死的好。 “合同里并没有关于房子问题的条款。”他狡猾地放下酒杯:“你原则性一向很强,这个道理应该懂吧?” 我头痛地叹息一声:真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若非当时心急,何至于犯下如此低能的过失,以致而今处处受限。 “不谈这个——开会所提之事,你打算怎么办?”他神色稍整,严肃地问。 “我不是早就说过了:不知道。”我很干脆地回答:“我若真是如诸葛亮一般料事如神,早就跑去开卜名斋算命去了,何苦窝在这赚些血汗钱。” “我自信没有屈才,怎么你这么不配合。”他抿嘴而笑:“能做我魏遥光的私人助理,岂是泛泛之辈。” “不敢当。”我浅笑:魏遥光绝非感情用事之人。他提升我也并不尽是因为私心——这让我多少有些心理安慰:许树阳也是靠实力吃饭的。 “我虽然是这样认为的,他们可未必。”魏遥光一瓢冷水泼下来:“除非这次的事,你能给他们一个圆满的答案。”他微笑着靠近我,柔和的气息在我耳边吹拂:“骗他们不要紧,你何苦连我也要骗——不知道?哼,你不知道的,恐怕只有如何动情吧……” 他突然一口咬住我的耳垂,将我推靠在墙上。紧靠着我的火热身躯,明显显出一丝异样,模糊突出几字,也是深沉如海:“树阳……你能忍,我可不能……我们纠缠了这么多年,也该……做个了解……” 危险的气息。我绷紧了身体,僵直地仰起脖子,手指深深抠进身后的墙壁:“卖出那一万五千台电脑是不是都是同一品牌的?” 他正在解我上衣纽扣的手突然停下,脸上虽满是不舍与恼火,却是震慑于我这话的雷霆效果,不得不忍痛从我身上离开,幽怨的眼神望得我只觉得背后吹阴风。他无奈地叹息,复又坐回方才的沙发上,喝他未完的酒:“没错,而且是我们向美国一家知名公司买的技术,在马来西亚组装,再返销国内的……开会时并没有提到这个,你从哪里知道的?” “错,应该问我是怎么猜到的。”心里的猜测得到确定,连我自己也禁不住赞叹一笑:好一招釜底抽薪。使出这等招数来,我倒真想会会此人了。 魏遥光亦是聪明绝顶之人,我话已问到这分上,他岂有不明白之理。低着头,略一思索,便也猜到了十之八九,抬眼对上我的,会心一笑:“我终究还是慢你一步——也罢,我认输,这事交你处理,功劳算在你头上。” “承蒙总裁信任。”僵硬的身体稍有些放松,兜里的电话突然响起。 “喂。”我尽量平定语气,待听清楚电话里的声音时,神色微变。 “总裁,你还有事吗?我有急事,要马上出去一下。” 他一脸无奈的笑笑:“急事……刚才我们两没做完的事,比你那个要急吧……不过真要做起来,只怕没个一年半载做不完……”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不奉陪了,总裁您自便吧。”忍无可忍,也没那份闲心向他显示我的好耐性,我草草系好扣子,转身就走。 “你刚才接电话时,声音很性感。” 我呼吸一窒,停脚:“总裁要说是因为您挑起我的情欲的关系吗?不好意思——您猜对了。” 趁他还没反应过来的空档,我飞速打开门。任他惊讶也好,哑然也罢,都被这道门隔了个干净。 但我忽略了一件事。据说声音在固体里的传播速度排名第二,所以我在离开的一瞬很不幸的听见魏遥光不多见的哀嚎:“啊……我从法国带回来的壁画……三千多万……” 我恍惚地看了看指甲缝里的油彩,不由得一阵天旋地转:三千多万的壁画——把我卖到非洲土著家当童养媳好了…… 第十二掌 “树阳,这里。” 我循声望去,一言不发,走到一张靠角落的桌子前,坐在对面,将桌上的咖啡冰水橙汁……一口一口,不像喝,倒似灌。 “戒酒了?” “嗯。什么时候到的?”口渴稍解,才想起抬头,看见的是一双我所熟悉的,布满盈盈笑意的眼睛。 “昨天晚上。”安影微微垂眼,伸手拉了拉米白色高领薄毛衣的领子,意义不明的浅笑。 “你走了,酒吧怎么办?” “被我卖掉了。”他无谓地松开衣领上的手,口气好像在说卖了朵花卖了只狗一样随意。 我一口呛到,难以置信地睁大双眼:“卖了?连房子带人都卖了?” “你当我是人贩子?”他咯咯的笑:“那些孩子在这圈子里混得熟,到哪找不到一个靠山。倒是我,举目无亲,只好背井离乡,投奔你来了。” “干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猛然缄口,被他深邃明亮的眼眸盯得一颤,心虚地低头喝水。为什么,他在我走的那天已经告诉我原因了。可我因受不起这样的厚礼,居然逃避到几乎忘记,要他今日特地来提醒。 “他……待你好不好?”安影静默片刻,犹豫着开口。 “干吗问得好像我是个旧时的二房一样。”我调侃地笑笑:“刚上任就替他挡子弹,受了伤还要费尽心思抵抗他的骚扰,现在又把个烫手山芋扔给我——你说他待我好不好?” “你受伤了?”安影紧张地握住我放在桌上的手,脸上是关切的神色。 “早好了。”我有些尴尬,脸微微一热,想趁人不注意时,将手抽离。安影却是愈握愈紧,丝毫没有松开的迹象。我心里一慌,无助的抬头,却看见安影眼里,竟是我从未见过的火热与哀伤,更透着一抹坚定:“树阳……我今天握住你,就绝不会再放手——我想了好久,昨天就突然想明白了——我的心已经搁浅,哪也到不了了,而沙滩就是你…… “安影……”我无奈地叹息,心里一剜一剜的抽痛:是嫌我伤的人还不够多么?为什么连我最好的朋友都不放过? “安影,我什么都给不了你。你会失望的,松手吧。” “是因为魏遥光吗?”他平静地问,手依然未动:“你那日所讲故事,虽然和他有关,却没有结局——我知道他对你的感情,可你从未谈及你对他的——” “和他没关系。”我打断安影:“这不是谁对谁的感情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感情的问题。”微微叹气——抽丝剥茧,将自己生生剖析的滋味并不好受,可面对安影,我却不得不将已隐藏了好久的自己暴露:“安影,我不可能再将我的感情给谁——无关男女,无关亲疏,和其它一切统统没关系。我是个自私的人,我不愿与人分享自己的感情。我只把我最虚伪的一面展现,有时虚伪到连自己都觉得厌恶——这样的我,你不了解,你也不可能了解。所以,以一个朋友的立场,我真心希望——你不要爱上我。” 一气说完,虚脱地倚在椅子上:三年了,我从未如此疲惫过。今天,我又把自己拉回来,为了我不愿伤害的人。 安影静静听完,突然失声而笑:“已经晚了……树阳,我好像突然意识到:也许我一直爱的,不是你本身,而是爱你的伤口——你心上那些不知怎么出现的,千千万万道伤口。” 他终于将握了近十分钟的手松开,又拉了拉衣领,云淡风清地笑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树阳,你告诉我,你到底在忍些什么?” 我在忍些什么……方言可也曾经这样问过我。我在忍什么,我自己难道不知吗?——心里的泉突然满满溢出酸涩的水,蔓延,浸淫,激岀我冷冷的苦笑:我是在忍,忍一笔债,忍一个承诺,忍一段不可逆止的命运——我不想忍这些,可我已经无法选择了。 “我还有事,先走了。”我低头起身,推开椅子。并非搪塞,我是真的有约在身。 “这是我目前的住址。”他拿岀笔,在餐巾纸上刷刷几笔,交给了我:“我暂时还没有做什么的打算——忙到二十七岁,从没有时间出来散散心,就趁这个机会轻松轻松也好。” “有空联络。”我折好纸,放进衣兜,转身离开。 “我会一直等着你。” 推门的手有了一丝犹疑,却还是坚定地推了下去。缓缓回荡的音乐被割断,渐渐缥缈。 “你迟到五分钟。” 方言可头也不回,在一排X光片前忙碌着,依然是白大褂当白风衣穿。只可惜屋子里没有风,只有空调嗡嗡地响。 “碰巧遇到个熟人。”说谎无益,我也确实没有说谎,只是懒得再多解释而已。 “你还有熟人?”他轻挑眉毛,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方医生不要忘了,我好歹是这土生土长的。”我忍气吞声。 “哦……最近感觉如何?”他忙完了,漫不经心地擦了擦手,坐下。 “我自己感觉如何也没用,你直接告诉我结果就行了。” 他似乎有些惊愕。我低低叹气:自三年前自己头一次遭受疼痛侵袭始起,便一直面对这样的盘问,早已总结岀经验:说在多也是废话,工业时代科技为准。 “也好。反正我不是学中医的,用不着什么望闻问切——老实说,情况不太乐观。” 不出意外的结果。我静静盯着脚尖,突然涌岀一股想砸人的冲动——该死的,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偏偏是我! “不要太劳累了,你身体受不了。“他直截了当地指向症结所在。 “反正也是这么点事,早开始早结束。”我颓然地笑笑:“只是最近疼得频繁了些,方医生能不能帮我开些止痛效果好一点的药。”淡淡提出要求:我不怕那些不可预知的恐惧,但是我怕近在眼前的痛楚。 “这个给你。”他低头写了张药单:“尽量少吃,极伤身的。” “谢谢。”我接过单子,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个我一直想问的问题:“方医生……你怎么会选择学医的?”商贾世家,岀了个医生虽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可关键是要看岀了个什么样的医生——像他方大少爷这样的,也许在视觉上给予病患愉悦的享受所带来的福音,比他在医学上的贡献还要大。 “如果我说,是因为我耍手术刀的姿势好看,你会相信吗?”他活动着细长的手指,似乎很以此为傲。 “也许。”我捏紧药单:他的态度诚恳异常——虽然所说内容极度让人怀疑。 “唉,就知道你不信。”他黯然地低垂着眼,讽刺地笑了一下:“其实很简单啦。我喜欢呆在学校,而学医的时间在所有的专业中是最长的。” “这是什么理由……”我惊讶地张了张嘴,看他自豪地冲我笑了一下:“你猜我念了几年?”见我不答,他饶有兴致地掰起手指:“国内七年,念到硕士毕业,又到美国念了两年医学博士——九年呢!” “方医生……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方医生为了让人觉得自己还是个青春年少的纯情学子,而宁可忍受了九年的福尔马林?” “什么叫忍受……”他哑声笑了一下,突然起身,来到我面前,悄悄附在我耳边:“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医生,你和遥光,现在会以什么样的姿态相对,我还真是很好奇呢……他还没上过你吧?” 第十三章 “什么叫忍受……”他哑声笑了一下,突然起身,来到我面前,悄悄附在我耳边:“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医生,你和遥光,现在会以什么样的姿态相对,我还真是很好奇呢……他还没上过你吧?” “方医生……”我一惊,想站起来,却被他那双修长的手压住:“医生了解病人的情况,理所应当。”他不怀好意地笑了下,手移开,掠了掠前额的头发:“说吧,你上次发病是在什么时候。” “今年五月份。” “和你第一个女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 “不用说得这么诗情画意,直接说我不知死活,纵欲无度就行了。” “春宵一刻值千金。”他呵呵笑着,带着几分怜悯地捧着我的脸:“可你付出的,却是千金难买的——性命啊……树阳,你居然能为他牺牲到那种地步,倒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方医生太抬举树阳了。”我轻嗤一声:“我不过是欲火难耐,找个女朋友聊解寂寞而已——对于一个二十六岁的正常男人来说,这也是人之常情吧?就好比人人都知道抽烟有害健康,也没见哪家卷烟厂因此而倒闭的——人都是只活在眼前的生物,至于未来会如何——有多少人管,管了又能怎么样?” “未来毫无意义——说得好听。你若真是这样想的,为什么近在眼前的东西,都不敢放手去争取呢?” “你指什么?”心突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眼里蒙了一层极寒的冷气。 “魏遥光。” 修长的手指离开我热得发烫的脸,方言可倦怠地伸伸懒腰:“唉,说实在的,我也很矛盾——医生居然唆使自己的病人做加重病情的事,真是罪过啊……我言尽于此,决定权掌握在你手上,旁人多说也是无益。不过——不要让自己后悔,树阳。” 看着他真诚的眼神,我几乎窒息。原本以为自己一直坚持的,隐忍的,都是为了别人,可今天,安影的话,方言可的话,以及手里所握,自己屈从于病魔淫威下不得不坚持,不得不隐忍的证据,竟让我有了动摇的错觉——没错,一定是错觉。不然,这种呼之欲出的恐慌与绝望,又是从何而来? “不要让自己后悔。” 不后悔吗……魏遥光,我到底该怎么办?继续坚持我已经无力坚持的冷漠,还是如你所说——纠缠了这些年,和你做个了解? 疲惫地打开门,屋子里竟然一片漆黑——往常这个时候,华灯初上,灯红酒绿,自然是魏遥光和这个社会融合最为默契的时候。只是每次他离开时,都会将满屋子的灯都开得如同白昼。所以习惯了以夜当日的眼睛,一时竟也适应不了这种黑暗。 犹豫着想开灯,手抬起,却犹豫了一下——偶尔品味一下黑暗也好。毕竟,也许不久的将来,我就要永远面对黑暗了。 情况又严重了……颓然倒在沙发上,自暴自弃地将外套甩出去——借着朦胧的月光,茶杯落地的脆响溅起颗颗碎裂的珠玉。 享受了片刻静谧,冷静复又占了上风。没什么的,不过就是这么回事,不用太在意。注意休息,按时吃药——这些,我还是能做到的。也许人应该乐观一点,尤其是感到自己即将被绝望吞噬的时候。乐观是治愈一切疾病的良药。我想好好活着,所以我应该乐观。 打起精神,觉得洗月光浴的感觉还不错,就是水稍微凉了点。擦着头发,回到卧室里,坐到床边,想伸手扭开台灯。 “不要。”手被抓住。低沉的声音,伴着馥郁的酒气,从身后传来。 “什么时候回来的。”意识到那人是谁,心里不免奇怪:按往常的经验来说,他实在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我根本就没走。”他一把将我揽到他怀里,耳边传来雄厚有力的心跳:“树阳,你看着我的眼睛:我一直都在这里。” 他捧起我的脸,让我看着他的眼睛:不带一丝杂质,没有一丝虚伪,不掺一丝情欲——比隔窗洒进的月光,还要澄静。 “我知道。”我不震惊。我知道他一直在这里,从十年前,甚至更早。也许从我们还是懵懵懂懂的青葱少年时,他就一直不自知的在这里,等着我,给他一个答案。 “我说,我知道……”犹豫着,又小声说了一遍,惶恐地抬手,擦去他眼角的泪水——第一次,他在我面前流泪。不是因为酒精的刺激,不是因为月色的煽情。只因为我的一句:我知道,你一直在这里,等着我。 我们都不在说话。我任由他抱在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咚,咚”。真好,那是个热切的生命,得到了他苦苦等到现在的回应。想到渺小如己者,竟然也能带给另一个人如此的快乐,我心酸的自豪。 魏遥光不是个别扭的人,从来都不是。他没有扭曲的性格,他没有古怪的癖性。他温暖明亮,他坦荡清朗——他像太阳。为了在世界上好好生存而善意伪装,因为爱上一个男人而略略放纵——因为我而放纵。所以,他没有错。即便有,他也值得我原谅。 我清楚的知道,错的那个是我。 而我,不愿后悔。 我爱魏遥光。从十年前,他开着车跟在我后面的那个黄昏起,我醍醐灌顶。 床是准备好的,被子是准备好的,夜色是准备好的。秋夜微凉的空气丝丝渗进来,却冲不淡浓浓的暖意——我悄悄往那温暖的怀里缩了缩,将被子拉过靠在他胸前,一直听着他心跳的头。 “不许蒙被子睡觉。” 头顶的被突然拉开。我抬眼,看见魏遥光温柔的眼神:“空气不流通,对身体不好。来,把头伸出来。” “伸出来……这样吗?”我思忖着对上他的眼睛,揽过他的脖子,吻上他略有些干燥的嘴唇。 心下一片坦然。从前,我一直在思考我一旦真的不想在忍,真的这样做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样的心理。思考了千百会,却想不到,竟是坦然。 呼吸渐渐急促,身体渐渐发烫。隔着他的衬衫,我的睡衣,竟能清晰地传达给我——遥光,你也在忍,是不是?陪着我一起—— “树阳……你真是……” “是什么?”离开他的唇舌,轻轻舔舐着他唇边的液体,双手伸下,探询着他早已火热的欲望,满意地感到他颤抖了一下身子。揽着我腰的手突然用力,下巴蹭上我的头发。 温暖的双手,从腰上移开,移到前胸。指尖轻挠着隔着棉布料子的睡衣,微微突起的地方,像给一只猫挠痒痒。 “原来你也不是没反应……”他邪恶一笑,挠得更轻,更缓:“只是我没找对方法而已……” 喘息着握住他悠闲的手,顾不得他一翻身将我压在身下——又是一番唇舌胶着。 “树阳……把自己交给我,我不会弄痛你的……”隐含情欲的邀请,从在我颈窝啃噬的嘴里,沙哑的传出。 “嗯。我当然不会痛。”抬起他的头,对上他略有些茫然的眼,我微微一笑:“因为在下面的那个,是你。” 某艾语:清响啊~~恶嗜好~~~总是先要小受尝甜头,同情遥光一下下~~^^a(有时想会不会因为清响是受命的关系?) 听从清响吩咐~~先贴这里再贴到露上~~要是有露的大人们,也去支持下下啊~~~^0^ 第十四章 “啪”一声,一叠文件做天女散花状,翩然飞舞,在门口一个青年身旁环绕着飘下。 青年满脸委屈,低下腰将他辛辛苦苦了三天三夜的成果捡起,边捡边不满地唠叨着:“总裁这两天是怎么了……见谁跟谁发火,吃了枪子儿了……许助理,你来得正好。你看看,我赶工做出来的企划,竟然被总裁拿来打雪仗……” 我无奈地摇摇头,俯身帮他将文件捡起:“他这两天正赶上生理期,心情不好。小邵你要体谅。” “啪”,又是一声。刚捡好的文件很不争气的又全数洒在地上,给小邵因震惊过度而有些结巴的声音伴奏:“许许许许助理……你你你你居然也会开玩笑,居然还还还是开总裁的玩笑……” 我忍着笑,不去理会他,掩护着进到那个炮火满天的火力前线。 悄悄带上门,看见的是宽大转椅的背面——据我观察,魏大总裁好像很喜欢坐这种超大体积的椅子。具体原因不是很清楚,不过据我分析应该是椅子大一点好办事——在我之前,魏大总裁的私人助理无论男女,个个都是天仙化人的绝色。 “总裁,这个是最新的市场调查报告……” “扔出去。” 不含愤怒的声音,在我听来却是有些毛骨悚然:“总裁,这个很重要……” “我叫你扔出去——连人一起。” “顺着窗户?”我问得心惊:这虽不像上次在火灾现场一样,是十八楼不是二十八楼。但就摔死人这一后果来说,十八楼和二十八楼其实质是相同的。 “你不出去?好,我出去。”椅子突然转过来,魏遥光一脸诡异得不象话的平和,起身,转头就要推窗户。 “遥光你别闹了。发了三天脾气,还没发够啊?”对着这个别扭了三天的总裁,我实在有些头痛。而唯一能挟制他的方法就是——我也发脾气。 “三天?你以为三天就能平息我心里的怒火?”他冷笑一声,一双眼吃人似的盯住我。 “但既然已经发生了……还是接受事实比较好……”我有些心虚,方才的假装生气一瞬间荡然无存,声音越来越小。 “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但我已经跟你道过歉了。总裁您肚量不会只有这一点吧?” “你以为,这是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吗?”他缓慢地踱到我面前,仔细看了我一会儿,突然叹息一声,扯岀一丝无奈地笑:“我那晚就不应该喝酒……”他突然一把抱住我,那张让人汗颜的脸渐渐逼近:“树阳,你占的便宜,什么时候让我讨回来……” “等这个解决完。”我躲闪着,将手里的调查报告往他脸上一贴:“电脑的事,有进展了。” 魏遥光看着我的调查报告,越看脸色越沉重。 “虽然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处理起来还是相当棘手。”他叹着气,将报告往桌子上一摔:“树阳,麻烦大了。” “我知道。”我也有些顾虑,拿起桌子上的报告:“三天之内,投诉,退货率达到百分之七十……而且还在持续增长。现在,各地的连锁店已经疲于应付,新闻媒体也开始关注……简直乱成一团。” “这么一闹,不管真假,还有谁敢到我这买电脑……这生意还能再做下去么?” “人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更何况如此高的投诉率,一定是因为产品有毛病,不然谁会费这个心机……” “可偏偏就是有人想浪费心机。”他冷冷一笑:“不惜血本,买我的东西,再反而攻击我……倒是个狠毒手段。树阳,这事是你负责的,如何处理,你有没有个眉目?” “没有。”我干脆的回答,震得魏大总裁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那你当初还……” “当初是你和你那些手下经斟酌讨论,才决定将此事交给我的,我并没有主动要求啊。” 无辜地摊开手:我本不想劳心费力,怎么可能主动揽这么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他又认真看了我一会儿,继而用豁出去的语气说:“你说吧。用什么条件交换。” “交换?不敢。这是树阳分内的事,理应做的。只是……希望总裁能原谅我那天晚上的不敬之举……” “不要再提这件事了。”他神色一变,满脸青灰:“这件事我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你就死了这个心吧。” “算了。”我低声回应。本来也没打算他能大发慈悲。说是想祈求他的原谅,其实是为了我的人身安全着想——由上到下的转变,这个刺激相信也不是他这种心高气傲的总裁能承受的…… 有些沮丧地从总裁办公室里出来,想着我们两个好像小孩子一样的意气之争,不由哑然失笑。 是,就是两个小孩子。我说想要他原谅,其实我根本就用不着他原谅;他说不原谅我,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怪我。 因为,他想做的事,也是我想做的事。 他那张脸,就是在黑暗中,也丝毫不曾黯然失色过。 先是因疼痛而略显迷茫的眼睛,想出言阻止却无力阻止的双唇;继而是慢慢泛红的脸,苦苦压抑的喘息……甚至有那么一段,再压抑不住,几声低哑的呻吟冲口而出……最后,在那一瞬间,交织着痛苦和快乐的神色,以及清醒后挫败懊丧的表情…… 这就是我想抓住,我应该抓住,却一直不敢去碰触的幸福吗? 爱你,所以想抱着你,想让你融入我的身体,融入我的心——遥光,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只有在爱里,人才能忘记未来的苦难。 可是……为难地皱了皱眉头,做了好久的思想斗争,终于痛下决心,来到了方大医生的医院。 “啊,树阳你来啦。正好,快来看看我的杰作。”方医生精神矍铄,神采奕奕地忙活着手里的工作。 “嗯,这个不忙。我这次来是想问问你……” “问什么?你不是三天前才来看过的吗?怎么,有什么状况?” “不,没有。我是想……” “对了,药按时吃了吗?” “吃了。方医生,那个……” “啊,好了!树阳,看!”方言可脱下薄薄的橡胶手套,兴奋地举起一个瓶子:“我足足做了两天,才做岀这个百里挑一的精品……树阳,你看,漂不漂亮?” “嗯……”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小心翼翼捧在手里的玻璃罐子,谨慎地问:“漂亮是很漂亮……不过,方医生您能否告诉我这里装的是什么……” “人体肾脏标本啊!”他笑吟吟回答,一幅自我陶醉的样子:“我做标本的功夫可是一流。想当初在美国念博士的时候,连导师都很敬佩我这一手……啊,差点忘了。树阳你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没事了。”我搪塞着回答两句,转身就逃。这件事如果叫他知道,那下一个装在罐子里的就是我的标本了。 在医院门口徘徊了半天,抬头看天上,正是艳阳高照的正午时分。离晚上回去还有半天时间……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手机,按了下去。 第十五章 “你居然能主动找我,意外。” 还是上次的那家咖啡馆,安影换了件藏青色外套,和往常一样温婉浅笑,酌着咖啡。 “找朋友出来聊天,又有什么奇怪了。”心虚地说着,在心里斟酌,一会儿该以什么形式把我想说的话聊出来。 “嗯……安影,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安影正要喝咖啡,闻言停下,微笑着看我:“有什么问题就问啊,你向来不是这样温吞的人。” “这个……那个……”我也知道自己不是个温吞的人,可是这个问题可是关乎我今晚的性命,不得不谨慎啊。 “树阳,你今天有些奇怪。”安影歪着脑袋,一脸狐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安影你……你和你那些男朋友……嗯……你……一般来说……”咬了咬牙,让大脑瞬间空白:“你是在上还是在下的?” “啊?”安影愣了一下,端着咖啡杯的手因为一时没反应过来而忘了放下。待终于明白我问的是什么的时候,他很没风度的大笑起来。 “你笑够了没?”我不明白他在笑什么,有些懊恼地问。 “树阳……我从没见过你这种表情。”他大笑渐止,一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擦了擦眼角:“他终于动了你了?” “不用说这么直白。”算是默认,但心里却想着真要是这样我也不用这样顾虑了。 “我不喜欢在下面。”他终于平复了情绪,慢条斯理喝起咖啡。 “但是……” “如果你要说你看到的那次,是例外。”安影抢过我的话 :“遥光没和你说起过我们的事么?” “他为什么要跟我说。”虽然知道那只是他和安影的一段过去式,心里还是不可避免有些空虚。他和安影的事,包括他除了我之外的事,在我们之间,都是禁忌。 “其实你不用那么在意的。我们之间,除去那层关系,什么都没有。”安影移开下巴上的手,温柔地看着我:“他偶尔会到那个城市处理公司的事,顺便到我那里消遣。一来二去,他就成了我的老主顾。” “那天,你们是故意的吧。”择日不如撞日。索性今天,一并说清楚。 “是。”安影叹了口气:“说白了,不过是想试探你。” “没想到我会是那样的反应?”我轻轻笑了一声:“他当时很失望吧。” “我也很失望。”安影靠后,仰起脸:“我以为不管什么方式,你会把这件事说清楚——不管是和他,还是和我。可你只是用一种消极的态度,来显示你的无谓——我原本以为你是真的无谓才置之不理的,可你的所作所为却证明了你对魏遥光的在乎。我应该早知道的,只是我不愿承认。” 我不敢抬头,因为我知道,此时的安影,正拼命掩饰着眼神里的哀伤。 “唉,都过去了。你也不会一直为这件事耿耿于怀吧?不然,也不至于特意跑来问我这种问题了。”轻松将话题拉正,安影又是一脸盈盈的笑:“你还有什么问题,一起问好了。” “这个问题是关键。”我沉吟着开口:“你在下面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心情?” “喂,小邵吗?你说总裁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哦……没什么,谢谢。” 挂断电话,苦着脸,回头望着那栋熟悉得不能在熟悉的豪宅。安安静静,悄然无息——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危险。 躲了两天,真的不能在躲了。前天晚上到酒吧呆了一夜,昨天晚上在公司忙了一夜。今天要是在不回来,估计不是过劳死,就是被魏遥光挖地三尺挖出来再把我埋进去。 小邵说他是六点多离开的……现在是七点,他如果不在外面,就是在家里。 意识到自己关于他在哪里的思考根本就是废话,我默默在心里数着数,鼓起勇气,打开门进去。 回想起我一天所为,都是有苦衷的。我知道他心情不爽。因为不爽,所以火气暴涨。可我不能让他的火气发在我身上——方言可方大医生曾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不要太劳累,你身体受不了。我虽然大学没毕业,好在高中语文还学得不错,能判断岀这个“劳累”是个双关词。不能叫他配合,那我只好自己想对策了。我可不想因为一时冲动,付出生命的代价。 安影说如果一个本应该在上面的人被那个在下面的人反压在身下,那他的反应不外乎有两种:脾气爆点的发一通飙,怒极生恨,将那个反攻自己的人弄成残疾。从此受自己控制,一雪前耻;性格内向一点的呢,自怨自艾,又不想找给自己留下耻辱历史的人麻烦。从此自暴自弃。不能残人,只好自残。我没敢问他魏遥光属于那种人,因为我大概已经知道结果了。 鬼鬼祟祟进了房,第一次有了梁上君子的觉悟。安静,除了安静还是安静。悄悄打开在路边的小摊上新买的手电,环视一周——没有人。我轻轻吁了口气,接着像保安查房一样,楼上楼下,满屋子转了一圈——还好,该出现的人没有出现。 收起手电筒,我放心地打开灯,脱了外套,拎着满满一手的菜走进厨房——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安影还告诉我:化解那个人怨恨的方法不是没有。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投其所好。于是我问安影,如果是我这种没什么特长没什么手段的人,应该如何投其所好。安影一通大笑后给我指点迷津——你忘了皮蛋是怎么被你养成肥猪的了?你不是会做菜吗! 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我系上围裙开始锅里来勺里去。俗语云:民以食为天。希望能让魏遥光满足了食欲后,其它欲望也随着我最拿手的宫爆鸡丁和红烧鸡翅一并溶解在胃里。 一阵油烟散尽后正好是八点。我坐在放满美味佳肴的桌子前,满意地耸了耸肩。突然感到自己做的这些,倒像是一般家庭里,妻子所做的事——开着灯,做好饭,等着丈夫回家,夸饭菜做得好香——心头蓦地一热:家的感觉,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模糊成妈妈被病痛折磨得失神的大眼,以及独自一人,面对着贫寒困苦的冷清。 什么时候,曾有过这样的温馨静谧。 只是想到我费这心思的目的,不由觉得好笑。也许会有用吧,总之为了我的身体,这方法值得一试。 还不回来……这个拔丝香芋用微波炉热过就不好吃了。皱眉看着即将指向十一点的钟,刚回来时的惊喜也变成落寞。电视聒噪地吵闹着这个世界的喧嚣。我不喜欢看电视,不喜欢上网。因为我以为,这个世界的喧嚣也好,繁华也罢,跟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不孤僻,但我宁愿活在自己的空间里。 我以为没有关系,但那“以为”在今天晚上后就变成了“曾经。”我只默然看着那画面十秒钟,便发疯一样,扯起外衣冲了出去。只剩那个新闻,用一种毫无感情的冰冷嗓音播放着让我头晕的讯号:“本台消息:今晚八时左右,在滨海路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超速行驶的货车相撞。两人当场死亡,另有三人重伤。具体情况尚在调查中。请关注我台追踪报道……” 那车,是魏遥光的。 某艾接着语(= =|||):HOHO~~这下遥光要出事了,他俩还真是没有一天安分的…… 第十六章 “你还是不想坐我的车是不是?” 我匆匆收拾着行礼,不忘在空档回他一句“是。” “为什么?明明已经到大学了,况且只有在放假的时候才用得着我开车送你。这么点机会你都不肯赏脸?” “就因为是大学,所以更不能坐你的车。”我收好最后一件衣服,拉开箱子的拉杆:“麻烦你让开,我要回家了。” 大学第一个寒假,魏遥光堵在寝室门口,想让我坐他的车回家。 我的大学选在本市念。因为这样,每个礼拜都可以回家一趟,也好照顾妈妈。 一切都很好,只有魏遥光。我每次头痛,十有八九是因为他。 放着好好的国不出,放着好好的家业不继承,放着魏伯父魏伯母的期待不顾,偏偏要来和我挤一所名不见经传的破大学。捎带着屈尊降贵,和我挤和这所大学一样破的寝室——唯一高级一点的就是这寝室是双人间,墙上还挂着面半米见方的镜子。 魏大少爷秉承他高中养成的优良传统,依然是每天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是每到晚上,不管用什么方法,他都能在熄灯之后潜回寝室,嘴里咕噜一句“这哪是人住的地方。”然后麻利地脱衣脱袜,钻进他“不是人住的”床。当然,黑灯下火的,屋子里又只有两张床,偶尔会有钻错床的状况发生。而我那时候的脾气比现在好,通常是客客气气说一句“滚”,接着一脚将他踹下去。 我们的世界,罅隙渐大。 我清楚的知道这点,妈妈也总不忘提醒我。小时候不懂世事,可以一起开心的笑。现在不同。我们长大,继而明白: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也许我们都是这样想的,可表现出来的,却只有我一个。魏遥光一如既往,却只能渐渐失望。 “树阳,你看我新买的车。漂不漂亮?” 我冷冷看了一眼:流畅的曲线,墨黑的色泽。纵然是我这种穷人,也看得岀:这是部不可多得的好车。 “是我自己开着玩的小公司,居然经营得不错。赚的钱,换辆新车犒劳自己。” 真是罪过。我低头轻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自他考到驾照后,换的第十二台车了。 “因为,我想让你坐我的车,新车。”他擦了擦车窗玻璃,神色有些不同以往的黯然。 而我,至今,一次也没坐过他的车。 “拜托,拜托你再开快些。” 用近乎哀求的语气催促着出租司机,仿佛这样就能减轻我心中的不安。遥光,我不相信。你开了十多年的车,怎么连个货车都躲不过呢? 什么伪饰,什么隐忍,什么承诺——在生命面前,根本就是不值一提! 滨海路的医院,最大的就是方言可的综合医院。 此时没有了夜里应有的宁静,医院人声鼎沸。有报社的记者,有电视台的主持人,扛着摄像机,忙碌奔走。 “树阳,你怎么来了?”方言可看到我,有些惊异。 “遥光,遥光他……”我气喘吁吁,突然觉得再也说不下去——遥光,遥光,我这样叫着你,又有什么意义? 脸上热热的,伸手一摸,竟是我许久不曾有过的眼泪。遥光,我所设想的,你幸福的人生,不因我而受到影响的人生,难道就这样,毁于一旦了么? 冷静……我的冷静,只为我自己。如今我自己已经不在了,还要什么冷静! “遥光他怎么了?”方言可神色诧异地看着泪流满面的我,伸手扶住了我的肩头。 呼吸猛然被攫住,我恍惚着抬起头。透过水汽朦胧,我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迎面而来。 “言可,正好你在……我朋友借我的车,岀了车祸,听说就在你的医院里抢救……树阳,你怎么也在……唔……” 没容他再说下去,我吻上了他的唇。 这是我第二次主动吻他。第一次是因为我觉悟了自己的心迹,而这一次是因为我惊觉这心急是多没让我沉沦。 他有些许惊讶,却果断地回应着我——温柔而狂野。或许他不知道我这样做的原因,但他知道我这样做的目的。 我贪婪地吻着他,他也贪婪地吮吸着我。我明白我不能失去他。不,已经不是失去不失去的问题。我们从出生起,便注定要纠缠在一起。无可逃避,无所遁行。 “你……”吻得累极,我从他唇上离开,低声开口。方言可不知何时已悄悄离开,院长室里只剩下两人不匀净的呼吸,混杂在一起。 “你喜不喜欢吃拔丝香芋?”我抬头,很认真地问。 “啊?我从不吃甜食的。”他愣了一下,条件反射似的冲口而岀。 “那你不要回家了。”冷冷从他怀里挣脱,我象征性地拍了拍肩膀上的灰尘,顺便不易察觉地,悄悄擦去眼角残留的液体。 “树阳……你大老远跑来,不会就为了问这个吧……”他不可思议地问。 “正是如此。”礼貌一笑,手不耽搁地推开门。 “你等一下。” 我停手,回头,静静看着他一步步向我走近,拉开握着门把的手,关上,锁死。 “你躲了我三天,你还想再逃吗……” 缓缓褪掉外衣,扯开里面的衬衫,大手伸进,不安分地抚弄着…… “等等……这里是医院……”胸前一麻,承接着他舌尖的蠕动…… “你不是来看你朋友来了吗……他在抢救室……”厚实而温暖的触感沿着他手指的轨迹,渐渐下移…… “你停下……啊……” “换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就饶了你。”滑到身下的手成功地逼岀我的呻吟,他撒娇似的,舔着我的脖颈。 理由吗……我无力地合上眼:“我肚子饿了。” “什么?”他诧异地停下动作,抬头看着我。 “我说我饿了,做不动。”干脆地闭紧了眼,胃里一阵阵空虚——怕露出端倪,饭做好了,却一直未敢动筷子。他要是有点常识,应该能想象到对着一个奄奄一息的饿鬼显示他急切的欲望是一件多么兴趣盎然的事。 “树阳……”半晌,他反应过来似的轻叹一声,神色忧郁:“其实,我也饿了……” “你不是不吃甜食的吗?” 我木然地举着筷子,眼睁睁看着最后一块拔丝香芋瞬间香消玉殒:我连一块都还没夹到,就这样被他给吃光了…… “饥不择食嘛。”推开空空如也的盘子,换过另一盘烧竹笋:“今晚参加一个公司的什么庆功会,满场转也没发现什么能充饥的东西,灌了一肚子酒水……”说话间,又是风卷残云,一扫而光。 看着他全然没有往日风度的吃相,我无奈地放下筷子:举着也没用。看来待会儿我得自己去就凉水啃馒头了。不过,我最初的目的好歹达到了,只盼着事情能顺利按我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吃饱饭后洗个澡,人生一大快事。”魏遥光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他说得心满意足,我却听得直心寒:你吃饱了,剩下盘子留给我收拾…… “更让人高兴的是:有红颜知己关心自己的安危,大半夜跑去医院演激情戏……” “我只是想确认一下你的死活,你可别误会了。”忿忿擦着盘子,刚才咽馒头时噎到的感觉还隐隐残留在食道。我就说,他驾驶技术不至于烂到撞车的地步。可怜他那位朋友,因为自己的车子坏了,借了他的车来开。一时控制不好,撞成深度昏迷,现在正在方言可的医院里抢救。这位公子也是家事显赫,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然也不会这样轰动。 “可惜我那部好车了……树阳,撞车的不是我,你很失望是不是?”他从身后搂住我的腰,湿湿的头发磨蹭着我的脖颈。 “明知……故问……”擦着盘子的手停顿一下,又勉强接着蹭下去:不安分的舌尖,悄悄钻进我的耳洞里肆虐着,柔软,湿热。 “真的很失望?那你当时的反应,又是怎么回事……”舌尖离开耳朵,沿着左脸颊下滑,右手离开腰,向左托起我的下巴,暧昧一笑:“树阳,你呼吸乱了……” 第十七章 “树阳,你呼吸乱了……” 湿润的唇轻轻触碰着我的嘴角,伸出的舌则仔细舔舐着我的嘴唇。完全描摹一遍后,霸道地将唇撬开,深深探了进去。 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吻功的确很好。虽然不排除这是他久经历练积累的经验,但只要能带来快感和战栗,接受的人便已无力指责。 头晕眼黑……呼吸困难……却不愿离开……本能地反缠上他的舌,茫然回应,急急索求…… “树阳……盘子掉了。”终于分开,他苦笑着指着水池里的碎瓷片:“别洗了。你也劳累了一天了。去洗洗澡,我到卧室等你……” “遥光……”我困窘地擦擦手,小心地向他建议:“一般来说,劳累一天,晚上大快朵颐一番,又舒舒服服泡过热水澡。如果能在软软暖暖的床铺上,美美睡上一觉——这样的一天,该有多么完美……” “嗯,没错。”他赞同地点点头:“所以我说,我到卧室等着你,我们美美地睡上一觉……”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从他的臂弯里转过身:“我的意思是说:既然已经这么劳累了,晚上就应该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才能有充沛的体力胜任第二天的工作……” “你不想和我做?”他皱紧了眉,搂着我的手臂紧了一紧:“还是说,你欠我的不想还了……” “不是这样的……”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样如何对你说呢。我不想让你担心,可我很想好好活下去——已经不单纯是为了我自己了。也是为了你啊,遥光。 “树阳,如果你还在在意哪天晚上的事——不必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红脸,低低出声:“我只是一时无法接受,有些沮丧而已。毕竟,我还从来没有被谁压在身下过——但是,我并非真的怪你。因为,我能了解你的心情。” “我知道。”看着他满是真挚的温柔眼神,心里突然一暖:我真的什么都知道,有时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是因为我们从诞生起便心意相通了吗,遥光? “你既然知道,那也应该了解我的心情啊!”他突然哀怨地喊了一声,满心不甘。 我挣扎半晌,终于认命地叹了口气:看来这一劫,我是死活躲不过去了。只能尽量把伤害减至最低。所以,虽然明知道起不了什么作用,我还是很诚恳地提醒他:“拜托你轻点。” “混蛋……都说了让你轻点……啊……” 伴着床铺咯吱咯吱的响声,趁着喘息的空档,我勉强吐出几个字。几乎昏迷的状态,已经销蚀了我的语言能力,思维也是一片混乱。 果然是一点也没用。他的狂热不会因为我一句提醒而有所收敛——尤其是在这种时候。 深深吸了口气,搂紧他的脖子:腰身后挺,双腿向后蜷曲,尽量放松,放松……嗯,好一点了…… “啊!” 正想将方才吸进的气吐出,身下突如其来的剧痛将欲待呼岀的气梗在候里,只发出一声哀鸣似的呻吟。 “躲我……休想……”他抓住我退后的腰,猛然一挺:“不相信我吗……傻瓜……”痴迷的眼神紧紧盯着我, 身下的律动越发猛烈:“树阳,相信我……我会让你……” “不要……混蛋……啊!” “树阳……清醒一点了没?” 勉强睁开眼,悄悄扭动了一下搭在他脖子上的胳膊——还好,方才挣扎得那么厉害,没扭脱臼真是万幸。 “对不起……”梦呓般的低哑嗓音,在我耳边吹拂着慵懒的悔意,更多的却是满足。 “你混蛋。”简单干脆地回应了他三个字,借着胳膊撑住他肩膀的力气,我稍微挺直上身,嘴唇轻轻靠近他的耳朵:“先从我身体里滚出去。” “别这么咬牙切齿的,又不是什么不共戴天之仇。”他居然笑得一派悠闲,也学着我,靠在我耳边低语:“况且现在是你坐在我身上,主动权掌握在你手里……” 无奈地闭上眼睛,努力将方才种种屈辱的姿势从脑海里赶走——一时的自我保护换来了他两个多小时的非人待遇,翻云覆雨间居然弄成了这种要命的姿势——这摆明了是不想让我活着迎接明天的太阳啊…… “我起来,你可千万不能乱动。”总不能一辈子保持这种姿势,我咬着牙作出让步:半跪在床上的膝盖用力一顶,腰身迅速抬起…… 我悄悄移开搂着我脖子的手臂,看了一眼熟睡中略显稚气的俊朗面孔,微笑了一下,掀开被子下地。屋里是一片晨光熹微的静谧。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凌晨4:50。 呼……终于结束了…… 拖着酸痛不已的身子蹭进浴室,拧开水龙头,无力地靠着墙,蹲坐在地——好暖的水,真舒服…… 淋了一会儿,酸痛稍解。我艰难地欠身,擦拭着身上的残留物——我一向不相信这世界上存在怪物这一说法,但昨天晚上所经历的一切让我彻底相信了。因为魏遥光就是个最生动,最形象,最典型的例子——不是怪物的话,绝对不会有他那样旺盛的精力。本以为摆脱了他的身体,这狂乱的夜就算熬到头了。没想到他居然就势将我反扑在身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狂轰滥炸…… 那个混蛋,下手还真狠……揉着身上斑斑驳驳的紫红吻痕,活动着几近瘫痪的身体。头顶的水落在地上,劈劈啪啪的脆响。 “怪物……”闭上双眼,靠紧墙壁,捂着隐隐绞痛的小腹,嘴角勾起一丝微笑。 或许……我们的未来,从今天才真正开始。 “还挺得住吧。” 魏遥光放下牛奶,一本正经地擦着嘴问。 “不会耽误工作,总裁放心。”涂好一面果酱,将面包片从中间折起,平静地咬下一口。 “你生气了?”他挠着餐桌,用试探的口吻问。 “不敢。”一片面包解决,又拿起一片。 “生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他歉然地交握着双手,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你清新寡欲惯了,我又两个多月没做过这种事……一时失控,难免会伤到你……如果不是因为你到最后连出声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还……” “你牛奶里进苍蝇了。” “啊?”他怔了一下,低头看着杯子:“没有啊……” “刚才掉进去的,已经被你喝了。”我冷冷望着他变成铁青的脸,拿起餐巾擦擦手,扣好最上面的一粒纽扣:“帮我联系新闻媒体,越多越好——我要开记者招待会。” 第十八章 招待会定在两天后,翔辰酒店31楼举行。几乎各大电视台,报社的记者都出席了,同时出席的还有其它各企业集团的首脑。“魏氏集团就电脑投诉事件,要给社会公众一个解释。”这样的消息虽不算盛况空前,也算是极为轰动了。而我作为魏氏总裁的私人助理,此次事件的负责人,一时也成了万种瞩目的人物。 “关于此次事件,本公司处理方案如下。”我心不在焉地环视四周:魏氏几大董事满面期待,颔首而坐。 “经仔细调查、检修后发现:这一批电脑确有质量问题。对于因此给广大用户造成的不便,本公司予以真诚道歉;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理应予以赔偿。今天,本公司郑重向广大客户承诺:凡在本公司购得此批电脑,出现问题者,可在一个月之内,前往购买岀调换。本公司在免费调换的同时,还将予以购买金额20%的赔偿,用以弥补因本公司疏忽给广大用户造成的精神与物质损失。” “话音落毕,全场哗然。我礼貌地回答着记者的提问,不岀意外地看见其他公司代表感慨的笑容,以及本公司董事们青灰的脸色。 “简直太胡闹了!” 还是上次的会议室,有人暴怒开口:“20%的赔偿金,再加上这批电脑的成本费,宣传费——几个亿的资金,是个小数目吗?许助理,你这样做未免太有失考虑了吧?” “况且这批电脑根本就没有问题,完全是有人故意给我们制造麻烦——许助理这样做,等于承认问题在于我们。这样一来,我们的信誉,我们的形象,全都毁于一旦——公司在电脑行业里,还如何经营得下去?” “许助理……你到底有没有在听?” “啊?”我回过神,客气地应了几句,终于忍无可忍,猛然站起身,来到魏大总裁面前,俯身轻语:“现在在开会,拜托你不要一直盯着我看,谢谢。” 魏遥光慵懒地直起身,打个呵欠,看着我一脸无奈地表情,微笑着咳了几声:“许助理说这件事他自有分寸,大家不必担心。散会吧。” “可是……这件事关乎公司切身利益,我们这些股东,定然要受到影响的……” 说岀心里话来了么?什么公司利益,什么企业形象,说白了还不是为了自己,珠宝私囊。 我看着一脸微笑的魏遥光,心里头一次有些顾虑。这次的决定虽是我几经考虑才下的,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有一线生机,但毕竟未经公司股东的同意,一意孤行。若是成功了倒还好,若是失败了,公司利益因此受到影响,那他面对的麻烦,绝对比我的大得多——他却依然笑得坦然,笑得阳光都黯然失色…… “唉……我想我有必要提醒各位一件事。”他浅笑着颔首,交叠的双手支起下巴:“控股权还掌握在我魏家手里。有我魏遥光在,还轮不到你们指手画脚。”他突然移开手,从那张宽大的椅子上站起:“我以我魏家几十年的信誉担保:公司如果因这件事而亏本——不论亏多少,都由我魏遥光一人承担,绝不会让各位股东损失一丝一毫——怎么样,还有什么意见吗?” 坐间一片安静,再无人多言一语。魏遥光一直在笑,可是谁都能看出,那笑容里所隐含的,不可拂逆的威严。他是魏遥光,是那个整天开着车跟着我的魏遥光;是那个抱怨着寝室住不了人却每天回来的魏遥光;是有着孩子般纯真的熟睡面孔的魏遥光——被这样的魏遥光蒙蔽,我几乎忘记了:他还是魏家独子,甫一接任便创下年收益是过去最高值三倍的商界奇迹的、魏氏新任总裁——魏遥光。 我默默跟着散会的人流走着,来到他面前,突然停住。他当时正在电梯门口,数着上面的楼层数。见到我看他,微微一笑:“每天和这帮老狐狸斗,倒也其乐无穷呢……” “为什么。”我平静地开口——让他对着那些人,作出那样的承诺的原因,我想知道。 他略略一怔,继而又一抹微笑在唇边荡开,深深望着我的眼,开口。 —————————————— 我将电梯按到五楼,因为方才想起需要用的资料还差一些,需要到五楼的资料室去查。魏遥光说他还有个宴会要参加,对方是个举足轻重的大公司,不得不重视的危险角色——他从来都这么忙。我这些日子在他身边,却极少在私人时间里见到他——除了晚上。就像还在念大学的时候一样,无论多晚,他都会赶回来。现在当然不会再抱怨住宿条件如何如何差,但生意棘手,对手狡猾,周旋艰难之类,偶尔还是会不经意流露。 我知道,他从前一定不会如此眷恋他这个宽敞却毫无生气的房子。他可以流连的地方太多,他的世界涂满油彩。可是他会倦鸟归巢,他会抛却夜色里的歌舞升平,只是因为:我在这里——和那时一样。 原来一样。我以为会有些许改变,但是没有。他依然如三年前,执着,坚定,深深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开口:我相信你。 我突然站立不稳,靠在电梯后壁,缓缓合上眼睛。 三年了,他的答案,竟从未改变。 “我爱你。” “我知道。” “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不想。” 隔了几万里的沉默,寂寂燃烧着天边的夕阳。 “你爱不爱我?”他手插进兜里,又掏了出来,撇开沉默。 我抬头,看着他将晚霞统统吸进去的瞳孔:“不爱。” 三年前那个秋日的傍晚,我如此拒绝了魏遥光。我满脸诚恳,眼神真挚地看着他的眼,告诉他我不爱他。然后他微笑,比夕阳更加夺目的微笑,如此接受了我的拒绝。他说:我相信你。然后便转身,消失在夕阳中,再没回头。 我们暧昧不明了二十几年的关系,自那天起明朗,也是自那天起结束。因为他相信我,而我说我不爱。后来我悄然退学,离开了这个城市;他则飞去美国留学,再无讯息。 我从不怀疑他对我的信任。我说不爱,他便笃定我是真的不爱。所以他微笑,沉默,转身,离开。可是他不知道,我曾经看着他踽踽而行的寥落背影,在伪饰冷漠的心里,默默重复着三个字:我爱你。 我果然是不适合回忆的,因为我发现:我又流泪了。 原来我不知不觉间,已经欠了你这么多,遥光。我以为是隐忍的,竟都是残忍;我以为能保护你的,竟都是伤害。 泪流得酣畅,心里祥和清朗。遥光,我用我的今天和未来偿还你。够不够都没关系。我们要一起幸福。 第十九章 “你那天是不是哭了?” 方言可漫不经心地问着,睡眼惺忪地从沙发上爬起,用他敞开大半的胸膛迎接我:“不好意思,昨天有个大手术,做了14个小时,今早八点才做完……” “那晚风太大--我是泪风眼。” “哦。”他不知听没听清,迷迷糊糊扣上扣子,又架起他那副用来遮掩他耀眼光芒的眼镜:“化验结果给我看看。” 我将化验单递过去。他草草瞄了几眼,边瞄边透过眼镜看着我,看完后把化验单往桌子上一扔:“还算稳定。如果能一直保持这个程度,就是最理想的状态了。” 我轻轻吁了口气。他似乎也受到我尚属乐观的情绪感染,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亲切地搂着我的肩膀:“最近恢复得不错啊……不过越是这样,就越该精心保持才是。” “天天累得要死,哪有时间精心保持。”我并非夸张。上次的事正值轰动期,每日光是打点退货赔偿的事,已经令我焦头烂额。这些买主虽是受人指使,并不真的在意电脑本身如何。可白占的便宜谁不占,能使魏氏的损失达到最大,也算得是对方的最后一搏了。还好有方大院长照应,不论什么时候到医院,都能受到第一时间的接待。 “精神愉快也是很重要的哦……”他笑嘻嘻地将手伸进衬衫里,从里面一颗颗挑开扣子:“遥光还真不知轻重……树阳,我看你还是配合他一下比较好……” “不好意思,这个好像不在身体检查范围内。”我摔开他的手,将他费力解开的扣子自上而下扣好--给我找麻烦。虽然我忍了下来,但我真的很想问问魏遥光:在别人身上留下些乱七八糟的吻痕是这样有趣的一件事吗? “好了,不和你闹了。”方言可移开胳膊,回到办公桌前坐下:“我大概知道,你来是想问些什么。” 他沉吟半晌,随意点着圆珠笔,眉头紧锁,露出难得一见的严肃表情:“原则上讲,医生是不鼓励肾病患者有性方面的举动的。”他啪啪敲着笔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虽说牵涉到个人选择权等社会性问题,但性生活会加重肾病患者的病情却是不争事实。所以--” “最坏的情况,不过一死吧。”我接过他的话。 “不见得。如果控制得好,有所节制,自己又很注意保养,精神保持愉悦,心境平和,不要劳累的话……” “那也不过是一死。”我轻松地站起身,脸上浅浅的笑容:我并不是个沉溺于此的人,我只是想过一个正常男人的生活而已--尽管是通过所谓不正常的方式。 “但是你这种情况很特殊。”他讲笔插进笔筒:“说实话,我的患者里,还没有同性恋者……” “无所谓。”我捡起沙发上的外套。不过就是心意相同,水乳交融。男也罢女也罢,又有什么区别? “树阳。”他突然叫住我。我回头,看见他脸上有些迷惘的孝笑容:“你知不知道,就是这种禁欲美,让你显得特别性感……” “头一次听说。”我苦笑着推开门:禁欲美,性感--我根本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人用这种词来形容。我只知道:我为此感受到的,只有苦恼。如果这也能变成惹起他人占有这个身体的冲动的话--抱歉,真不是我的过错。 不过,总归是旁观者清。也许他说的,不无道理。我静静坐在水池边的台阶上,无聊地扔着面包屑。广场上稀稀落落停着几个鸽子,咕噜噜地闷叫,又扑棱棱地飞远。 我茫然地注视着天空渐远的灰点,回想起我这三年来的寂寞旅程。 妈妈去世后,再不用为谁背负好好活下去的责任。我却依然谨遵医嘱,恪守着清规戒律。花花世界,灯红酒绿,自此与我绝缘。我曾一度很茫然,深夜里跑到阳台上,看街上车水马龙:我为何要忍受一些近在眼前的痛苦,反而去珍惜那不知所踪的未来。我又是为了谁,如此宝贵着自己平庸渺小的生命。但是我坚持下来了,我没有放纵自己。 于是我等到今天,知道我曾经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和魏遥光重逢,再听他重复一句“我相信你。” 为了这句“我相信你”,我拒绝了多少满含爱意的邀请--他们中有男也有女,却都共有着真诚。我拒绝了沉溺于情绪的波动中--不管是极度快乐还是极度痛苦,都会影响到我的病情。我知道患肾病的人成千上万,却不会每个人都如我这般节制到近乎偏执。我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和欲望,却又拼命逼迫自己从中提炼岀乐观和愉悦--只因为我需要用它们,和病魔抢夺我的生命。 因为我清楚:我的感情,和他们不同。 不同的,又何止感情啊……长叹一声,强迫自己不要再回想。因为记忆一旦开个头,便永远没有结尾,直到将最深处的隐秘回忆挖出来。 又想起方言可最后那句话,还是觉得很好笑:性感--一个大男人,穿得平平整整一丝不苟,不喜多言不擅交际,又哪里性感了?我哑然失笑。笑到一半,感觉到不远处的目光,硬生生将笑容卡在喉里。 来着不善。脑海里首先掠过的是这句话。其它的还未及多想,身体就被两道浓重的阴影笼罩。 “许树阳先生?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黑色西装,黑色墨镜,还有半露出衣襟,黑洞洞的枪管。我仰头看了一会儿,断定无路可逃,只得平静地站起身。 “可以。”我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披上外套:“但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面无表情,声音冰冷。 我扬了扬手:“让我把最后一把面包屑喂完。” 某艾P颠P颠上:清响真素DI~~~每次都到最精彩的地方打住~~~大家先表急哦~~~周1~周4都是小艾贴(清响她住校),一般是一天一章(但这周由于清响家中病毒的缘故,只有3章)清响她填坑速度还是很快DI~~(笑)只是希望她不要遗忘其他3个坑…… 唉……他俩前途真是多灾啊~~(望着树阳被带走) 第二十章 这可算得上是我二十六年来最惊心动魄的一段经历了。之前我根本想象不到:许树阳也会有被人绑架的一天。思及动机:劫财--我两袖清风,家徒四壁,现在还欠着外债;劫色--算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难不成是碰上了最近很猖獗的地下倒卖人体器官组织?可我的肾是有病的啊,根本卖不了几个钱--说不定还得倒搭钱…… “那个……斗胆问一句:你们这是要把我带到哪里?” “封了眼睛不过瘾,还想再封嘴?” “不……算了,当我没问。”艰难地扭了扭被勒痛的手腕--这两天有点伤风,鼻子本就不通气。若是嘴再被堵上,还不得活活憋死。 “不好意思,用这种方法将您请来。” 目的地已到,我被带至一间很普通的客厅。沙发上的男人正在看报纸,见我进来,便将报纸放到桌上,礼貌地问候着。 “不客气,有话直说好了。”我看着茶几上游鱼的图案,突然想起冰箱里还冻着条大黄花。本打算今天回去做红烧鱼的,不知道放到明天还新不新鲜。 “许先生,你走神了。”沙发上的男人好意提醒我。 “啊?哦,不好意思。”我从茶几上移开视线,看着他含笑的眼。 “许先生真是好定力,临危不惧。怨不得魏遥光如此看重你,将那么棘手的事情交给你处理。”男人穿着件深蓝色衬衫,长长拖在大腿处,显得很是悠闲。 “这事是你指使的?” “不,受人之托而已。”他扯岀个优雅的笑容:“哪家公司会有那么多分布在各地的员工,扮成买主去抢购电脑。” “那些都是你找的人?” “是。” 我低头想了一下:“你是包工头?” “啊?”他愕然,继而大笑起来:“许先生真会开玩笑……很抱歉,抢答失败。” 他掠了掠额前的刘海,笑容可掬:“敝姓江,江洋大盗的江,香港某一名不见经传的小黑帮团伙的老大--幸会。” “不幸。”我躲开他伸过来的手,坦诚相对:有哪个良民被黑社会绑架还口称“万幸”的,一定是吓得精神分裂了。 “的确不幸。”他和我说久了,有了经验,并没有太过惊讶:“一般说来,和黑社会扯上关系,比单纯的企业竞争来得复杂得多。我也是不愿趟这趟混水,可我的委托人岀价不菲,和我也有些交情,所以我才勉为其难,冒险到大陆来帮他一回。但是--”他站起来,微笑着看我一眼:“他这次不惜血本,誓要以此一役将魏遥光彻底击倒。没想到却被你反客为主,横插了一脚--你对他而言,是一个多么危险,多么碍眼的存在,相信许先生自己也有所觉悟了吧?” "很明白。" "明白就好。"他赞许地点点头:"那许先生为什么会被请到这里,怕是也明白了吧?" "大概吧。"突然有些心不在焉:现在是几点了……魏遥光会在哪里呢?我今晚要是回不去,他又要到哪里去找我……上次反攻事件发生后,秉承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金科玉律,我成夜泡在公司里才躲过一劫--暂时。可现在,地方是很危险,处境却没那么乐观了--被黑社会带来的地方,怕是想找都找不到吧…… "许先生,你又走神了。" 他不再像方才那样风清云淡,语气有些焦躁,甚至有那么点强忍怒火的意味:"对于我们来说,杀个人实在算不上什么麻烦的事,何况是在大陆--我回到香港,事情想查也无从查起了。虽说许先生你根本不足一死,但无奈我已经答应人家,不可言而无信。所以,虽然有些不近情理,却也不得不为之--许先生,你自己选种死法吧。" 死……这就要死了吗?难道上帝特别眷顾我,让我的假期提前来到了吗?听着他好像牧师忏悔一样的宣言,我茫然思索着:似乎有件很重要的事还没有做…… "我有没有留句遗言的权利?"我脸色沉重。 "可以。给谁?" "魏遥光。"见他犹疑,我忙补充:"他只听留言,不接电话--不会影响您的工作的。" "无所谓。让他知道也没关系。"他豁达地将手机递给我--是方才从我身上收缴的。 暗中赞叹着他的胆大心细,我拨通了电话。"嘀"一声之后,是我的遗言:"遥光,冰箱里的鱼拿出来化一下。冻太久了就不新鲜了。" "完了?"他惊讶地看我闭死电话,一时竟忘了伸手接回。 "完了--不是暗号,这又不是你们香港警匪片。江先生大可放心。" 他看怪物似的看了我一会儿,突然叹息一声,扔给我一把手枪:"我今天不想沾腥,你自行了断吧。" 捡起那个黑黑的家伙,我左看右看,不由对他的大胆产生一丝疑惑:"你就不怕我用枪反杀了你吗……" "借你这个胆子。"他轻蔑地笑笑:"你敢拿枪对着我试试。" 我依着他的指示环视四周--不看还好,一看头又晕了:满满一屋子人,黑洞洞的枪口集体指着同一个方向--我。 我无言地垂下刚想举起的胳膊--这架势,当真欺负我没见过香港黑社会。我是没见过,可好歹也看过黑帮电影啊。说什么"香港某一名不见经传小黑帮团伙"--如果小团伙都有如此实力的话,香港同胞都不要活了。罢了,一枪毙命总比烂成马蜂窝的要强。最起码还能认出是我许树阳的尸体,不至于做了孤魂野鬼。 认命地闭上眼,枪口抵住太阳穴--所谓"风云突变",原来就是这样变的……就在两个小时前,我还在融融秋阳下悠闲地喂鸽子;现在却被绑架到某不知名的地方,被迫结束自己的生命…… "怎么了?"见我突然垂手,将枪扔在地上,他不由惊异。 "我……"懊恼盯着地板:"我不会开枪。" 马蜂窝就马蜂窝吧……我认了。谁让我大学军训的时候一打靶就装晕……只是遥光,如果你找不到我,会如何想呢?以为我又逃了吗? "许树阳吗……" 许久不见动静,却只听见叹息的声音,叫岀我的名字。 "真挺有意思的……"他突然笑起来,缓缓拍了两下手:"我决定:不杀你了。" "那你和你委托人的承诺……" "你还真不识抬举。都说了不杀你了,这么罗嗦干什么。你有见过黑社会跟人讲诚信的吗?"他不耐烦地挥挥手:"把他按原路送回去,干净利索点。" 在眼睛被蒙上的瞬间,我看见他诚挚的笑容:"我很欣赏你的勇气……希望我们还能再见面。" 再见……千万不要!来不及呼岀这句肺腑之言,便被人架着胳膊拖走。 于是在历经近三个小时的时空转移后,我又茫然地坐在水池边的台阶上。天色早就暗下来,鸽子也没了踪影。我恍恍忽忽拍了拍脸,确定这不是做梦。我的的确确,是被黑社会的人绑走,又被莫名其妙送了回来……我还险些命丧枪口,为公司捐躯…… "你到哪里去了?留个言就关机……难得我今天回来这么早。"魏遥光满面星霜。 "我……回来了?"恍惚看着他的脸,不由伸手去摸:温热,光润,还带着鼻息的湿度--没错,是真的…… "你说什么?怎么是问句……树阳,你怎么了!" 第二十一章 “树阳,你怎么了!”魏遥光惊愕地扶住摇摇欲坠的我。我紧紧靠在他的胸膛。 “没事……腿蹲麻了。”隐蔽着几不可察的颤抖,我轻轻讲他推开。 恐惧……是因为恐惧,所以我颤抖。 我非贪生之徒,但我也怕死。方才真的很害怕,怕得发抖,怕得只能凭本能和绑匪周旋--尤其是我以为我真的要那么死了的时候。庆幸,我这三年因病隐忍情绪造成的处变不惊救了我,让他以为我是因为冷静才临危不惧的。其实,如果他的观察力够仔细,一定会发现:我当时握枪的手,在微微抖动着。 居然逃脱了……恍惚,除了恍惚还是恍惚。遥光,虽然我不会跟你说这次的险情,免得你分心,可我还是很恍惚--我居然逃脱了,还被你拉着手,兴高采烈拉进饭厅--这种从恶梦中惊醒,发现那样可怕的事不过是个恶梦的感觉,原来有这样美好…… “我只说让你化化冰,没说让你炖了啊?” 看着桌子中间的鱼盘,我悉心保留的大黄花鱼别扭地张着焦黑的嘴。 “化了不也是要用来吃的嘛。谁做不都一样。”他亲热地递过筷子:“何况我炖的不见得就比你做的难吃……吃吃看就知道了。” 你的厨艺我早就领教过了。我为难地皱皱眉:真后悔住院的时候还给他保留了点自尊心,没当面毁掉他的杰作。只可惜田大爷不在这里,白白浪费了这上好的猪饲料。 “怎么样?我折腾了三个多小时啊……” 不忍心打击他的积极性,可是……我狠狠心,放下筷子:“我上次买的咸菜,家里还有吗……” “有这么难吃……”他不服气地夹了口鱼放在嘴里,表示疑问的“吗”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脸色突变。末了,他默默放下筷子,起身:“我去拿咸菜……” -------------------------- 呼…… “啊……混蛋……” 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微弱的月光,罩在纠结在床的两人身上。 呼吸混杂,十指交叠……奇异的响动,渐渐激烈,伴随着几声苦苦压抑的呻吟,又渐渐细微…… “树阳……我还想要……”饱含着情欲的沙哑嗓音,带着微微的喘息,喃喃响起。 “不行……”我握了握他的手指:“明天还要工作……啊!遥光你别乱来……” 呼吸一窒,一阵头昏。他的嘴早已离开握耳边,来到一个不受控制的范围内。 原来,舌的触感竟是这样美妙……闭上眼,微微昂起头,手指紧紧抠住他埋在我胯间的肩膀,呼吸渐渐急促…… “不……遥光,停下……啊……”颤抖的声音,完全听不出我惯有的冷静和漠然,倒像是故作姿态的欲迎还拒,激起他更加仔细的吮舐,描摹…… 就快……快到了……本能地向前挺起腰身,意识即将崩溃…… “你也想要了吗?”身下突然空虚。茫然地睁开眼,却看见一张邪邪笑着的,好看到没有天理的脸。 “你……真TMD混蛋。”咬紧牙关,低低挤出一句--我从不说这样的话。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快把我逼疯了。 “我是混蛋……“模糊不清地回应着,牙齿撕扯着我胸前的裸露:“可你比我更混蛋……”眼神一凛,原本在洞口徘徊的凶器猛地顶入。 “嗯……”呜咽着将手指插进他的头发,身体一阵痉挛: “你……你想整死我……” “这是……对你小小的惩罚……”按住我本能后退的腰,缓缓抽离,又深深挺进:“三年……三年的等待,是几个晚上就能弥补的吗?”节奏突然猛烈:“树阳……三年来,我和别人做的时候,都在想象身下的人是你……你那张冷漠的脸,明明平淡无奇,却总是能让我一想到就疯狂,不能自已……为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嗯……我……我知道……”勉强挤出一丝力气,我捧住他汗湿的脸,对上他水汽氤氲的眼睛:“因为……你爱我……啊!” 他猛然抱紧我,紧得好像要将我勒紧他体内。灼热的液体烫在我身体深处,也烫在了他的胸膛…… “你最近怎么不裸睡了?”他摆弄着我脖子上带的小金球项链。 “被你吓的。”没好气的翻了个身,后背对着他。为了尽可能少地引起他的遐想,我被迫改变了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 “你还记得着火那天吗?你的表情真是可爱极了……迷迷糊糊的,茫然无助,惹人想要冲过去保护你的冲动……” “最主要的一点,是因为我没穿衣服吧?”不提还好,一提那天的事我就生气:那可是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衣服啊…… “这个……其实是我从你脖子上摘下来的。”他有一下没一下地绕着小球:“我没想到,你一直带着它……” “因为算命先生说这个避邪……唔……” 他突然扳过我的头,霸道地吻住我的嘴。 “看你还嘴硬……”喘息着离开,他不怀好意地舔舔嘴唇:“不肯和我老老实实讲话……明明是因为这个是我送给你的……” “你不说,我还真不记得了。”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我好像很喜欢用语言激怒他。 只是这次他没有采取什么行动,反而长叹一声,将手从我腰上拿开,枕在脑后。 “树阳……我想问你一件事。”良久,他才犹豫着开口。 “什么事?” “…………算了,没什么。” “哦。”我平淡应了一句,不再开口。 “…………你不想知道我要问你什么事?”又过了半晌,他终于不耐沉默。 “你不是不想告诉我吗?”困倦地合上眼:其他人对于只说一半话这种温吞的现象通常会感到很恼火,一定要刨根问底才甘心,但我不会。因为我以为:如果话说到一半又突然停住,多半是因为对方想说道话于自己又重大影响。基于我的身体状况,我乐得不听,任对方将话吞下去充饥。久而久之,竟也成了习惯。 这种有失好奇心的做法显然会很让对方疑惑。此时的魏遥光就是疑惑者之一。 “我不是不想说,只是不知该如何开口。”他有些忧虑地,又紧紧搂住我:“真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你……我以为你会躲我一辈子……” “机缘巧合。我也并非有意想找到你……” “可我想!”低沉的声音混着一丝愤怒,背上的手指深深嵌进肉里:“居然让我等了那么久……我从未想过你是这么残忍的人,逼着我放弃你。但是……” 怦怦的心跳隔着胸膛传进我耳里:“你再敢逃一次试试……” “傻瓜。”低低骂了他一句,意识有些模糊--大概是困了吧…… “傻瓜。” 我拈着那条细细的链子,冷冷望着魏遥光期待的眼神:“你不会是把礼物送错了吧?这个应该是送给你那些安妮啊莉莎啊才对。” “哪有那些人。”他从我手里抢过项链,满脸微笑:“这条项链很有品味吧……我特意挑来送你的。仔细看看里面。” 他将项坠吊到我眼前,迎向窗外的阳光:半镂空的金球里,隐隐折射出切割成小块的光。映在脸上,格外温暖。 “像不像阳光穿过树荫,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温和地笑着:“树阳,这个是你的名字啊……” 我做梦了。梦见我二十岁生日那天,窄小的寝室里,比阳光更灿烂的笑脸,一遍一遍,叫着我的名字…… 遥光……当时你没说,我却清楚的知道:透过树荫投下光影,也是你的名字啊…… 二十二章 “澳大利亚饼干效应。” “什么?” 小邵狐疑地看着我拿着最新的调查报告喃喃自语。 “哦,没什么,随口胡说的--这个报告单是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对不对?” “嗯。稳重有升,订单还在增加中--许助理,一直想问问你--我们在电脑业的形象,明明已经毁坏殆尽……” “澳大利亚饼干效应?你起的名字?怪可爱的。” “总裁早。”小邵恭敬地垂手立在一旁。 深秋十一月,叶黄而尽,天空泛白,好像尸牛仔布多次水洗后的清新颜色。 这是最好的一个月,空气干爽,气候祥和。如果排除这一个月来魏遥光夜夜纠缠不休而造成的睡眠不足,疲惫乏力,外加黑眼圈的话,我几乎要歌颂主将此等好时节赐予人类了。即便如此,我还是很诚心地歌颂了主一番--因为这样都没能让我旧病复发,当真是受神庇护了。 “小邵没听过这个案例吗?”魏遥光在我对面坐下:“几年前的事了。澳大利亚有位精神病患者,尤其喜欢吃某饼干厂的饼干。某天突然打电话给这个公司,说他曾经潜入到公司的原料仓库投毒。事实上这批饼干已经上市,并未出现中毒事件。但这家公司还是宣布将这批饼干全部回收销毁,造成了很大一笔损失。原本以为,该公司会因此而一蹶不振,没想到销量竟然大增,甚至打进了从不卖该厂饼干的日、韩等亚洲市场--树阳,这就是你所谓的饼干效应?”魏遥光边说边看着从我手里接过的调查报告,指着上面的几个百分比,微笑着问我。 “其实道理相当简单,博得消费者信任而已。说得直白些: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勾当。” “知道当然是谁都知道。重要的不在于此法本身,而是实施的过程和效果。”他换了副口气:“市场好像女人一样善变,难以琢磨。有时候同样的措施,会产生截然相反的效果……” “总裁好像很有经验啊。”不无揶揄地回他一句,转头看着小邵:“辛苦你了。弄这个花了你不少时间吧?” “哪里,这是我该做的。总裁,没什么事,我去工作了。” “等等。”魏遥光微笑着叫住他:“你是市场部邵远吧?这次的事你表现得很出色,我很欣赏你的才能。你们部是不是还有个副经理的空缺?没什么异议的话,你先干着吧。” “谢……谢谢总裁提拔!”邵远激动得面色泛红,关门的时候竟然夹到手。 “他好像很高兴啊。”魏遥光笑得悠闲。 “得了高额告密费,又升了职,双喜临门,怎么可能不高兴。不过--”我推了推抽屉:“既然已经知道他是对方的眼线,你怎么还如此好心升他的职?” “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再没他监守自盗的机会了。利用他的升职,鼓舞一下士气也好。更何况--”他食指轻轻蹭了下挺直的鼻梁,深潭般的眼睛流淌着有些调皮的色彩:“半山腰摔下去惨呢,还是自峰顶摔下去来得惨?” “就知道你心术不正。”我叹息:邵远这是何苦。为利益驱使出卖公司情报--前途尽毁不说,偏偏又撞上魏大总裁犯小孩子心性的枪口。不将他打击得心灰意冷,神经崩溃,怕是不会罢手了。我甚至已经能想象得出:邵远一步步升职,加薪,受到赞许,艳羡,春风得意之时,突然检举出出卖公司情报的不法行为,被唾弃、辞退,甚至绳之以法,由人生、事业的颠峰跌至谷底时痛不欲生的表情。得到的越多,失去得便越多。相应地,痛苦便越多。痛苦不在于大小,而是在于落差。所谓爬得越高,跌得越惨,其实是因为自己的心情。这样的惩罚方式或许有些不近人情,但这是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人为什么总是追求一些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能力有限,欲海无边。 “连你都差点因为他被烧死呢。那次的事可真是麻烦透顶。”魏遥光嫌恶地皱皱眉。 我白了他一眼:“如果我的判断力正常的话,我差点烧死多半是因为你吧?” “我也是救人心切……”他不好意思的笑笑,掩饰着方才的满脸杀气。 是杀气。因为他所说的,是我两再度相遇时的酒店失火事件。我受伤那一个月,他之所以没能躬亲慰问,就是因为处理这件事处理得焦头烂额。还好没有死者,可关键就是那些伤者。当天,一个到中国来旅游的韩国旅游团就恰好住在那个酒店。结果很多人受伤,引起了韩国政府的重视。魏遥光所说的麻烦,就是指这个。费了他好大力气,好歹将此事摆平。 表面上,这件事已经过去,失火原因也对外界宣布为“二十八楼某段电线老化引起电火花失火”,其实根本是公司迫于无奈,大事化小的策略--二十八楼的电线,是人为切断的。而那个韩国旅游团,就住在二十八楼。魏遥光装着不在意此事,暗地里却一直没有停止调查。于是他当真查出,有人将自己公司的业务情况恶意泄漏出去,继而变本加厉,在电脑事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个人就是邵远。 “可惜我还没有查出,这个处处与我作对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捏了捏手指,魏遥光脸色有些阴沉:“这样的斗法,未免太有失风度了。”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你不信奉,自有人信奉。”我倒是不以为意。这世上人心险恶,钩心斗角,见得多了,不足为奇。 “我并非不信奉,只是觉得,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才是君子所为,才配称得上真正的强者。” “哦?你是这样的人吗?我还真没看出来。”我含笑望着他:“我房门的锁是怎么坏的,你至今还未给我一个解释。” 他脸微微红了一下,干咳几声:“床下君子,床上小人嘛……” “还有办公室。”我费力地将他粘在我脖子上的胳膊拉开,发现根本不起作用。因为不到半分钟,肯定又会八爪鱼一样黏过来。 “树阳……你好像瘦了……都摸得到肋骨……还有腰,都这么细了……这里,还有这里……” “停手……”我呼吸不均,抓住了他在我衣服里向下游移的双手:假借关心的名义大吃豆腐--这是他最近最喜欢用来对付我的方式。 “你向来很瘦,所以小时候才那么爱生病……” “还不是你照顾的。”往事不堪回首,一回首又是无奈。按理说,他长我一岁,应该比我高一个年级。不幸的是我三年级的时候生了场大病,休息半个月后回到学校,原本瘦弱的身体更是堪比电线竿。四年级的魏遥光于心不忍,热情过度下竟向学校申请留级一年。于是我在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再次病倒。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可见他照顾人的本领是天生的。 “我要出差,去趟美国。”制止住他到处乱窜的手,我提出请求。 “干什么?”他没有抽出手,却也没在动作,俯身,下巴抵在我肩膀上。 “去考察一下那边的MID情况。” “你想办品牌卖场?”他抬起头,半横过身子,背靠着桌子看着我。 “嗯。服装业一直是魏氏的弱项,而品牌卖场是打出知名度最有效的经营方式。只是比较耗费财力--以魏氏来说,应该不成问题吧?” “问题当然没有。可是……”他不无忧虑地看着我,伸手抚摸着我的脸:“你最近太辛苦了,身体吃得消吗?” “你指什么辛苦?”我冷眼斜望:他以为我这些辛苦都是拜谁所赐! “我……唉,算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当然是尽快。” “去多久?” “少则半月,多则一月。我会充分利用公司的每一分钱,不会造成资源浪费的。” “这么久……可我讨厌美国的冬天,又干又冷。” “关你什么事?”我惊讶地问。 他以一种“你明知故问”的表情看着我:“你以为我会让你一个人去吗?” “不行。你走了,公司谁负责?”我坚决地摇摇头:他是总裁,很多事都要经他过目,由他批示。而私人助理的任务,则是负责跑腿出差,解决一些烦杂琐事。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有。我可不想给那些忠心耿耿的股东们留下什么话柄。 ”总之我不放心。”他悄悄握住我的手。 “方医生最近不是要到美国参加什么医学研讨会吗?我和他一起去好了。” “那我更不放心。”握住我的手一紧:“和他去,你还能完璧归赵的回来才怪……” ”他好歹是医生。你不是担心我的身体吗?有他照应还怕什么。” “就怕照应过头了。”他苦笑着松开手:“随你便。他两天后走,到洛杉矶。” “正好同路呢。我联系参观考察的卖场,也在洛杉矶。不和他一起去都不行。”我微笑着拉住他:“唉,你靠过来一点。” “干什么……啊!!” 嘴边尝到一丝咸腥,我满意地松口,放开扯住他领子的手,歪头看着他颈窝深处一朵梅花:“这个消失前,不许你再去拈花惹草……等着我回来,遥光。” “你唇边有血。”他平静地盯住我,半晌,毫不犹豫地压下身去。 嗯……我在意识沉沦前迅速肯定了先前的一个猜测:椅子大,果然是为了好办事…… 二十三 “不许喝冷饮。” 方言可抢过我手里的可乐:“太凉了,刺激病情。” “咖啡不能喝,柠檬茶不能喝,可乐也不能喝--方大医生,我渴了!” 无可奈何地表达了我的怨气:飞机上能喝的东西都被他以“对病情不利”为由抢走,还冠冕堂皇地用“医生理应为病人着想”来渲染他的英明决策。 “喝水。”他丢过一瓶矿泉水:“但也不可以多喝,以免加重肾脏负担。” 我忿忿扭开瓶盖,开始为自己的决定后悔。都怪我只知道他医生的身份,却不了解他还是个全职保姆--饮食起居,面面俱到,管得我直想打碎飞机舷窗跳出去。 “这次会议很重要。”他喝了口刚从我手里抢过的可乐:“是关于IgA系膜性肾炎的临床治疗新方法--美国有家医院,研究出一种新的方案,据说效果很不错。去交流交流经验,也许有什么新突破也说不定。” “那是你们医生的乐趣,拿我们这些患者做研究。”我浅浅一笑。病了这三年,多少也对自己的病情有所了解。像我这种有遗传因素的肾病,就像热恋一样缠绵悱恻,基本上是没有治愈机会的。 “也不要这么悲观嘛。你现在的情况就很稳定,精神状态也不错。凡事总会有奇迹的,没准就痊愈了呢。” 我微笑着没有开口,算是对他的鼓励的一种感谢。我也很想相信他,顺着他的思路去想,然后高兴得好像一个得知自己的母亲尚在人世的孤儿一样。可惜我不能。我的病不是什么头疼脑热,感冒发烧之类。它夺走了我外祖父的命,夺走了妈妈的命。迟早有一天,它也会夺走我的命。我曾经的痛苦是因为我不知道这一天到底是哪一天,而我现在不在乎是因为哪一天对我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我可以肯定:当那一天来临时,微笑也好,悲伤也好,我都不会是独自一人。 “树阳,恕我直言。”方言可放下可乐,若有所思的盯住我的脸:“你开心多了。” “我从来也没有不开心,不然也不会活到现在。”我不屑的哼了一声。 “不,不一样的。”他肯定地摇摇头:“你不要否认--你的病情就是证据。”他突然笑得一脸诡异,悄悄凑近我耳畔:“心情好可以抵消一些不利的刺激哦……”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皱皱眉。 “别这么冷漠嘛,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他侧开笑脸,一本正经地拿出病历:“例行检查时间到。病人要配合医生,不可以隐瞒哦。否则对病情不利,医生概不负责。” 我无奈地放下水瓶,长叹一声,转头看着窗外的朵朵白云。 “开始喽~~~三餐可正常?” “三顿能解决的,决不吃第四顿。” 他微微点了点头,没有抬眼:“最近有什么使情绪发生较大波动的事情吗?” 仔细考虑了一下:被黑社会绑架,险些丧命应该归在他所说的事件范畴吧--只是回想起自己当时的言行举止,是在不像受到什么刺激导致情绪波女冠动的样子。况且此事也不足为外人道,便坦坦然然地回答:“没有。” “哦。”他又点了点头,一只笔划划停停:“每晚几次,总计几小时?” “啊?” 他等了一会儿,抬起头,又重复了一遍。见我愕然僵住,他又好耐性地解释:“你们每晚做几次,加起来有多长时间?” 我佯装犹豫地垂下眼,沉默。他也不急,放下笔,悠闲地抻个懒腰:“慢慢统计一下。这可是很珍贵的参考资料呢。” “方医生……”我慢慢抬起眼,笑得甜蜜:“白天的算不算?” “看不出,遥光竟然这么……啊,树阳,我没别的意思,你不用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方言可眯起眼睛,分析着他最新的笔录:“把你也折腾得够戗吧……” “您能知道最好。”我冷哼一声:“你们不是朋友吗?拜托您以医生的权威告诫魏大总裁一声:纵欲伤身,当心早衰。” “他呀……”方言可笑得很是感慨,突然停住,眼神有些迷惘:“树阳,你信不信……遥光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真实的笑过……” “从你认识他开始?”我问。 “从我认识他开始。”他答。 “方医生……我一直想问你:你们是如何认识的?”一个学医,一个经商。是校友也许不错,但绝不可能是同一个班的。 “不是室友,这个你可以放心。”他笑颜温婉:“说起来……树阳,他没告诉过你?” “他告诉我这个做什么。” 方言可笑容稍敛,却依然挂在嘴边:“那你有没有注意到:遥光一直戴着手表,连洗澡、睡觉都不曾脱下?” 低头回想了一下:的确,他的手表,从不曾离过手腕。抬起头,看着他隐隐笑着的眼:“这和你们的相识有什么关系?” 他冷笑一声,没有说话。右手探进包里,拿出一把手术刀。寒光闪烁,晃过眼前,映出他严肃的表情:“我们,就是这样相识的。” 他缓缓举起左手,右手横过刀。刀刃以一种令人心跳凝滞的速度逼近,贴在左腕。 ------------------- “就目前来说,品牌卖场营销学的概念还是相当之新的。马蒂先生提出这一观点后,引起很热烈的反响,受到很多国家的重视和欢迎。尤其是欧洲。目前的欧洲、北美市场,基本已饱和。但是亚洲,尤其是中国,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对服装业而言,最主要的就是前瞻性以及时尚性。许先生真是有魄力,有头脑,有眼光,有先见之明啊!” “不敢当,不敢当。”我笑着抽了口冷气:外国友人的大力气,在我羸弱的肩膀上得到了完美体现。伴随着他猛拍肩膀的手的力度,我甚至能听到骨头错位的咯吱脆响。 好不容易结束了这不像考察像拷打的会晤,我掀了掀衣领,来到街上。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走在深秋的异国。但很奇怪,竟全然没有陌生感。我知道,这并非因为我那口流利地道的英语,也并非因为我千转不晕的认路能力,而是因为--这片土地,曾沾染了魏遥光的血。 天气有些冷。路上行人不多。我缩了缩脖子,却不想回到下榻的酒店。方言可的交流会两天后才举行,他又不喜欢冷清。现在还不知在哪里,发挥他的致命魅力呢。 想起他煞有介事戴上眼镜的样子,不由冷笑一声。 不知不觉的乱走一通,被一座建筑挡住脚步。抬头一望,竟是一座教堂。我虽无宗教信仰,但对于神圣的东西,却也保持着敬重之心。踟躇一番,我还是推开门,进去。 是个残破的小教堂,蛛网密布,想来已经废弃了很久。惨白的阳光隔着印花玻璃蜿蜒洒进,照在中间的十字架上。耶稣低眉垂目,明明安详的脸,在我看来却有些狰狞。 我不懂该如何告解,但我肯定自己是有罪的。神说人人都有罪,多少之分。若是如此,我是否可以理解成就像杀人一样,杀得多了便已麻木,十个和一百没有区别? 我的罪孽,刨去原罪,剩下一个魏遥光。 恍惚看着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双手:一定很痛,一定会流很多血。然后再用这些血,来拯救世人。可是遥光,你的血,能用来拯救谁呢? 第二十四章 “他目光涣散,颓然靠在长椅上,鲜血染红一地。” 方言可摆弄着手术刀,凄然笑了一下:“如果不是因为我偶然经过,那个白痴就要那样死在学校附近的废弃教堂里了。” “不可能。”我瞬间茫然:“开玩笑……他怎么可能是会自杀的人……” “可他做了。” “不可能!”我有些激动:他是魏遥光,有着异乎常人的坚毅和理智。绝对不可能有什么事,能迫使他放弃自己的性命--即使是因为感情。因为他绝对,绝对不是感情用事的人,我清清楚楚。 “绝对不是?”方言可浅笑:“树阳,你太高估他了。他不过是个人--普普通通的人而已。” 他轻轻放下手术刀,若有所思看着窗外:“那是他一生当中最脆弱的时候……我当时并不知道是为什么。而且他被救活后,也很快恢复正常。以后,我们都不再提及他割腕的事,仿佛从未发生过。一块用不摘下的手表,就这样隔断了过去和未来的联系。” 他扭过头,肩膀微微抖动一下,眼神深澈:“人的感情,绝对不可以用‘绝对’来形容。正因为这样,遥光才差点离开这个世界,而你,也差点失去他。” 我静默,绞紧了抓住衣角的手指,心里无力的愤怒:遥光,你竟想先我而去。你以为,一句“我相信你”就能打发我了吗? “还好,只是‘差点’,不是‘已经’。”方言可轻松地笑笑:“所以我说: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啊,要着陆了。”他侧耳听着柔和的广播声,帮我扣好安全带:“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想了……只是有一点,”他系好带子,手扶住我的肩膀:“有些事情,一旦决定,就是永远。希望你能记住。” 耶稣扭曲了双臂,沉寂了脸孔,静静垂立前方。你还记得吗?三年前的某一天,一个满身鲜血的人,也曾这样坐在你面前。只是他当时想的,也和我一样,深深忏悔吗? 遥光……欠你的,我会还。但这笔帐,我一定要和你算清楚。 “别动,当心枪走火。” 脑后突然被一个冷硬的东西顶住。呼吸微乱,但我还是顺从地僵住身子:“我不会跑,你先休息一下……你受伤了。” “你怎么知道?”脑后的枪顶了顶。 我吸了口气:“你身上有腥味。” “许先生,你还是这么有定力。” 枪口从我头上移开,叹息声从身后转到身侧--黑色风衣裹住修长的身躯,左腰处渗出暗暗的血痕。 “这世界可真小。”他勉强笑了一下。 我点头表示同意:“别来无恙?” “这是无恙的样子吗?”他苦笑着坐下:“不过能遇到你,也算是我命好了。” “你这么肯定,我一定会救你?” “我没力气跟你讲。帮我叫医生。”喘息着闭上眼,抬起手里的枪对着我。 “不如我送你去医院……”我仔细躲着他的枪,小心建议。 “你干脆直接送我去太平间好了。”他苦笑着睁开眼:“我受的是工伤,满大街的POLICEMAN都在找我。” “工伤?” “许先生记性不太好呵。”他笑着紧了紧腰上的衣服:“我好像已经跟你介绍过我的职业了。” “嗯,江洋大盗。”我回想起来,点了点头。 “那是我的姓。”他有些烦躁:“你到底帮不帮我?” “承蒙江先生信任。”我拿出电话--医生,我身边就有一个,而且绝对安全--呃,某方面。 “你怎么逃到这里来了?”处理完毕,我放下电话问他。 “忏悔。”他靠在椅背上:“今天又杀了不少人。” “不用太在意,那是你的工作。”我轻声安慰。虽然我很怜悯那些丧生在他枪口下的灵魂,但目前我更重视的是还活着的生命--比如说我自己。 “你来美国干什么?”他突然问。 “出差。你呢?来杀人?” “不。”他微合双眼:“和美国一个帮会有点摩擦,今天本是谈判来了,却依然避免不了一场火并--双方带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只有我独自逃了出来。” “完全想象不到的生活。”我低声感慨:原来人的命,也可以卑贱到这样随便就交出去。 “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亦感慨:“我手上沾的鲜血,根本洗不掉了……” “所以也不在乎多杀一个少杀一个了?” 他缓慢地看了我一眼,无声地笑笑:“当然不是。不然你今天也不会活着遇到我。” “那……标准是什么?”我细细想了想,问他。 “标准么……其实也没什么标准。硬要说有的话,只有一个。”他沉吟着开口:“那就是:如果不杀对方,对方就是你最后所见之人的时候。” “就是说非杀不可的时候?” “嗯,可以这样讲。” “那如果现在闯进一个美国公民,你是杀还是不杀?” “当然要杀。”他涩然笑笑,擦了擦枪上的血迹:“我拼死甩掉警察,怎么可能给自己制造不必要的危险--进来一个杀一个。” “崇高的职业道德。”我叹着气摇摇头,默默在心里对着耶稣祈祷:该吃饭吃饭该喝茶的喝茶去吧。千万不要让某位善良的美国公民一时兴起,为了寻求某段意识流的遥远回忆跑到这小破教堂来忏悔,步了我的后尘。 “你……还活着吧?”两人并排坐着,他却半晌也没个动静。虽说他的生死和我无关,但他真要死在这怕也很麻烦——沾了一身的血,就是舌灿莲花我也难辞其咎。 “还没死……”苍白的嘴唇轻轻蠕动着,眼睛微微眯起,好像在享受着睡午觉的甜美时光:“幸亏那天没杀你……谢谢。” “不必。你不杀我又不是因为我今天会救你。”我直直身子,僵硬的面神经开始有些柔和。 “作为回报,有件事情想告诉你。” “和我有关?” “有关,而且有很大关系。”他向里缩了缩:“你还记得上个月的一次 车祸吗?” “车祸每天都有,谁也不可避免的意外……”心中突然颤了一下,转过头,看着他笑得很深的眼:“意——外——吗?看来我的人手法高明得很啊……” “又是你?”我平静地问,心却有一丝慌乱。 “怎么叫‘又’?就是我。”他脖子蹭了蹭衣领:“可惜,正如你所说,意外谁也不可避免。谁知道他偏偏那天将车子借出去,侥幸逃过一劫……” 我低头想了想,继而很认真的抬起头,定定看着他惨淡的笑容,开口:“哦。”然后我又低下头,专心数着地上的砖块。 “喂,你那是什么态度?”他终于等得不耐烦,成为另一个被我有失好奇心的做法迷惑的人。 “你不是已经告诉我了么?我知道了。”平淡回了他一句,接着我未完的消遣。 “可我还没说完呢。”他把玩着手上血渍半干的枪,嘴角微扯:“我的委托人……想要你和魏遥光命的人……姓方。” 二十五 “树阳,怎么样了?” 眼前一亮,又是一暗。黑社会老大早已发挥他多年练就的敏捷身手,枪口指着门的方向。 “是医生来了。”我静静站起,转身看着气喘吁吁的方言可。 “树阳,你不是说你受伤了……”话说到一半,他神色突然一暗:“是你!” “好久不见了,方医生。”身边的人收起枪,露出个优雅的微笑,又坐回椅子上。 方言可没再说话,沉着步子走到长椅前,掀开被鲜血染透的外衣,仔细检查了一下伤口。末了叹了口气:“你放心把命交给我?” “形势所逼,只能靠你了。”他无所谓的笑笑。 方言可直起身:“这里不行。坐我的车回去。” “你不怕惹麻烦?”他缩缩身子:“美国的警察比老鼠还多,难保不踩到老鼠屎……” “你走不走!”方言可皱紧眉。 “跟他走。”我突然开口,打断了他们俩毫无意义的唇枪舌剑。 椅子上的人懒懒抬起眼,无声地笑笑,头一歪,划一道完美的弧线,昏了过去。 -------------------- “只是失血过多,死不了。” 我开着车,看着后视镜里方言可干脆利落地扯过一截纱布,三两下剥去染血的上衣,左缠右绕,暂时止住了血。 “树阳……你怎么会遇到他的?”处理完毕,方言可有些倦怠地擦擦手。 “曾经萍水相逢,今天不期而遇。”小心地转过一个路口。 “你们……早就见过?”他似乎有些惶恐,额前的发丝微微湿亮。 “算是。” “那……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 吱---- 我猛一踩刹车,面无表情地指指前方:到地方了。 顺着方言可的指示,我开着他的车来到他在美国的家。环顾着仿古风格的花园洋房,我不得不再度感慨:所谓有钱人,就是指在任何地方都能以一种平淡的口气说不好意思,我忘了我在某某地某某国有几套房子了。方言可虽不致如此夸张,却也是令我这种穷苦人汗颜。 进了房后更觉得汗颜:这简直就是个微缩医院。各种医疗设施一应俱全,很容易就让人联想起某些影片展现的、从事某种隐秘活动的变态医生之类。不过也多亏了这些医疗设施,英勇无畏的黑社会老大才得以捡回一条命。 手术很顺利。毕竟方院长的手法也不是浪得虚名的。是以四个小时后,方言可边脱下满是鲜血的塑胶手套,手背抹着满是汗水的前额,从简易手术室里走了出来。 “怎么样了?”我放下杂志。 “还好。只是没有助手,一个人做怪麻烦的。”他呼了口气,一屁股坐在我旁边:“江凝洲的命,岂是这么容易就交给阎王的……” “他叫江凝洲?”我随手翻着杂志,漫不经心地问。 “你不知道?”他正想合眼,听到我的话,突然欠身。 “哦,现在已经知道了。”我再次放下杂志:“还得谢谢方医生告诉我呢。” 方言可抖抖睫毛,有些疲惫地靠在沙发上:“他都跟你说什么了。” “他说什么不重要。”我直直盯着他的眼:“我想听你说,方家独子,唯一能和魏氏相抗衡的方氏集团总裁公子--这身份不假吧?”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不至于这样强调吧。”他勉强笑了一下,却没有往日的迷人风光。 “那么,什么才算是秘密呢?”我亦冷笑一声:“是时候说出事实了吧,方医生。” 他平静地看了我一会儿,眼睛有些干涩。伸指揉了揉,无声地笑了:“原来当真瞒不过呢……没办法。我也已经尽力了。” 他揉完了眼,用他万里无云的蓝天般澄澈的眼睛看着我,声音平稳:“你曾经问过我,我为什么要当医生,对不对?” “是。你说是因为你喜欢呆在学校。” “哪里。”他讽刺地笑笑:“不是因为我喜欢呆在学校,而是因为--我不喜欢呆在家里。” 他的眼神渐渐沉下去:“呆在那个饱受谴责目光的家里……树阳,我再问你一件事:你知道现在的方氏,是由谁负责的吗?” “难道不是令尊?” “表面上而已。”他扯下沙发垫上的流苏,眼里说不清的神色:“事实上,控制方氏运作的人,是方天枞。” “方天枞……”默默重复着这个陌生的名字,思考着它和方言可的关联。 “不用想了。”方言可猜出了我的心思,朗声一笑:“他是我大伯的儿子,我的堂弟。” “想置魏氏于死地,不择手段的人?” 我说得不带一丝感情,方言可却听得悠悠一声长叹:“树阳……不要怪他,一切的事,都是因为我。” “代弟受过?”我冷笑一声。 方言可仰起头,静静看着天花板。末了,缓慢地点起一只烟。我这才注意到:原来,他也抽烟。只是他的身上,从闻不到那辛辣的烟气——有时是淡淡的来苏水味,有时则是清爽的酒精味道。 “为什么。”他难得有不说话的时候,我却按捺不住开口。 “什么为什么?”他吐出个烟圈,淡淡笑笑:“为什么方家总裁的儿子不继承家业,反而是由自己大伯的儿子控制一切?”他伸直了腿,将吸到一半的烟捻熄,呼了口气:“还是他为什么会和魏遥光过不去,一定要置他于死地?” “都有。”不知该怎么回答他,我静静顺应他的反问。 他手揽过肩膀,头低垂下去,嘴角若隐若现的笑意:“是因为我——因为那个十八年前的我。” 十八年前……我模糊地回想:那时我和遥光都还只是天真的小孩子。谁也不会预料到十八年后的苦难。可是方言可,从十八年前起,就注定要承受这些磨折他稚嫩心灵的重量。 “我的伯母……是个很慈爱的人。我母亲在我一岁的时候因病去世了。从那以后到九岁,我都是和她跟大伯生活在一起的。”低低细语着,声音仿佛随时都会断裂:“三岁的时候,天枞出生了。但伯母的爱并没有减少。相反,她把她的爱,平均地分给两个孩子……甚至,分给我的更多一些。” “不奇怪——你从来就是个会讨人喜欢的医生。” “树阳,你还有心思拿我打趣。”方言可苦笑一下,接着他的回忆:“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不妥。因为从小就享受着伯母的爱,她在我心中,已经取代了母亲的位置。所以,心安理得地生活在她的庇荫下,直到九岁那年夏天……”声音渐渐黯淡下去,透着我从未听过的苍凉:“那年夏天,伯母带着我们去游乐场……我吵着要划船。伯母对我的宠溺使她答应了我的任性。结果……” “船翻了。伯母不幸被淹死,你和堂弟获救。” 他斜眼看了我一下,嘴角一丝略带嘲讽的笑:“你什么时候扮起福尔摩斯来了。只可惜天分差了点。” 我也笑:“我不是福尔摩斯。就算是,没有依据,一样推理不出。” “算了。大侦探。犯人一开始也没打算隐瞒。”他歪歪头,胳膊从扶手上抬起:“你说得没有错,只是不完整——伯母是被淹死的——为了救我而淹死。” 第二十六章 如释重负般的叹息悠悠传来:“很奇怪吧……自己的亲生儿子不救,反而去救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侄子──我当时并不觉得迷惑。迷惑的是那个眼睁睁看著他的母亲看都不看自己一眼,而是拼命将自己的堂兄推到岸边的六岁小孩。虽然他被湖边围观的人跳下去救起,可是那双眼睛,再看不出一个六岁小孩应有的天真了。” 他又掏出一根烟,打火机一闪一闪,却不见火光。求助似的抬起头,看著已经离开沙发的我无能为力地耸耸肩──为了我的病,早就戒烟了,何来的打火机。他不甘心地摇摇头,将烟摔在地上: “伯母意外身亡後,伯父伤心欲绝,得了场重病,不久後便瘫痪在床,一直要人照顾。我的父亲大概是觉得内疚,便把天枞接到家里来住。他平静地吃饭,平静地睡觉,平静地生活──还有那双平静的眼,无时无刻不在盯著我。我这才知道:到我懂得迷惑的时候,那小孩的迷惑已经变成憎恨了。在他的心里,我不仅夺走了理应属於他的爱,连这爱的根源也一并夺走──伯母已经去世,他不可能也没必要去恨她。所以,双倍的仇恨,尽数加算在我身上。我并不怪他,因为他的恨有理有据,我无话可说。为了逃避那双冰冷的眼,以及我给他造成伤害的罪恶感,我选择了离开。直到现在。” “为了偿还自己儿子犯下的过失,父亲情愿将自己的产业交给侄子──就像当年,哥哥的妻子所做的一样。然後,当年的小孩子有了报复的力量,正式向自己敌人宣战了──这次没错吧?” “很正确。”他哑然笑了笑,又靠在沙发背上。 “可是,”我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下,看著他略现空洞的眼:“这里有个很大的漏洞,方医生好像忘记补好就说出来了。” “嗯?”他怔了一怔,看著我。 我柔和地笑笑:“他要向方大医生报复,跟魏遥光有什麽关系?” “当啷”一声,是烟灰缸掉落的声音。我静静看著方言可低头去捡时微微抖动的手指:“还是我来替你说吧──因为他也要让你尝尝,失去最重要的人,是什麽样的滋味。” “树阳……”他缓慢地抬起头,脸上是绝望的笑:“你不用再说了……我自己来。”晶亮的眼睛,扭头看著已漆黑一片的窗户:“我爱他。我爱魏遥光。” “从你认识他开始?”我问。 “从我认识他开始。”他答。 “啊,真幸运,听到这样有意思的故事。” 我恼火地回过头,看见一张略有些苍白却神采飞扬的脸:这样飞扬跋扈的姿态,不是那个中了一枪还在拽的黑社会老大是谁。 “方医生……你没给他用麻醉药麽?”我突然有些头疼。 “麻醉药?对我而言,和生理盐水没什麽区别。”他披著那件黑风衣,抱著肩,斜靠在手术室门口,脸上是调侃的笑:“能坚持到手术完成,已经算是长的了──也许是最近敏感度加强了……不是个好现象呢,看来还要多加锻炼才行……” 看著他由高声喧嚣转而自言自语,方言可也有些惊讶於他的迅速清醒。但关键不是方言可如何反应,我担心的是那个口无遮拦的老大,将他知我知但方言可却不知的往事一个兴奋抖了出来。倒也不是什麽重大事件,可是麻烦,谁不愿能少找就少找──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我曾被绑架的事──尤其是方言可。原因── “方医生还真是博爱。一个魏遥光不够,还要加上他的情人?” 完了。我绝望地闭上眼──导火索已经点燃,我方才一番内心独白算是白费了。 “看来我还应该再做个缝合手术──江先生重伤未愈,当心言语过度,不利恢复。”方言可不似方才那样萎靡,皱著眉头还击。 “啊?方医生不承认?那令弟的钱可是白花了。” “你什麽意思?” “江先生,你拉链开了。” 我迅速地插进一嘴,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低头,抬头,面带怒气:“许先生不是要说我上衣的拉链开了吧?” 我微笑著点点头:“如您所说。” “树阳,不要打岔了。” 冷静的声音响起,方言可缓缓抬起眼:“你有什麽事不想告诉我的吗?” “不,方医生,是因为……” “算了。”他微笑著摇摇头:“没用的。你不想让我知道的事,和这位江先生有关吧?” 我默然,手插进裤子的兜里──我方才已经告诉他,我和江凝洲不是初次见面了。 “这样的话,树阳,”他朗然一笑,略有些得意:“你不想说,自然有人会告诉我──是不是啊,江凝洲?” “说得这麽辛酸干什麽。”江凝洲吹了声口哨,悠闲地踱到沙发边,挤在方言可身边,亲热地揽过他的肩膀,低低耳语:“他没跟你说麽?那我来告诉你好了──你堂弟,以为你爱上了许树阳,花重金,雇我杀了他──就这麽简单。是不是啊,许先生?”最後两句,他离开了方言可的耳畔,向我挑衅。 我真正泄气地摇了摇头:这就是我不想让方言可知道这件事的原因。什麽商场上的绊脚石,危险的存在──他绑架我的时候,我压根儿也没这麽想过──只是这样简单的理由想要一个人的命,不过是以商场鏖战做借口罢了。只是当时我不知道是什麽原因。现在知道了,竟是这样荒唐的误会。以方言可的性格,这误会会令他内疚,会让他以为是他连累了我。他不会愿意这样。他已经连累了魏遥光,他不想再连累我──因为,我是那样爱著他爱的人;他爱的人,也是那样的爱著我。 方言可低头想了一会儿,突然大笑起来。笑声里,有著一丝哀凄。 他很痛苦吧。我默默看著他闪烁著悲伤的眼。 不过是人世间最普通的爱,却因为一个无可预知的意外,成了他一辈子的梦魇。 “对不起。树阳。”笑声渐止,他突然低语。 “和你没关系──况且我不是什麽事都没有吗?”我轻声安慰他。 “那是因为你遇到我。”江凝洲颇有深意地接过话:“不然你早就做了枪下鬼,留下我们自虐的方大医生独自懊悔感伤了。” 他大大咧咧伸开双臂,一只手绕过方言可的脖子,脸上是不耐烦的表情:“我说你们这些人,还真是麻烦得很。不过就是出个意外死个人,弄得苦大仇深,好像天崩地裂了一样──方医生,你不认为自己很愚蠢?你伯母愿意爱你,愿意救你是她的事。她为你放弃自己的亲生儿子那是她自甘下贱,和你有个狗屁关系?你这样自责算什麽?” “啪”一声,清脆响亮,语音嫋嫋。方言可优雅地拍拍手,微笑著看著同样优雅地抚著脸上猩红指印的江凝洲:“说得好。这一掌是谢谢你对我已故伯母的尊重。还有一掌我先欠著江先生,用来回报您让我了解了自己的心意──真是醍醐灌顶,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我嗤声一笑,笑方言可的反唇相讥──只是种本能的自我保护罢了。因为,他被人一下子击中了他一直困惑的痛处。 方言可,我们都是可怜的人。为了一些所谓的执念,愿意挣扎在自责的深渊。 我们可怜,可我们不卑鄙。我默然看著眼前的一幕针锋相对,突然为了他和那个同样自责的自己感动莫名。 因为,我们只想那个人过得好。 越多牺牲,哪怕是盲目的牺牲,几率就越大。 所以我们愿意这样,残忍的对待自己──好像,刚开始的我。 人真是一种卑贱的动物。就如我──当我不愿再牺牲,而是贪婪地享受著我不应该得到的幸福时,我的感觉竟然是不安。 抓住幸福,怕幸福失去。於是宁可让自己远离幸福,用自己的苦难换得一丝安心。 当真卑贱。 二十七章 "你不如直接说我自甘下贱好了。"方言可敛住笑。突然站起身:"既然您的伤已经已经好了,我也没那个义务收留一个通缉犯--江先生,请您另觅栖身之处吧。" "呵呵,恼羞成怒,这就要下逐客令了。"江凝洲不为所动:"你欠我那一巴掌怎么办?还是……"他突然拦腰揽过方言可,压在沙发上,动手脱他的外套,暧昧的笑:"不如这么还,你看怎么样?" "江先生,有人在场,麻烦您自重。"方言可有一瞬的惊慌,却马上冷静下来,神色严峻。 他说的人是指我,这我很清楚。可是我也很无奈--想走,却找不到临走时礼貌告别的理由;不走呢,眼看着沙发上的两人即将上演春宫好戏--我没这种明目张胆偷窥的勇气。进退两难之际,江凝洲略有些惊讶地开口:"医生,我想你是误会了吧--我的外套都是血,不能穿。只是想借你的衣服穿穿而已。" 他松开压着方言可肩膀的手,极有风度地脱下风衣,掏出口袋里的手枪察看一下,淡淡一笑,将从方言可身上扒下来的外套套好,起身离开:"不好意思,打扰府上这么久--手术费我会还给你的。至于那一巴掌就用这件衣服抵了吧。再见了,许先生。还有--"他突然转过头,微笑着看着刚从沙发上坐起,正在捡被他蹭掉在地的垫子的方言可:"后会有期,医生。" "你等一下。" 捡起垫子,方言可头也不抬地定住了门口的身影。 "他还想要你做什么?" "谁?"江凝洲不耐烦地皱皱眉头。 "不用装傻。你不是一直替他卖命么?先在遥光的车上做手脚,后来又绑架了树阳--然后呢?还有什么阴谋?"方言可口气淡淡,倒像是老朋友聊天。 "医生,你还真可爱。"江凝洲微微愣住,终是忍不住苦笑:"我替他卖命,笑死人了。方医生,你听好--" 他打开门,冬夜凛冽的空气偷袭一样吹进来:"我江凝洲想做什么就作什么,从来没有人能左右我。记住。" "他……没问题吧?"门已经关上良久,只剩下窗外呼啸的风声冲击着窗户,浪打悬崖一般。 "生命力超强的蟑螂。"方言可冷笑一声:"上次那样重的伤,还不是两个月就好了--哪里没有他的势力,你不用担心他横尸美国街头。" "上次?"我喃喃自语。 "江凝洲……曾经在一次火并中中过七枪,只剩下半口气,被天枞救回家。我偶尔回去,天枞便拜托当医生的我帮他。我对他的要求,一向是尽量达到的,算是一种补偿吧。所以--这是我第二次从他体内取子弹了。他在我家休养了两个月,可能是不想欠别人恩情,才会帮天枞做那些事的。" 也许是这样吧。我低头想了想:江凝洲,的确不是能为人左右的人。从这一点来说,他和遥光还真有几分相象。 "不过,既然他绑架你却没杀你,看来是对这件事失去兴趣,或者觉得已经没有必要还什么债了。而且--" 他有些苦恼地听着窗外的风:"天枞既然以为我喜欢你,那你的处境,就很危险了。" "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概念?"我不由觉得好笑:喜欢我?方言可要真的喜欢我,我亲自拿手术刀把肾挖出来给他做标本。 "他不见得就真这样认为。"他感慨地叹气:"只要是和我关系亲密的人,他都会注意到--更何况,你是魏遥光的……树阳,你承认吗?" "承认什么?"我知道他想说的承认是什么。只是一时还反应不出:我是他的什么? 私人助理?同居情人?管家兼保姆? 仔细思量了一下,居然还是那个老掉牙的说辞:青梅竹马。 "树阳,你执念很重啊。"他听我不厌其烦地重复着酸死人的四个字,忍俊不禁:"说来说去,你也不嫌烦。算了,就按你的说法--你是遥光的青梅竹马。所以,他宁可错杀,也不会放弃任何能打击到我的机会。江凝洲不做,总会有人来做这件事。" 我沉默。真的很棘手。这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不想做无谓的牺牲。虽说我的性命业已岌岌可危,但总不能随随便便,不明所以就交了出去啊。 方言可没有说话。站起来,在旁边的柜子上找到个打火机,又点燃根烟。 我则扭头看着窗外,侧耳倾听--风声渐止,已没有方才那样凛冽了。 "方医生……很晚了。"我轻声开口。 "嗯?"他熄灭了烟蒂--已经是第七根了。 "那个……我困了。你这有能睡觉的地方么?没有的话,趁着风小,我还能赶回酒店。" 他看看墙上的钟:"太晚了。你就在这住吧。我帮你收拾一下客房。" 我跟着他向楼上走。二楼最里间,一张宽大的床卧在中央。我闷声甩掉外套,一头倒在床上。 很累……只是来趟美国出差罢了。为什么,要让我得知这些扰人扰心的事。 温柔舒适的触感,软软亲吻我的脸颊。 就这样长眠不醒,是否就不必为明天的事费心? 可是不行。因为明天的事,必须由我来完成。 "树阳。你起来。"方言可靠在门口叫我。 "什么事……"我有些头昏,迷迷糊糊爬起来。 "你看清楚,床上有什么。" 我朦胧着双眼,向下看去:暗红的血渍,连成一片花海。年深日久,却不见凋零,妖娆万分。 "这是……"我茫然。 "这是魏遥光为你流的血。"方言可打开门:"三年前,我把他拖到这里,放在这张床上。三年了,染血的床单,一直没有换过。"转过身。临关门前,低哑的声音飘进:"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他值得你这样做。因为,他曾经为你,放弃过自己的生命。"他叹了口气,语调稍稍轻快:"放心。我们方家的事,由我来解决。你和遥光,能守好自己的幸福就行了--这可不是什么为爱牺牲啊什么的。我还没那么高尚,不过是因为这台戏没有我的角色罢了。而且--" 他回头看我,笑了一下:"我真的很欣赏你,树阳。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你做到了。所以,我愿意尽我所能的帮你。" 欣赏……我听着关门时传来的咔咔声,无意识地仰身躺倒。干血淡淡的腥味,若有若无地钻进鼻孔。 是,旁人做不到的,我能做到;旁人忍不了的,我能忍。但是,我不值得他欣赏。因为我自私。我所做的一切,我所忍的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 我只是希望,我也能幸福。 却不惜,摧毁了和他人的约定。 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睡意全消。 他也应该在美国吧,那个和我有着约定的人。 如今我挣脱了约定的束缚,我想我会受到惩罚。 只希望,那天不要很快来临。 二十八章 考察进行得很顺利。整理好收集到的资料,又顺便考察了其它一些家卖场,半个多月就过去了。方言可的会早就开得差不多,但他一直没有回国。反正他在美国也有家,哪里不是一样的。相形之下,我不得不为自己的境地自哀自怜:蝼蚁尚且有自己的洞穴,凭什么我就要像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一样,没有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但考虑到我现在的经济情况--虽说每个月的工资不少,但我要治病,还要留出一部分还债,剩下的钱买个卫生间都不够。痛定思痛:好歹还有个遮风避雨的场所。虽然事实不是这样,但我宁愿当这是我出卖身体的所得--这样一来,我住得还比较安心一点。 最后一天,收拾好护照行李,办好退房手续,订了机票。突然想到,应该给安影带件礼物回去。和他认识这两年,还真没正经送过他什么东西。于是来到酒店旁一个礼品店,挑了条领带,略表心意。 看着手里的礼品盒,突然想笑:安影从不打领带。 付了款想走,突然停在一个橱窗前。看着玻璃柜子里在日光灯的照射下泛着柔和光芒的东西,我犹豫了一下。半晌,保持着温和的微笑抬头:"小姐,这个多少钱?" "啊,许助理回来啦。" "回来了?怎么样,考察得如何?" "看你说的,当然没问题。许助理是何等聪明能干的人,这些只是小意思罢了……" "大清早,哪里来这么多苍蝇。" 我僵着笑容转向那个我十分熟悉的脸--微微疲惫的眼有些泛红,修长的手指掩嘴打着呵欠的嘴,衣衫凌乱,最上面的扣子松松垮垮的悠荡着,眼看就要掉下来。 "总裁早。"我毕恭毕敬地低头问候。 "哦,是许助理回来啦。这么早。"魏遥光打完呵欠,睡眼惺忪,有些慵懒。 "时差问题--总裁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尽快向您汇报一下考察的情况。" "这么着急?"他有些不情愿地皱紧眉头:"你进来吧。" 我顺从地跟着他晃进屋子,不动声色地将门反锁。 "昨晚一夜没睡……早上好不容易才得了功夫睡一会儿……有什么事,快点说吧。我还没睡够……"他好像有打不完的呵欠,从门口走到椅子上,一直都张着嘴。 "既然是这样,那树阳就不多打扰了。"我从包里取出资料,来到他面前,趁他还没反应过来,左腿已经抬起,蜷曲着,膝盖压在他的大腿上:"这是办品牌卖场的场地要求……" 左手搂过他的脖子,嘴唇贴近耳边:"超大型单一服饰品牌专卖店,一定要挑最有利的黄金地带……" 右手缓缓下移,拉开腰上的衬衫:"作为品牌和实力的展示,地界一定要开放。分区要多、全,才能体现出和普通综合性商场不同的优势……" 手伸进衬衫里,一路攀升至胸前,有意无意地拨弄着:"除此之外,我们需要一个专家顾问,时刻关注市场走势……据我所知,法国专家,马蒂先生--就是提出MID理念的人,现在正在杭州一家西装公司做顾问……我们……" "想办法把他撬过来,是不是?"他突然抓住我缓缓蠢动的手,脸上的微笑很平静:"树阳,你是在勾引我吗?" 我也平静地笑笑:"你说是,那就是……"俯身,吻住他的唇。 反客为主,魏遥光缠住的我的舌。 一开始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可言喻的疯狂:疯狂的喘息,疯狂的纠缠,疯狂的吮吸。右手撑住桌子,左手绕过他的脖子,顺着衣领伸进后背。 头发……被他揉乱了。还有衣服,不知何时,已经大大敞开。 舔遍彼此的唇舌,两人意犹未尽地分开。 "半个月不见,技巧见长啊。"我将他反扑在椅子上,左腿仍压着他:"可惜反应变迟钝了--偷了腥之后,至少要记得擦嘴吧,魏大总裁。" 扯过他的衣领,向外一翻:领子上,一抹猩红的油质痕迹,分明是口红的印子。 "你这算是吃醋吗?"他冷冷低头,看着领子,又抬头看着我,脸上迷人的笑容:"有进步……" "吃醋?不敢。"我松开领子,从他身上下来,将扣子一颗颗系好:"我不过是个私人助理,怎么敢干涉总裁的私生活--对不起,我还有事,先出去了。" "树阳,回来……" 没有回头,握住门把的手却是一颤。 只是有些伤心。 我并非奢求他的忠诚。我从来也不相信,会有什么人能从一而终,至死不渝;我也从不相信,会有什么爱情,能海誓山盟,地老天荒--这只是人类一种美好的理想罢了。可是,既然有了一时的爱意,就要给我一时的温暖。 我想要幸福,但我不要廉价的幸福。 魏遥光,你既然已经答应我,就不该让我受伤。 没必要。我深呼吸告诫自己:没必要为这些感情动心。我要为我自己着想。 只有自己,才能保护好自己。 再次深呼吸。刚想拧开门锁,腰却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揽过去。 头靠着结实的胸膛,暖暖的气息在耳边吹拂:"树阳……别走……我想你……这半个月,想你想得都要疯了……" "想我……"想出言相讥,喉间却似堵了什么东西,终是没能说出口:他说这话,竟是这样真诚。 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搭上他紧紧绕住腰的手:我终究还是恨不起来啊。 因为,他那样真实,那样温柔,那样揪心地在我耳边说:想我。 我给他的惩罚,已经够多了。 "衬衫脱下来,把这个换上。" 华灯初上,我久违了半个多月的房间却丝毫未见陌生--除了那些到处都是的衣服,袜子,垃圾和灰尘。 收拾着地上的拖鞋,我不禁皱紧眉头:这样的生活智商,他是怎样平安无事活到今天的? 他穿好我递给他的新衬衫,饶有兴味地盘腿做在沙发上,看我将各种颜色的拖鞋规类放好,又拿出拖把擦着铺满足有两寸厚灰尘的地板。 "原来你真把我当保姆了--我不在,你也不会雇个清洁工什么的,好歹收拾收拾房间啊?" "没必要--反正你不在,我几乎不回来--吃饭睡觉,都在公司解决了。" "当心得胃溃疡,神经衰弱。"我没好气地拖着地,边拖边心疼:这样高级的地板,给糟蹋成什么样了。 "胃溃疡也无所谓。"他笑吟吟看着我忙活:"能看到你吃醋的样子,什么代价都值得。" "啪"一双拖鞋扔过去,正打上他的脸:"都说了不是吃醋,你闭嘴。" 恼火地拖着地,看着沙发边上,他刚刚换下来,印有物证的衬衫:魏大总裁日理万机,在公司处理事务至深夜。于是趴在桌子上想小憩一番,却不想印泥忘了合上--口红印就这样诞生了。想起他悠哉告诉我所谓的"事实真相"时一脸得意的表情,我真是恨不得一头撞死在那里--许树阳何时这样丢脸过,居然为了个"女人"的"唇印"……呃,伤心。 死活不承认,那是吃醋。 可是……我微微一笑:这感觉,竟也不差。 甚至……还有些甜蜜。 阳光碎片(29~end) by 清响 二十九章 “你就是这个毛病,嘴硬得很。” 好不容易,将屋子收拾得像个人住的地方了。我举起手背擦擦汗,没去理会他对我的评价。 看看四周,没什麽可打扫的了。我翻开抽屉,取出一个小包包,挤进沙发里,拿起那件衬衫。 “你干什麽?”他好奇地凑到我旁边。 “你难道没见过钉扣子吗?”我白了他一眼,继续穿针引线:“这件衬衫第一颗扣子松了,要缝紧了才能洗。” “我不是没见过钉扣子。”他笑著回答:“我只是没看见过男人钉扣子而已──树阳,如果你是女人,一定是个贤妻良母……啊!树阳,你干什麽……” “谋害亲夫。”利落地从他胳膊上拔出针,继续钉著扣子:“最毒不过妇人心。总裁你可要小心点了。” “小心什麽?小心被你吃了?”蛇一样的手臂缠紧了腰:“树阳,我肚子饿了……” “你不是刚刚在公司吃过了麽?”钉完扣子,收拾好针线。 “我想吃你做的饭啊。真的很好吃……和你一样,美味……”湿热的舌头轻舔著耳垂,腰上的手开始向下移。 “等等……我先去洗衣服……”阻止了他手的进一步行动,我微微喘著气:魏大总裁换下一堆衣服,不洗的话都会被他当成一次性纸杯给扔掉的。对我而言,浪费是最大的罪恶。 “等等可以。但是──你得承认,你白天时的表现是因为吃醋。”他扭过我的头,深深看著我的眼。 我也紧紧盯著他:“遥光,你很无聊吗?” “当然不是。” “哦,那就是我很无聊了。”我甩开他的手,跳下沙发:“我承认我吃醋了。而且是醋意大发,不可遏止,恨不得将那女人挖地三尺找出来,千刀万剐才解恨──这样的回答,总裁可还满意?” “树阳,别开玩笑了。你过来。” 我拿著刚刚钉好的衣服,回头看著他。 “你不会忘了吧──这个。”他拉开衣领:暗红色的牙印,隐隐浮现在颈窝处,看起来很……性感。 “三年不见,怎麽养成咬人的坏习惯了。”他笑著看看手上的牙印,又摸摸脖子上的,最後仍是看向我:“树阳,这半个月,我一直在等你──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办到──就凭这个。” 手上的衣服不知何时已悄然落地。我受了蛊惑一样走过去,摸著他俊朗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脸,将他抱在胸前。 紧紧的抱住。 直到,勒进胸膛; 直到,融入心脏。 直到,吮吻得再没一丝力气; 直到,挑逗起最急促的呼吸。 直到,手指与手指的交叠,描绘出最温和匀净的画; 直到,身体和身体的融合,绽放出最豔丽妖娆的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树阳……冷不冷?” “嗯?不。” “你身上摸起来很凉啊……” “没关系,一直是这样的。” “要不要回房去睡?” “不用,就在这里挺好的。” “回去吧。著凉了就不好了。” “不要。” “没办法……那你抱紧我。” “嗯?” “我身体比你暖啊,白痴……喂,你踢我干什麽……” “因为你比我白痴……嗯……不要……” “不要什麽?” “你……不是刚刚才做过……啊……” “可你身体还没有变热……” “遥光……” “嗯?” “你真的很……白痴……啊,混蛋……那里……嗯……” “是这里吗?” “不……” “那是这里……” “不……刚才那个地方……啊……” “呵呵……树阳,你还真不是一般的嘴硬呢……是这里吧……” “你闭嘴……嗯……色狼……” “树阳……不是这样动的……要这样来……” “你去死!啊……” 毛毯滑落,遮住了地上堆叠在一起的衣物。 牢牢纠缠在一起。好像永远,都不会分离。 嗯……忘了关灯了…… 脑子还不太清醒,伸胳膊挡住刺眼的光──不是灯光,是阳光──天已经大亮了。 拉开被子下床──他什麽时候把我抱回卧室的,我竟一点印象都没有。 好像是第四次的时候……还是第五次?意识到我正想著个很丢人的问题,慌忙摇了摇头,清醒一下,勉强蹭下床去。 还要上班……看著指针肆无忌惮指在十点过十分的地方,迟到是毫无疑问的了。只是,这个麻烦总裁,为什麽不叫我一声…… 倒了杯水,来到客厅。桌子上是醒目的牛奶烤面包果酱瓶子。瓶子下还压著个纸条。打开来看,硬朗的兰黑色墨水字龙飞凤舞: 做别的怕你不敢吃。今天放你一天假,好好休息──光。 PS:不扣你工钱,放心。 仔细瞧了个遍,瞧不出什麽阴谋的痕迹,於是放心的笑:他的字,写得还真漂亮。 而且,还那样了解我。 放假啊……算算看,我还真的很久没有放过假了。 从前找个工作很困难,所以通常都很辛苦。加班加点,累得要死,加班费却总是不了了之。假期於我而言,就好像沙漠里的一瓶矿泉水一般珍贵。今天得到,心里竟然说不出的轻松愉快。 即是放假,那就万事不急了。烧上洗澡水,懒懒挪到餐桌前,翻了翻报纸。今天是个晴朗的冬日,阳光很豔。斜斜照进屋子里,比火炉还要温暖的心里效应──就像昨天晚上,那个火热温暖的身躯,紧紧包围著我,好像就快融化了般…… 又打开那个纸条,露出一个“光”字。 最後一笔,稍微向上提,折了个漂亮的弧度,像极了他微笑时的嘴角。 他最喜欢微笑,冷静时却比谁都威严逼人。 他轻易不发脾气。一旦生气,没有人能逃离那种冰冷眼神下的战栗。 我很幸运,并没有真正战栗过。 这是否说明,我对他而言,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呢? 苦笑著摇头:怎麽好像个多疑的少女一样。他不是已经说过:他爱我了麽? 所以,本来就是个特别的存在。 想摆正微笑,却突然发现:我居然笑不出来。 拿著杯子的手微微颤抖,终於掉在地上,碎成片片晶莹。 冷汗伴著一阵阵的疼痛,渗出额头。 这曾是我熟悉的感觉,却也好久没有来袭。 还好,是这个时候……腹部的疼痛铺天盖地袭来,一点点放射到腰部──我说还好,是因为这个时候,不会让他看到…… 可是……我要怎麽办啊……咬紧嘴唇,已经有了活活疼昏过去的觉悟──从前严重的时候,这是常事。挺过去就好了。 就像,在漫漫长夜中,熬到黎明来临。 第三十章 第一次感觉到:这黎明是这样难熬。 从前疼昏过去就好,现在却是昏过去再疼醒过来,更加痛苦。 不行,不能再吃止痛药了……挣扎著放下药瓶──已经吃到最大限度,再吃会死人的。 没办法,去医院……不行,方医生还没有回来,到别的地方,难保今天回不来。魏遥光找不到人,还不得抓狂…… 真是个麻烦总裁。我痛苦地闭紧眼:还能怎麽办,继续熬…… 强忍著挪到沙发上躺下,想找些消遣,淡化已经蔓延到全身的疼痛。 深呼吸……一只羊,两只羊,三只……不对,这好像是治失眠的……那就换这个:泡温泉,晒太阳,蓝蓝的天空清明澄澈,白白的云朵逶迤缱绻,还有青青的草地…… “草被阳光晒过後,会蒸腾出一种质朴的清香味。” “就是干草味嘛,说得那麽诗意干什麽。” 我扯过他所谓的“质朴的清香”,无聊地嚼著草根。 那是多久前了……对,高中刚刚毕业的时候。冗长的假期,唯一的工作就是消磨时间。 郊野的山坡,一大片青草,夹杂著零星的野花──的确是郊游晒太阳的好地方。 可惜,地方是个好地方,时间却不对。 那时是夏天,阳光最毒辣的时候。当年的魏遥光就已经懂得体贴入微,怕我在家闷出病来,硬拉著我来陶冶情操。托他的福,我的皮肤得以在自出生起十八年後获得新生,褪掉一层皮之後成功地晋升为“小麦色”──这是後来我那些大学无聊女同学研究出来,又很“不慎”传到我耳里的结论。其实在我看来,说晒成一身“小麦色”倒不如说晒成一身鸡屎黄来得贴切。 “树阳……跟我一起出国好不好?”他突然起身,有些期待地问我。 “出国?没钱。” “你呀……”他叹息一声,又躺倒在草地上,闭上眼睛。 空气温和地流动,有一种昵狎的静谧。 我们就这样,静静听风,且歌且吟。 吹得草叶那样柔软,很舒服…… 嗯,非常舒服,没有痛苦……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这个午觉睡得可真是辛苦。 黎明终於来临了……如释重负地吸了口气,反而十分平静。 我知道,这次发病,意味著什麽。 我的病情,又加重了。 无论再怎样隐忍情绪的波动,无论再怎样心胸开阔,神清气爽,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这根本也不是人可以决定的,我很清楚。况且,我已经很幸运了,能一直拖到现在──我的情况,比妈妈和外祖父都要严重。 没什麽的,可能是最近太累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打起精神:一天的假期已经浪费大半天,剩下的应该好好利用才是。 对了……给安影买的礼物,趁早给他送去吧。算算看,我们也很久没见过面了。於是拿出电话,找到那个熟悉的名字。电话接通,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怔怔反应了一会儿,确定我听到的不是“关机”而是“停机”,我穿好衣服,带著礼物出门。 找到他初次见面时给我的地址,得到确切的消息:租房子的人的确与我的描述无异,但是半个月前已经搬走了。 懊恼的走在街上:安影居然也和我玩人间蒸发,那我的领带不是白买了?好几百美元啊,八倍汇率换算,那可是好几千人民币啊!最重要的一点:我也从不打领带…… 安影,你是不是已经不愿意等待,所以宁可选择离开? 悄然无息的离开,剩下寥落孤单的我。 原来放假也是这样无聊的事。我无目的的游荡在街上,看形形色色的人足下生风地赶路。他们要到哪里去呢?他们又想走到哪里去呢?难道没有人想过:无论走到哪里,尽头都是相同的麽? 我们的追求,归根结底,都是同样一个目标:信仰基督的叫它天堂;信仰佛祖的叫它极乐西方;什麽都不信的,叫它死亡。 还有个叫地狱的地方,没有人信仰,却是最真实的存在。 所以,活著的时候,就要好好活下去。 真是的,难道年纪大了,就是这样多愁善感?我从路边的小公园长木椅上起来──领带的事另说──我还有件礼物,要送给那个人。 “树阳,我回来了~~今天晚上吃什麽?” 聒噪地魏大总裁边脱鞋边往屋子里冲,在门口留下了两个脚印。 “吃饱了?”看著魏遥光以最快的速度横扫餐桌,心满意足地擦著嘴,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盘子,从身边拿出一个盒子:“这个,给你的。” “从美国带回来的?” “嗯。” “送给我的礼物?”魏遥光眼里露出与喜悦类似的光芒。 “臭美──谁要送你礼物。”我丢过盒子:“我是看你那块手表带得那麽旧,影响公司形象,帮你买块新的换上。” 光芒消失了。刚刚接触到盒子的手触电一样缩了回去,脸上是有些尴尬地笑:“这个是限量的劳力士,我最喜欢的一块表……” “喜欢到洗澡的时候都不愿意摘下来?”我揶揄地笑:“不过是块手表罢了──这好歹是我头一次送你东西,总裁却不肯赏脸──还是,要我亲自帮你戴上?” “不用,我自己来……” 伸手抓住他改变主意,想拿起盒子的手,一个用力,扯下表带。 狭长的伤疤,蜿蜒如谷。 遥光,到这个时候,你还想对我隐瞒吗? “树阳……”他静默了言语,任我拉起他的手,靠近唇边。 轻轻舔吻著那道刀疤,我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抚平了。就像,我刻在他心上那些伤口。但是,我想给他温暖,无论什麽方式。 时隔三年,伤疤多少淡了一些,却依然横亘於腕间,横亘於彼此间。 我要逾越。抓紧时间逾越──我现在唯一拥有的,最最珍贵的,就是时间。 从上到下,仔仔细细舔遍每一处,从手腕的伤,舔到手指──如果可能,我甚至希望能舔吻你的心脏,让它光润如初。 如果不可能…… 毫不犹豫地俯下身,拉开裤子的拉链──没什麽能阻止我们,最紧密地契合在一起。 他不耐地揉著我的头发,压抑著饱含情欲的呻吟。 没关系的,遥光。在我面前,何须隐瞒。 蠕动著唇舌,尽我所能取悦著他。 “不,树阳……”猛地抓紧我的头发,却苦苦压下去。 不用忍。你的一切,我都能统统接受。 “树阳……” 头发一松,口中突然空虚。迷惑地抬起头,对著他水汽丰盈的眼。 “是你主动的……不要怪我……” PS: “不是悲剧,默~~”   ──────清响 第三十一章 是我一辈子从未体会过的疯狂。 从未那样激烈过,从未那样灼热过,从未那样嘶喊过。 已经分不清是疼痛还是快感,刺激却愈加强烈,激起我更加淫荡的叫喊。 淫荡——没错。除了这个词,我找不到什么,能形容我的表现——尽我所能,以最屈辱的姿势,最疯狂的动作,迎合着他的进入。 “嗯……树阳……你这里……好热……” 手指伸进我的嘴里,强行掰开牙齿,毫无目标地搅动着。 “遥光……答应我……” 甩脱他的手指,捧住他的头,下身却没有停止动作:“从今以后,只和我一个人……啊……” 被他反压在身下,双手牢牢固定着腰身,出入更加猛烈: “你……也是我一个人的……” 那是只属于彼此的飨宴。 在同一个地方,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 在我身体里,最深的地方。 我不相信柏拉图。 因为我已经体会到:爱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欲望——甚至,甚于情欲。 情欲是要释放自己,爱却能撕裂对方。 遥光……撕裂我吧。就像我今天,用你的痛苦回忆,来撕裂你的伤口一样。 我们的血,要流在一起。 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清醒过来,松开紧紧搂着他脖子的手臂——天,就在餐厅的地上——原来我朦胧中听到的咯吱声,是骨头和地砖摩擦时的声音…… “醒了?” 他吻着我的嘴唇,脸上是混着兴奋余韵的宠溺与温柔:“没想到,树阳,你竟然也这样热情……” “哦……”疲惫地闭上眼,一脚将他踹开:“屋子里所有的地板,我都是新拖的——半个小时内,给我打扫干净——这里,还有门口那两个鞋印。” “树阳……应该先清理——这里吧……” “混蛋,把手拿出去……啊……” “算了。”他居然顺从地将手指抽出,从地上爬起来:“你今天的表现已经很让人满意了——是因为心疼么?” “心疼什么?心疼魏大总裁欲求不满?”我努力撑起身子。 “是言可告诉你的吧。”他叹了口气,看着手腕上的伤疤。 “其实……你没必要瞒我的。”我捡起衣服。 “我并不是刻意隐瞒的。”他帮我穿好衣服,一颗颗系着扣子:“谁也不会主动将自己的伤疤示人吧——何况,是在这样的地方。” “我……还是无法理解。”看着他手指不太灵活地系着扣子,我压低了声音。 “没什么——来,起来一下,我帮你擦擦。”扣好扣子,他抬起我的腿:“不过就是种惯性罢了。” “惯性……啊,轻点……” “很痛么?”换过另一条腿,动作愈发轻柔:“对啊,是惯性——刀子割下去,就想割得更深些,再深些——直到,将血管完全切断,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来。然后就会想:这样死了也不错。于是,就这样死了……其实,求死的欲望不见得有多强烈。大部分人,都是因为惯性才会自杀的——至少我是这样。我并不是真的想死,只是觉得死活都无所谓。再加上惯性,才会那样,一点点切下去……” “为什么?是因为我吗?”鼓起勇气,我还是问了出来。 他停下来,手搭在保持着蹲姿的膝盖上:“不,是因为我自己——找不到平衡点。确切地说,生与死的平衡点。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时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这个世界,离开这个已经有了最重要的牵挂,不想提前离开的世界。于是惶惶不安,惧怕着死亡,却又像受到蛊惑一样,希望早日脱离这种笼罩在死亡恐惧下的阴影——就这样,一面怕着,一面追求着。在矛盾中挣扎,直到崩溃……” “那个牵挂,是我吗?”我突然打断他的话。 他犹豫了一会儿,抬起头,执着地盯着我的眼睛:“是,是你。” 我低头看着身边的地板,良久,轻轻开口:“对不起。” “说什么呢。”他爽朗地笑起来:“这本来也和你没关系。何况,我不是挺过来了么?” 他止住笑,伸出胳膊揽过我,贴在他的怀里:“因为,我被救活后就明白了一个问题——无论什么时候,丢开牵挂逃离,都是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的。树阳,相信我——像我相信你一样,相信我。” “我相信你……”嗅着他身上温暖的味道,就好像更加贴近他的心。 “我去拖地,你洗个澡吧——自己能动么?”他抬起我的头,一脸坏笑。 “爬也要爬过去。”轻轻挣脱他的手,扭过头。 “那你自己来吧……啊,对了,还有这个。” 他捡起地上的手表,指着断裂的表带,笑得很阴险:“这个,真的是限量的劳力士,全球不过才三百多块……自己算算,要多少钱……” 我眼前一黑:怎么又是这样……这次不用找土著,直接去跳东非大裂谷算了…… “自己看。” 一叠化验单“啪”地甩在桌子上。我鼓起勇气抬头,正对上方言可隐隐含笑的眼:笑容极热,眼神却极冷。我慌忙低头:据我这些日子与他同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来看:这正是他一贯表达怒气的方式。用文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得严阵以待,做好被吹得七零八碎九等残废的心里准备才行。 “树阳,你先坐下。” 方言可和颜悦色,用下巴示意我坐在与他隔桌相望的椅子上,自己则站起来,走到饮水机旁,倒了杯水,递到我手里。忐忑地喝了一口,不由皱眉:果然是温的。我最喜欢喝的是冰水,但是自从方大医生接受我的病之后,我人生中本就为数不多的又一个兴趣被残忍地剥夺了。 “树阳,你从美国回来多久了。”他坐下,拿枝笔写个不停,没有抬头看我。 “半个月。”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病发多久?” “也是半个月。” 他停笔,一双眼平静地盯着我:“今天是第几次来医院?” “那个……”我有些犹豫,考虑着要不要编一个善意的谎言换回一命。方言可却已经走到我面前,靠着桌子,手插进装着听诊器的衣兜里:“我替你说:是第一次,对不对?” “因为方医生你昨天才回国……”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方言可哑然一笑,笑得我毛骨悚然:“树阳啊……全世界的医生都死光了,只剩我一个了是不是?全世界的医院都倒闭了,只剩下我这一家了是不是?” “方医生,我……” “你怎么样?不想活了,到我这来等死是不是?” 他突然沉默,脸上有一丝后悔的神色,好像是怕话说重了影响我的心情,有些不安地搓搓手,却又佯装愤怒的板起脸。我悄然忍住笑:所谓的刀子嘴豆腐心,谁要敢说不适合用来形容眼前这个不自然地看着风景的方大医生,许树阳三个字倒过来写。 第三十二章 “对不起……”我静静开口。我能理解他那种无奈到暴怒的心情。身为一个医生,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自己的病人,在自己眼前一天天衰落下去——尤其是遇到我这种冥顽不灵的,没被气得吐血已经算是方医生定力好的了。 “算了。”他摆摆手:“我明白。你是怕遥光知道——可是,你总该为自己想想吧!” “情况……很严重?”我小声问。 “你自己最清楚——这半个月,你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轻轻叹息:这半个月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当然最清楚:药房里有得卖的止痛药几乎都被我吃遍了,估计神农他老人家尝百草时都不会有我这样敬业。有一次我图方便,一口气买了十几种。卖药的小姑娘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以为我是个空虚郁闷对这个肮脏的世界绝望的愤青,一时想不开要走绝路,硬要我出示身份证。我苦笑着说小姐啊,你见过买止痛药自杀的吗?要买也要买安眠药乐果敌敌畏啊——不对,不好意思,忘了你们这不卖农药——总之,我像是会自杀的人吗?小姑娘听我动情晓理一番申辩,这才将信将疑,抄下我的身份证号电话号放行。买药姑且解决,比较辛苦的是为了不让魏遥光怀疑,回家后要将药换到其他药瓶里。有一次我倒完最后一瓶时正赶上魏遥光回来。他好奇地问:树阳,你拿的是什么药?我背过手,一脸严肃地告诉他说:壮阳药。 “住院吧。”方言可干脆地下决定。 “不行。”我也很干脆地拒绝。 “树阳,我明确地告诉你:你若是还想要命,就趁早住院。” “那就不要了。”我起来,礼貌地道了声谢,转身离开。 “你给我回来。”声音不大,有些焦急:“不要跟我赌气。你以为我这样做都是为了谁?” 我转过身,轻轻笑开:“医生,您误会了。我再如何猖狂,也不敢拿自己的命赌气——我不想住院,也是有不得已的原因。” “你为什么这么怕遥光知道?”方言可皱紧眉头:“树阳,不是我说你:你这样固执,一个人承受,对你自己,对遥光,究竟有什么好处?换个角度来说:告诉遥光,让他帮你分担,难道有什么不妥吗?还是说:他不值得你这样对待么?你跟他耗了这些年,他在你心中,究竟算是个什么地位?” 我摇头苦笑:“医生,如果不是因为我还能正常思考的话,我十有八九会将你方才那些话视为情敌的挑衅——可惜,我神志还很清醒。所以——医生,我真心感谢你的关心。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告诉他有什么用?情感上苍,奇迹出现,然后我疾病痊愈,两人欢天喜地,永结同心?” “树阳,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有些惊慌地打断我的话。 “我了解。”收敛笑容,盯着桌子上台灯白亮却微弱的光:“我只想解决最实际的问题。这跟我们是什么关系,他在我心中是怎样的地位都毫无干系。我知道,这不可能是两码事,但我真的不想把它们搅在一起。” “为什么?”他真正迷惑:“我总以为,你不是这样认命的人。你从不做无价值的隐忍和牺牲,但在这个问题上,你却……” “我却固执己见,连方大医生都替我着急,是么?”我微笑着把上门:“谢谢方医生一片苦心。个中原因,我只能这样告诉你:我们之间的困难和障碍,远不止这些。就这样,再见。” 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困难和障碍,远不止这些。所以,这半年多时间以来,貌似打开心扉迈出第一步,其实是另一个不幸的开始;所以,我被迫做这无谓的挣扎和牺牲,将魏遥光远远隔在事实的门外。我哀凄地走在喜气蒸腾的大街上,满目的红帽碧松,满耳圣诞银铃。这才想到:原来这个亿万人共同庆贺的生日,即将伴着主的微笑降临了。 我是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熏陶下,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不怕丢脸:小时候有一次生了怪病,中医西医都束手无策。妈妈病急乱投医,请了个据说道行很高的神婆帮我驱鬼。哆哆嗦嗦一阵之后,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自此,我便对中国民间文化保持着一种懵懂的敬重之心——虽然魏遥光得知此事后一直笑话我说这哪里是中国民间文化,这明明就是封建迷信。在这样的大环境影响下,我直到上高中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个节日存在。后知后觉,所以至今也没养成过洋节的习惯。每到这天,同学同事们逛街狂欢,我便只得一个人窝在家里,啃着鸡爪子,看到满电视的雪花——不过最近几年,能看到这种情况的电视台不多了。基本上都是通宵通宵地演绎着众生百相,悲欢离合。 “除了皮就是骨头,真不明白有什么好吃的。” 魏遥光握着遥控器,看我拿着鸡爪子啃得不亦乐乎,不解地嘀咕着。 我擦擦手,白了他一眼:“天生穷命,吃不起别的。有鸡爪子啃已经不错了。” “还有这电视,”他愤慨地换着频道:“才几年没看过,竟然沦落这种地步——征婚广告偶像剧,电视台这些人都是干什么吃的……” “魏大总裁,您有时间在这愤世嫉俗,还不如出去参加圣诞宴会。”啃完最后一个鸡爪,我喝了口水:邀请函从上个月起就开始送到眼皮子底下来了。全国的公司都等着魏大总裁这天赏脸莅临,他倒干脆,放了一天的假,躲在家里,陪一个同样穷极无聊的男人啃鸡爪子看垃圾电视。 “我哪有那么多时间陪他们浪费时间,倒不如不去。”他似乎有些赌气:“何况我家里还有个遁世的怪物,死活不肯和我上街玩……我也只好舍命陪……树阳,你看什么?” 见我盯着他的脸,魏遥光有些不自在地挺口,伸手摸了摸:“有什么不对?沾了什么东西么……” “敢问总裁,您今年贵庚?” “嗯?”他愣了一愣:“二十有七——你不是知道的吗?有什么问题?” “没有。”我叹了口气,将手里的东西扔到一边,一条腿盘进沙发里,侧身对着他:“你有没有这样想过:两个二十六七的老男人,大过节的窝在家里,啃鸡爪子看电视,是件很诡异的事情么?” “啃鸡爪子的是你。”他显然对我将他定义成“老男人”有些不满,一头歪向沙发扶手:“反正我也没有过圣诞的习惯。好不容易放一天假,在家轻松轻松多好——树阳,怎么想起问这个问题?”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今天突然想到:原来魏大总裁还长我一岁,我再老也有人垫底。说出来,权当自我安慰。” “树阳……你嫌我老?”他大受打击地坐起,表情十分委屈:“我都没有嫌弃你身体又冷又硬,反应平淡,技巧也不怎么样……” “魏遥光?”我皱紧眉头,静静盯了他一会儿。半晌,丢开靠垫,下了沙发:“我困了,你自己看吧,晚安。哦,顺便说一句——我昨天新换的锁,工具箱在我房间——魏大总裁你需要用的话,明天来拿——安心看电视吧。有些节目一直到凌晨呢,总裁慢慢欣赏,树阳不奉陪了。” 我这番话说得温婉有礼,九曲回肠。魏遥光昏昏然反应了一会儿,终于凭借他的聪明才智反映出我话里的意思时,我房间的门已经稳稳当当地锁上了。 又冷又硬,反应平淡,技巧不好?我背靠着门,冷笑一声:很好。那你今晚上不要来找我了,抱着海绵睡去吧。 第三十三章 “树阳,乖,把门开开啊……” “树阳,亲爱的~~我睡衣忘在你屋里了。快点开门,让我进去拿……” “不要这样啊,树阳,让我进去吧~~~” “树阳!你开不开门?这里可是我家……” ………………………… “算了算了,我认错:树阳啊,对不起,是我说错了。你的身体是最棒的,里面又紧又热……你高潮的时候,声音好动听啊……还有还有,技巧也是最棒的。比起以前和我做过的人来,你的技巧是最好的,做得我是神魂颠倒,欲仙欲死,颠鸾倒凤,忘乎所以……” “砰”一声,房门大开。我右手手扶着门框,左手叉在腰上,面无表情地看他兴高采烈地提高音调:“太好了,树阳,你终于肯开门了——正好说得词穷意尽呢。再不开门,我就没词说了……” “你到底进不进来?”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自我陶醉:我终于明白,小红帽为什么会给大灰狼开门了——小姑娘不幸,遇到一只像某人一样聒噪的橡皮糖狼。 “树阳,就知道你不会这么狠心……” 橡皮糖狼摇身一变,变成大色狼,一进屋就开始动手动脚,图谋不轨。 “手拿开,换好睡衣,老老实实睡觉——至少离我三米远,不然就从外面把门带上——我说得可清楚?” “可是,树阳……”他被迫移开手,迎着我泛着冷气的目光:“床才只有两米宽……” “那就睡地上。”毫不客气地扔了床铺盖在地:“地上也又冷又硬,你去和它亲热好了。” “你还在介意这个啊。”它皱皱眉:“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刚才不是和你道过歉了嘛……” “没什么。你说的是事实。”拖过一只枕头:他要是敢说我身体又软又香——电梯都不用坐,我直接让他两秒下楼。 “就算是事实——树阳,我为什么,偏偏就喜欢你这又冷又硬的身体呢……” 正跪在地上铺被,腰上突然多了一双环绕在一起的手,后背也是一暖:“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喜欢得自己都觉得惶恐……喜欢得,想要把这个身体,全部,融进自己的体内……树阳,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为什么,这样痴迷你,痴迷着你的灵魂,你的身体……” 停下动作,直起腰,感受着冬夜里难得的温暖:是啊,遥光。你为何如此痴迷,痴迷着这个千疮百孔的心,和这个不堪承受的羸弱身体? “遥光,很晚了,睡觉吧。”抓住他的手,微微扭头,吹着他的耳朵:“我最近有些伤风,怕传染给你。你委屈一下,在地上睡吧……唉,谁让你偏要来和我凑热闹……” 嘴唇被掳走的一瞬间,眼神模糊了一下,声音也随之模糊:“树阳……给我……” 给你……好的,遥光,全部都给你。从我这里,你能拿到什么——不要吝惜,统统都拿去。 只要我能给你的,不是地狱。 日子有些冗长,流水帐一样无聊平淡。 回想起我过去这半年里所经历过的种种,总以为是在做梦:因为,那样戏剧性的情节,发生在我身上,实在是不现实。 可如今,却找到一些平凡人生活的感觉了。 因为,日子平静得出奇。这样普通的平静,在我看来却是种不正常的现象——也许是不适应吧。倒将那些狂风骤雨看作是理所当然了。 圣诞一过,便是新年。临近春节,工作自然会因为惰性而略有放松——忙了一年,也该好好休息一下,准备最隆重的节日,这是人们最容易产生的想法。趁此机会,我的日程也能轻松一些。工作是轻松了,病势却愈发沉重。还好有了充裕的、又可以不被魏遥光怀疑的时间,方医生的医院便成了我第二个家。 “叫你住院你不住,这样来回跑,又辛苦,又延误病情。” 方言可确认了一下吊瓶的速度,在我身边坐下,嘴里抱怨。 勉强笑了笑:方医生用心良苦,我怕是一辈子也还不清这笔债——不是时间问题,是类型问题。 也许穷尽一生,还不上欠他的一毫——因为他不需要。而他需要的,我又给不了,给不起。 他需要的是同姓亲人的谅解,他需要的是心仪之人的爱。前者我给不了,后者我又给不起。 “方医生……”静静看着吊瓶里微透明的药液滴滴落下:“假如我病情恶化,不治而亡……” “病人在医生面前不要说这些。”他痛快地打断我:“你要是好不起来,那我这医生也不要当了。” “不当?那岂不可惜。” 我打吊瓶的地点是一套特殊的高级病房。说高级自然是因为条件优渥,一人一间;说特殊则是因为这是方大院长的私人会客室。所以,屋子里只有医生和患者两个人。而这句话不是我说的,也不是方言可说的,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 “好久不见了,医生。”房门打开,露出一张笑容优雅的脸:“啊,许先生也在啊——方医生,你还是那么可爱呢。” “江先生走错门了。”方言可不动声色:“男性病科在四楼。” “你以为我是来调情的?”江凝洲灿烂一笑:“上次借了你的衣服,我的衣服留在你那了……今天是来换衣服的——毕竟,那是我最爱穿的一件衣服,质感相当不错,穿起来很有空间感……” “太空服?”方言可讽刺地扬扬眉:“不好意思,我以为江先生不要了,被我用来包废弃内脏标本扔掉了——不如我再赔您一件做补偿?” “算了,一件衣服而已。”江凝洲大度地摆摆手:“方医生您的质感,一定比任何衣服都要好吧……” “怎么,江先生想亲自试试?”火药味渐浓,熏得床上的病人红了脸。 “我?”江凝洲笑着指了指自己:“有心无力啊。” “你放了天枞的鸽子,他会那样轻易就放过你么?江先生真是艺高人胆大啊,不惧艰难险阻,还敢在大陆混,佩服。”方言可又看了看我的吊瓶,确认没事后才又转头看这这位根本算不上久违的不速之客。我放心地吁了口气:还好,方医生还算是德艺双馨,没有忘记他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 “他?”江凝洲又笑笑指了指方言可:“他现在对如何对付我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的兴趣,不是都转移到你身上去了么?医生?” 方言可脸色一沉,刚要后退,江凝洲却突然扑上来,将方言可压在桌子上,“嗤”一声扯开衣服:斑斑点点的殷红青紫,布满全身的凌虐痕迹。 触目惊心的殷红,哀怨凄婉的青紫。 我合上眼:这债,又多了一笔。 某艾:嘿嘿~~该贴一章来的说,可是……怎么想怎么觉得这两章要贴一起看起来才有趣……SO~~清响啊~~对不住你了~~ 其实……也是有原因的,看到结尾没?又是一个悬念啊,大家自行想象吧~~喔活活~~(邪恶的某艾) 三十四章 “呵呵……为了自己的爱人和朋友,不惜接受这样的惩罚……医生,你还真崇高呢。” “混蛋……你放手!”方言可有些愤怒地挣扎著,褪到小臂的长袖衫下,露出被类似绳子之类东西捆绑过的痕迹。 “你那个弟弟,真不客气……”江凝洲终於放开手,好整以暇地抱著肩:“为了能折磨自己恨了这些年的哥哥,不惜使用如此手段……” “这跟树阳和遥光没关系。”方言可披上外套,神色很平静:“这是我的家务事,旁人管不著。” “你说管不著就管不著?”江凝洲踱到我病床前,搅著吊瓶上的塑料管:“许先生,你说呢……” “方医生……”只开口叫了一声,再无多话:说什麽,也是毫无意义。这样的牺牲,实在是太大了。 “江凝洲,你要麽闭嘴,要麽从我这滚出去,不要来骚扰我的病人。”方言可下了最後通牒。 “病人?我也是你的病人啊。”江凝洲暧昧一笑:“医生要不要察看一下伤口……” “你到底来干什麽?”方言可忍无可忍。 “复诊。”江凝洲脱口而出。 “请排队。”方言可冷冷回答,顺便将我手上的吊瓶拔下来:“明天再来一次,给你开的药要按时吃。尽量少吃止痛的,不许吃凉东西,喝冷水,注意休息,记住了?” 我点点头,有些过意不去:“方医生,其实,这些事,护士来做就好了……” “不行。”他摇摇头:“你的病,一定要我亲自来──反正,多出时间来也没用,还不是要处理一些垃圾……” “医生,不可以污蔑病人哦!”江凝洲坐著等在一旁,笑得从容。 “不敢。”方言可不理会他,依然盯著我:“树阳……拜托你一件事……” “遥光他什麽也不知道。”我叹气:已经知道他想说什麽。我压根也没做过告诉遥光的打算。他或许自己能调查出来这一切,但要我亲口和他说“烧了你的酒店在你车上动手脚顺便绑架我的主谋是你朋友方言可的堂弟,方言可为了阻止他堂弟的行为不惜牺牲自己以色事人”──即便是对於我这种训练有素的人,也无疑是个难度系数相当高的挑战。我要面不改色心不跳,说的时候要事不管己冷静平和──若真能这样,我早就到情报机关当间谍去了。 “谢谢你。”他如释重负地浅浅笑著:“还有,这真的是我和天枞的家务事,早该了结的。不是因为他威胁到你和遥光……” “我明白。我不会因此自责,我也不觉得内疚。” “树阳……”他疲惫地看著我平静到有些冷酷的脸:“我该怎麽说才好……总之,谢谢你。” 谢谢我?我匆匆走在路上,突然失声而笑:真TMD讽刺。天大的讽刺。 我们究竟犯了什麽错,要让你来替我们偿还。 我不自责,我不内疚──的确和我们无关,可是── 我会伤心,我会难过。 见证了自己的不幸,便见不得和自己一样痛苦的人。 他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为了自己,更多的,是为了他爱的,关心的人。 希望他能解决。希望他能真正幸福。 只是……我从沈思中惊醒,突然意识到:我因为一时的震惊和失神离开,好像只留下医生和那个捉摸不定的龌龊老大…… “方医生……我病历表落在你这了……” 气喘吁吁推开门。方言可吓了一跳:“树阳,你怎麽回来了……” “拿这个。”呼吸渐渐均匀,我拿起桌子上的病历:“他什麽时候走的?” “你走後不久,他就离开了──怎麽了?” “没事。”心里安定:自己的担心绝对不是多余,只是出了点意外,让这担心浪费了。 “那个江凝洲……医生,你对他了解多少?” “你很好奇?” “不,随便问问而已。” “说实话:没什麽了解。”他掠了掠前额的头发:“就是他受伤那两次……他和天枞交往比较密切,我只负责帮他治伤而已。” “方医生……你堂弟,方天枞,他到底是个什麽样的人……”犹豫著咬咬牙,我还是问了出来。 他愣了一下,随意地笑笑:“你以为他是什麽样的人?变态?色魔?虐待狂?” 我无声地笑了笑:他的问法,分明是疑问表否定,说他不是那样的人。可在我的印象里,那个方天枞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唉,他要真是这样的人还好。”方言可有些黯然:“最起码,不用受到他那种强烈感情的折磨……” “可现在,不光是精神,他还变本加厉,折磨你的身体……他真的这样恨你麽?” “我……不知道。”他苦笑:“也许只是一种习惯,一种执念──从小开始,就对自己灌输恨我的思想。一天天,一年年累积,到现在已经忘记了恨我的理由,只剩下恨我的惯性──你能理解吗?” “嗯。”我点点头:就好像魏遥光拿著刀子割手腕,已经忘记自杀的理由,只剩切下去的惯性。 “可是,方医生,你以为这样就可以拯救他了吗?” “拯救?”他摇摇头:“我从来没想过要拯救他。我不是耶稣,不是圣母玛利亚。我自救都来不及,哪有那个能力拯救别人──况且他需要的也不是拯救。他需要的是发泄──发泄这麽多年来,折磨著他的仇恨和痛苦。我就是那个载体,仅此而已。” “这样他就能满足了?你们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自此兄友弟恭,共享天伦了?” “我不作无意义的奢求。”方言可从容地笑著,指尖却不易察觉地微微颤抖:“我只是顺其自然罢了──他想怎麽样对待我,随他高兴。只要他以为,我是在偿还欠他的债,让他的心里能舒服点就行了。” 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了。我低头:哪怕我们在这里讨论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也不过是纸上谈兵。我帮不了他,他帮不了方天枞,方天枞帮不了自己。我们都说好我会帮助你,尽我所能──可事实上呢,谁又能真正帮得了谁? 谁都帮不了。三年前,我以为那个人能帮我,所以我答应他的要求。後来,他确实帮了我。可结果呢? 该失去的,我还是失去了。我所做的一切牺牲,都成了徒劳。 剩下自己,掉进了一个永世不得翻身的漩涡激流中。 可是,人就是这样奇怪的生物──明知道是徒劳,还是要做,而且做得不遗余力──如果再让我回到三年前,我相信:我的选择,依然不会变。 希望自己所爱的人能活下去,并且好好的活下去。 然後忘了满路荆棘,只为永远看著那温婉的笑意。 第三十五章 “树阳,你最近总出门,上哪去了?” 魏遥光按下洗衣机的按钮,轰隆隆的声音钻进耳膜。不用怀疑:方大总裁的确是在洗衣服,而不是确认洗衣机的性能如何市场销量会怎样──在我坚持不懈的教育灌输下,方大总裁终於形成了“衣服洗过还可以穿”的思想。并且为了表示他的融会贯通,还身体力行了一把。方才放进去的那堆衣服,就这样有幸得到了方大总裁的“第一次。” “我说我出去会秘密情人,你会不会雇私家侦探跟踪拍照捉奸在床?”躺在沙发上,无聊地翻著书。 “哦?你的秘密情人?倒真想见识一下……个子不高,皮肤白皙,笑起来很甜?” “嗯,身体纤细,床上技巧也好。第一次就遇到我,从此死心塌地,非我不做──遥光,这样开玩笑很有意思是不是?” “原来你是开玩笑啊。”他很扫兴地坐在我身边,胳膊拄著我的肚子:“我还以为你真出去约会了呢……真有这样一个人也好啊。带来我看看,没准又迷上我,把你给抛弃了呢……” “不必。你现在就先把我抛弃了,到时候迷上你的人成千上万,想赶都赶不走。” “这个建议不错……树阳,你最近醋劲越来越大了。”他笑得一脸邪恶,挤啊挤的,身子半挤进我的身体和沙发背形成的空隙里,脸贴上我的脖子,好奇地握住我手里的书:“树阳,你看的什麽书?” 我一把夺过书:“总裁智商太高,不适合看这种哄小孩的低俗读物──我这里还有本书,勉强适合总裁的品味。总裁不嫌弃的话,拿去看。” “这是……”魏遥光接过书:“唐诗三百首……怎麽是少儿启蒙版?!” “没办法,我只有启蒙版的。”表示无奈地扭过头,“扑通”一声掉在地上──他挤人的功夫一流,无论任何时候都能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 “树阳,摔坏了没有?”魏遥光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索性从沙发上滚了下来,正压在我身上:“树阳……这个体位正好,都不用摆姿势了……先从哪来?你决定……” 我忍无可忍地将他踹下去:“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麽东西,每天除了做还是做,当心精尽而亡……” “我是想每天把你抱在怀里,精尽人亡也无所谓……” “今天不行。我累了,想早点睡觉。” “树阳……你怎麽了?身体不舒服?我已经忍了好多天了……今天不能再忍了……” “不行……三年都忍过来了,还在乎这几天……”阻止了他的手,扭头躲著他的吻──方医生交代过:我要是再敢让魏遥光胡作非为,他就让我死无全尸,送到医学院去做解剖教具。 “那个不一样……三年里,我好歹可以找别人发泄,可是……” “可是什麽?” “可是……树阳,自从和你……我再没和别人做过了……” “我无所谓。别把魏大总裁憋坏了,我可担不起那责任。” “你以为我是种马?什麽人都可以凑合的麽?”他有些生气:“就凭你这句话,今天晚上绝对不会放过你……” “不,不行……遥光,不要……” 我不是欲望的奴隶。我知道魏遥光也不是。他只是单纯地想要这个身体而已,因为,这是我的身体。可是……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不敢保证哪天病情突然恶化,不得不住院…… 想到这,我清理了渐渐模糊的理智,用力将他在我胸前厮磨的头移开,挣扎著爬起,合上衣服。 他居然没有像以往一样扑过来,只是静静坐在地上,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的严肃。 我突然有些害怕:从前,在我或委婉或坚定地拒绝後,他都只是笑著亲亲我的脸,然後真的乖乖睡觉,不再碰我。可是今天…… “树阳,我想我们需要交流一下了。” 他慢慢从地上起来,坐到沙发上,平静地看著我:“树阳,你为什麽这麽怕和我做?” “不是,我……”有些茫然地看著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是因为,我们之间,有一道很深的鸿沟麽?”他无力地笑:“树阳,我一直不想──确切的说是不敢承认,不去碰触它。可是,漠视不代表不存在。所以……是时候,该和你坦白了──树阳,你爱不爱我?” 又是这个问题。 为什麽,又是这个问题。 三年前的黄昏,他就是这样,一脸难得严肃的表情,带著点惶恐,带著点虔诚,对我说:我爱你。你爱不爱我? 三年前的伤害,是构成我一生遗憾的梁椽。 如今,我要让这遗憾延续麽? “树阳……”他叹息一声:“你犹豫了……我知道,你虽然和我在一起,可是,你从没对我说过你爱我……我不愿面对这个事实,只是拼命贪恋著你给我造成的幸福假相,却从没问过:你到底爱不爱我。因为,我怕,怕听到我三年前已经听到过的、不想再听到的答案……” “遥光……”话音哽住:我能说什麽?说我爱你,我如此爱你,我这样爱你,我三年前的话是骗你的。我一直都爱你,想你想了三年,不想让任何人将你从我身边夺走? 然後呢? 让他陷得更深,跟我一起沈沦? 话一出口,一切後果,便已无法挽回。 所以……让我好好想想,遥光。我犹豫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因为我太爱你。 爱到,谨慎著,不想再次让你受到伤害。 “算了。就当我没说过。”他勉强扯出一丝笑容:“我真是的……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说这些没用的干什麽……我何苦这样较真,让彼此都不愉快……树阳,你去睡吧。我不打扰你了。” 远远传来关门声,却不是我的房间。 我静静坐下,客厅里出奇的静谧。 我又让他受伤了麽? 困惑地扶住头:为什麽我的每次选择,都是最糟糕的结果呢? 不。这次不同。我无论选择什麽,都是最糟糕的结果。所以──也许这个无意的选择,只是短痛。那句长痛短痛的谚语,我还牢牢记得。 一旦,我忍不住和你说我爱你,那个长痛的结果,会让你更痛苦。 所以,遥光,我祈求你再一次原谅我。 自那天後,我们之间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我做好饭,他依然风卷残云,好吃好吃的叫著──眼睛却一次也没从桌子上抬起过; 我洗他换下来的衣服,他依然开玩笑说当心从衣兜里翻出什麽情书、从领子上发现什麽口红唇膏来──可是我发现:我洗过的衣服,他一次也没再穿过; 晚上他到我房间,谈天说地,东拉西扯;我依然冷嘲热讽,看他一脸委屈的表情忍著笑──可是,当夜色已深,只剩下一句“晚安。” 他不再碰我。 甚至,连一个吻都不曾有过。 我却装著若无其事,好像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只有自己知道:有什麽东西,不可避免的消失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 可是,遥光,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第三十六章 “恶化了……” 出神地忘著窗外飘扬的雪花:冬天即将走到尽头,用一场雪舞作为祭祀。 “什麽恶化了?病情麽?”方言可忙著查资料,听我喃喃自语,停下了敲键盘。 “不。”我挪了挪身子:“是我们的关系。” “为什麽?因为你不肯……”他转过椅子。 “表面上是这样。其实……伤口早就存在,只是谁也没去理会它而已。” “什麽伤口?” “不知道怎麽跟你说……算了。还有多长时间打完?”我看著挂在床头的瓶子。 “再一个小时吧……树阳,不用担心。遥光会理解你的。” “真的?”我无言而笑,不再言语。 一直以来,我总是把我们之间的矛盾归罪於外界环境。却从未想过:也许我自身给他造成的伤害,要远甚於此。 弄巧成拙。我不愿伤害他的举动,在他眼里,却是最大的伤害。 那麽,我该如何挽回呢? “树阳,解没解过绳子?”方言可手里不知什麽时候多了条毛线绳,左缠右绕地摆弄著。 “解绳子……鞋带算不算?”认真思索一下,抬头问他。 “哎呀,树阳你不要这样可爱嘛。”他开心地笑了一下:“小时候,很多女孩子喜欢玩的,拿条绳子解来解去的……糟糕,打结了。” 绳子牢牢缠住他的左手手指。方言可使劲挣扎著,同时用右手去拉著那个缠得死死的结。 “啊……没办法,越解越乱呢……”他似乎有些著急,四处搜索了一下,看到桌子上的一把手术刀,高兴地拿起:“这样就好了。” 刀尖挑起那个死结,“啪”一下,断裂的绳子一条条飘落在地。 “方医生……”我低头看著地上的碎绳子:“我不是小学生,要听老师讲寓言才能明白道理。” “我也不是老师啊。”他笑吟吟蹲下身,捞起地上的绳子,似乎有些可惜:“这样一来,解开是解开了,可绳子却已经碎了,再也无法系紧……” 心里突来一颤。若无其事的转头,看著窗外。 我刚刚想快刀斩乱麻。方言可斩断一条绳子,把我的决定也斩成碎片。 一开始只是个简单的结。我却越系越紧,越系越多。到最後解不开的时候,我又想将绳子割裂──却被告知:一旦割裂,再无法复原。 所以,尽管缠得快要窒息,也不可轻易挥动手中的刀子──如果,我还爱著他的话。 为什麽?不过就是爱啊。 为什麽,每走一步,都是这样艰难。 “树阳,不要再拖了──都告诉他吧。” 告诉他? 我承认,我有了一瞬的心动:告诉他,他还会和以前一样,毫无顾忌的,将他的爱尽数倾泄在我身上。可是…… 方医生。你的“都”和我的“都”,包含的不是同样的内容。你所知的“全部”,只是我的“部分”。剩下那些,我要怎麽告诉他? “不这样的话……你总该想想办法吧。”方言可坐回电脑旁,继续他的工作。 我低头:是该想想办法的时候了。 “遥光!帮我把毛巾拿进来一下好不好?” 抹了抹脸上的水,冲著浴室门外喊──洗澡毛巾无处寻,这是我总结的人生四大尴尬事之一。和其他三件事联起来说,就是:洗澡毛巾无处寻,路遇熟人不知名。他家如厕没手纸,停水马桶冲不尽。前两个还好说,如果倒霉一点,後两个一起来,那可当真是一头浸死在马桶里的心都有。好在我还没有遇到过这样戏剧性的事件,顶多是偶遇一个老同学,握手拍肩半个多小时了也没想起来他到底叫什麽;还有就是现在──要魏遥光帮我递毛巾。 “你自己出来拿。”他的声音远远隔著门传来。 我叹了口气:如果我身材再好一点,还用得著你递毛巾,一早冲出去刺激你了。 又抹了把水,从浴缸里出来,坐在边上:“我今天晚上买了海带,本打算做汤的……” 门“砰”一声大开,魏遥光手里拿著大浴巾冲进来。我一时没做好心里准备,吓得仰头摔进浴缸里──还说我是穷命,魏大总裁家财万贯,最爱喝的居然是海带汤。威逼不用,我直接一利诱他就上钩了。 “快点擦干,当心著凉……”魏遥光装著很殷勤的样子把浴巾围在我身上,满脸期待:“树阳……海带汤可不可以多放些虾米?” “没有虾米了。凑合喝。”我边擦头发边回答。 “哦……”他似乎有些失望,低著头不出声。 “遥光……”握住他的手,明显地感觉到微弱的颤抖:“你最近是不是心情不太好?” 慎而又慎,我还是选择这个最简单好用的开头。 “没什麽。”他悄悄抽出手,洒脱一笑:“人总有一段低潮期嘛,过去就好了……” “是因为最近欲求不满?”我半开玩笑的问他,心里却有一丝紧张。 “你又拿我开玩笑……”他声音渐低,笑容也有些僵硬。 “你这几天说过很多话,”我认真地看著他:“却没有一句真心话──遥光,你不想和我说话,是不是?你生我的气了──不是因为我不肯和你做。你气的是我暧昧的态度,却又不肯当面质问我,和我挑明。所以放任日子一天天过去,捱一刻算一刻──据你估计:我们能捱到什麽时候?” “我并没有这样想……”他终於受不了我严峻的眼神,无所遁行。 “遥光……我了解你,你也了解我。我们不要再逃避了……”我叹息而语。 “逃避的是你。”他干干脆脆地打断我的话:“其实事情很简单:我不想逼你。所以我什麽都不说──树阳,我不想在谁付出多一些,谁付出少一些这样的问题上浪费精力。我只知道:除非不说。只要说出来,永远是那句话:我爱你。” 我僵直了身体,一动不动地看著他的眼。毛巾滑落在地。 他粲然一笑,表情恬淡温柔:“树阳,我爱你。” 唉…… 几不可闻的叹息,深深低下的头,双手紧紧抓住浴缸边沿。肩膀不可遏制地微微颤抖。 “树阳……”他试探地摸著我的头发,想要抬起我的脸。 一把打开他的手,模糊著骂了句“傻瓜”。再没有时间浪费在语言上,我咬住他的嘴唇。 不是吻,是咬。牙齿深深陷进嘴唇里,腥咸的气息渐渐蔓延。 “不要这样……”他挣扎著推开我,呼吸有些急促:“我并不是因为这个才和你说这些……我不想让你担心,所以……” “我也不是为了这个。”微笑著捧著他的脸,心里澄澈一片:“遥光……我爱你。” 他愣住,茫然地看著我,忘记去擦唇角的血。 “三年……算不算晚?” 当然不算。他不必回答我。我们只需纠缠在一起,直到呼吸停止,血肉相融,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我爱他。这我早就知道。可是,直到今天,我才亲口告诉他。 我一直以为深陷的是他,沈沦的是他。今天话一出口,我才豁然开朗:我以为是他,其实是我自己。 阳光碎片(37)BY:清响(强1强0~里面有番外的地址) 虽然说是番外地址,其实就是清响她老窝啦,因为是不开放转载,所以不能贴上来~~大家去看看吧,HOHO~~绝对值得一看:http://ww3.myfreshnet.com/GB/literature/li_homo/100039974/ 第三十七章 药用得是越来越重,病情却不见好转。方医生眉头渐紧,却也不再多问。每次见到他,我都想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一样,不敢多说一句——很多人怕医生是因为看医生意味着病痛的折磨。而我对方医生的恐惧完全来自他几乎能把我变成速冻尸体的恐怖眼神。 又一次接受了方医生辟头盖脑的一顿训斥,心情郁闷地走出医院。街上到处是卖烟花爆竹的。前些年考虑到对大气有所污染,很是整顿了一番,过年的时候倒也安静了一阵子。可拥有几千年悠久传统的火药总不能摆在那当摆设,再说中国人传统观念都很重,过年不放几挂鞭点几朵烟花总觉得不是滋味。是以禁了几次,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也就不那么严格管制了。我虽然不讨厌火药的硝烟味,但是我忍受不了噪音。尤其是除夕半夜,百花齐放,千鞭齐鸣,震得我耳朵都快聋了,自己说话自己都听不见。所以无论时从环保的角度还是人文的角度考虑,我过年从不买烟花爆竹。但是想到这或许是我能过的最后一个春节了,不趁机凑个热闹不免遗憾。 想到此,掏钱买了几束烟花。接过的时候稍稍走神,想魏遥光看到烟花时孩子气的尖叫,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卖烟花的小贩见我如此高兴,以为自己老眼昏花找错钱了,狐疑地翻动着手里的钞票。 等他确认无误后,我转身离开。突然忍不住,开心的大笑起来。路人莫不惊诧回首,以为过年精神卫生中心放假松懈,管理出现漏洞了。 很久没有这样开心的笑过了。真正的开心,真正的如释重负。我要他看到我的笑容——他每天用来迎接我的笑容。 他笑的时候,四周都骤然明亮了。 “这是什么?”魏遥光皱着眉,看我手里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魏大总裁是富家公子,平日玉粒金莼,大概只见过烟花绽放时绚烂的样子。见我手里粗粗细细的棍状物,他还以为是用来做饺子皮的擀面杖。 “拿这个包饺子,你也不怕吃爆炸。”冷冷嘲弄他的无知,一把拉了他出去。在庭院里找个确定不会引起火灾的位置,将烟花插在地上,丢给他一盒火柴:“点。” “为什么不用打火机?”他抽出根火柴抱怨。 “你不会划火柴?”凭我对他的了解程度,一猜中的:一、他不抽烟;二、他即使抽烟,恐怕也只会用打火机。然后他还会狡辩说:现在什么时代了,还用火柴。 “现在什么年代了,还用火柴……” 我冷笑:居然一字不差。 “总裁,打火机容易引起爆炸的。所以才要用火柴,明白?” “我知道。”他看着我,无奈地笑,俯下身,划着了火柴。 “怎么想起买烟花?” 一排排点燃,半天白昼。魏遥光漫不经心地仰望着油画般浓稠绮丽的天空,漫不经心地问着。 火药刺鼻的辛辣气味钻进鼻孔,扰得鼻子有些发酸。浓烟迎面熏来,眼睛热热的难受。我用力眨着眼,揉着被冬日半夜的寒气冻得微红的鼻尖。揉着揉着,转头看看他的侧脸:火光一闪一闪映着他的轮廓,不知怎么,竟有些模糊。 那样认真凝视着天空,晃在我心里柔润的光芒。 “树阳?”他似有感应,眨了眨眼,转过头,看着我笑。我慌忙移开视线,看漫天花开花谢。 “唉……”略略无奈的叹息,隐藏在震耳欲聋的轰响中,趁着缝隙钻进耳里。 “已经十一点五十了……”他看着表喃喃自语:“来不及回屋了……没办法。树阳,过来。” 他一把拉过我,靠在他怀里。厚实的大衣围在我身上,被他用胳膊固定:“谁让你出来不穿大衣,冻坏了怎么办?” 尴尬地在他怀里挣扎了几下:“我又不是热带鱼,哪能一冻就坏……” 他扳起我的脸,深深凝视,就像他方才看天空那样的眼神。然后,是顺其自然的吻。 我们吻过无数次。狂乱的,粗暴的,温柔的。却从未像今夜这个吻,温暖到快要融化。 “开始了……”放开我的唇,他微笑着低语。我突然一阵眼花缭乱:或远或近,或高或低。真正的东风夜放花千树,吹落漫天星如雨。新的一年就如刚刚诞生的婴儿,带着嘹亮的啼哭迎接生命之树的又一个年轮。 我们听不清彼此说话的声音,只能感受着对方的体温和心跳。 这样就好。让我闻着你身上的味道。 那是太阳的味道。 依偎着凝望夺目的天空。魏遥光身体突然动了一下。他松开紧搂着我的手,从大衣兜里掏出电话,看了一眼,随即兴高采烈地微笑着向我喊。 我无奈地微笑着指指耳朵:“听不清!” 他明白,也微笑着摇摇头,揽过我的肩,语气愉悦,在我耳边大喊:“我爸爸从美国回来了!” “轰~~” 一朵礼花,在我眼前天鹅绒般的银幕上白亮亮地开放。 “爸爸,你回来也不事先打个招呼,我好提前到机场接你。” 魏遥光打开车门,提着行礼箱出来。我静静站在门口,看着一个高大而略现疲惫的身影从车里钻出。抬起头:凌厉的目光直扫过来。我心虚地低头:“魏伯父好。” “哦,树阳也在啊。” 凌厉的目光变得柔和,却不失干练矍铄。 “树阳现在是我的私人助理,在公司工作……爸,你们很久没见过了吧?” 魏遥光边说边打开房门。魏伯父缓步走进,听见儿子的话,顿了顿脚步,回头看着正在关门的我,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是很久没见了……树阳,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三年了吧?” 手轻轻一颤,脸上却是礼貌谦逊的笑容:“没错,是三年。” “妈妈怎么样了?怎么没和您一起回来?” “老毛病,风湿怕寒气,现在在夏威夷疗养——遥光,我有点累了。你帮我收拾间房,把行李搬上去。” “我来吧。”我上前,想夺过魏遥光手里的箱子。一双大手制止了我,抬起头,看见魏伯父笑得很深的眼:“让遥光去——树阳,好久不见了,跟伯父聊聊天吧。” 局促地听着魏遥光上楼的声响,我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魏伯父优雅地喝着茶。三年不见,魏伯父并未见苍老。被魏遥光分毫不差承袭下来的高贵气质和优雅风度,在岁月的砥砺下愈发圆润成熟。小时候的印象本已渐渐模糊,今天却又突然被唤醒。我平静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心里突来地一阵刺痛。 “你母亲还好吧?” “家母已经过世三年了——排斥反应。换肾后不到两个星期就离开了。” “哦……很遗憾,但也是没办法的事。”他又端起茶杯,吹了吹热气:“我这次回来,是因为听说遥光得了个非常聪明能干的左右手——树阳,干了多久了?” “半年。” “嗯。”他放下茶杯:“你从小就很有数字观念。自己也算过很多次了吧?” 一叠文件扔过来。纸稍稍有些旧——时间还真是奇妙啊。三年前,这纸还是新的,泛着油墨清新的香气,淡淡晕开在鼻息里。 第三十八章 “考虑好就签吧。” 三年前,在只有傍晚才照得进阳光的小屋里,握着笔的手有节奏地敲着桌子。 透析费、营养费,医药费,手术费。林林总总加起来,共有一百万。无须还债,但交换条件是我必须立刻离开魏遥光,并且在未来的有生之年里不可以和魏遥光有任何关系。如有违反,以天数计算,每天需偿还所借款的5%,既五万。若无力偿还,我的下半辈子就只好到监狱里逍遥去了。 合同是经几大资深律师仔细斟酌后制定出来的。思维缜密,毫无破绽。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严格演算推理,然后换成法律条文和数字,最后冷冰冰陈列在我眼前。 记得那时我只匆匆扫了几眼,将最关键的几条扫在脑里。然后匆匆签上那个普通到无聊的名字,又匆匆跑进厨房——给妈妈炖的鸡汤快好了。我得趁热送到医院去。 然后的事情很简单。简单得不到一分钟就讲的完:魏遥光向我表白被我拒绝。我退学他出国。妈妈换肾手术失败过世。我离开家四处漂泊。 简单得很。魏伯父爱自己的儿子。他看出遥光对我的感情。他不能放任自己的儿子陷进深沼泥潭。他知道我给魏遥光带来什么也决不可能带来幸福。他要挽救。他知道找魏遥光无济于事。他能求助的只有作为另一个当事人的我。他不得不用一份荒诞不经却又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诱惑我、束缚我。最后,他成功了。 我也爱上了他的儿子。可是我妈妈身罹中症危在旦夕。我当时最需要的不是爱,是钱。我在母亲与爱情之间艰难地抉择。我选择了母亲。我已经不在乎合同上的条件是什么有多苛刻。我只希望能再看到母亲健康美丽的笑容。我知道魏伯父并非真的想逼着我还债或是把我送到牢房,他不过是想以此来摆明他的立场。我不得不答应他的要求,为了我的母亲,为了他爱护魏遥光的、慈父的心。最后,我妥协了。 简单吗? 你永远不会看到:孤零零一棵树下,蜿蜒着多么绵长的盘根错节。 我漂泊,孤身一人,带着对魏遥光的思念,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然后是再次的相遇。最后是我的爽约。 我爽约了。我已经成了他儿子的情人。我并没有忘记和魏伯父的约定。欠人家的,就一定要还——这是我从母亲那里继承下来唯一的遗产。可是,我贪恋着人间的美景,拖延着迈向地狱忏悔的脚步。 我放弃了自己的责任。理亏的,终究是我。 轻轻掩上房门,从魏伯父的屋子里走出来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我平生最不擅长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打麻将,和牌到我手里也必输无疑;另一件事就是熬夜。对我而言,一夜没睡居然还能活下来的,多半是个超人。尽管我还有一口气在,可已经是头昏眼花,视物不清。东摇西晃,眼看就要摔倒之时,一双结实的胳膊紧紧接住了我。 “树阳,没事吧?” 睁开眼,看见魏遥光有些焦急的脸。我轻轻挣开他起身:“睡眠不足而已,没什么。” “爸和你说什么了?”见我当真是因为困得要命才行将睡倒在地,并无大碍,就放下心,跟在我后面问。 “你自己去问他好了。”两腿已最快的频率做着交替运动,我只恨没学过崂山穿墙术,无须走路。只要一个前冲,一头撞进房间里,睡个昏天暗地。 “你也不是不知道他的习惯:话说过一遍后就永远作废。再说,我想听你告诉我。” “他说,”我突然停下脚步。魏遥光没注意,撞在我背上,顺势从后面搂住我的腰:“说什么?” “他说你老大不小,该给魏家留个后了。”冷冷说完,一记铁肘击中他软肋。趁他吃痛的当儿掰开手,冲进卧室里,扑到在床上。 橡皮糖又粘了过来,扯开我蒙住头的被子:“爸他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他从前也偶尔向我提提,但都没当回事——他向来是尊重我的选择的。” “任何选择?”我仰头坐起,一脸严肃地盯着他。 “如果是你的话……”他若有所思地叹息着,不再言语。 “不过……”他沉吟着开口:“我们的事,还是不要让他知道的好——再等等吧。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怀疑——他从未和我提起过你的事。按他的性格,应该是不知道才是。唉,反正他后天就要回美国去了,再回来还不一定是什么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也不想让他费心……总之,一切有我呢。”他想通了似的笑笑,拍拍我的头:“你先好好睡吧。我带爸到公司看看——乖,等着我回来哦!” 真把我当小孩子了么?我苦笑着看他关门离去,摸着被他揉乱的头发:他继承了他父亲的威严与风度,却多了他独有的孩子气。所以快乐的时候,快乐得直接,快乐得无所顾忌。而这一切,都是在我面前。 我们从小孩子起走到现在。我们还要从现在起走回。他愿意给我一颗真实的心,一个真实的自己。就像十几年前,每日夕阳西下时,他回头冲我呵呵的笑,笑开满路清风野草。 我愿用我的一生,换回那时的一日。那本属平凡,却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愈显弥足珍贵的一日。 可我什么都办不到:回不到过去,看不见未来。就连转瞬既逝的今天,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从魏遥光真诚的笑容中流失。 遥光,我只能睡着。睡着了,梦着我所有虚幻的、真实的幸福。暂时忘记我今夜所做的,有着致命伤害的决定。 这个致命的决定。就像,我紧紧拥抱着你,手里扬一柄长剑,从你背后刺下,继而贯穿我的身体。 也许连死亡都无法将我们分开,可我们却从此,再也看不到彼此的眼睛。 第三十九章 “你这些日子到哪里去了。” 扶着昏昏欲睡的头,拉开窗帘:并不是个好天气。从昨天下午起,天就阴沉沉的。可是气温并不十分低,空气湿度很高。不知在酝酿着何种降水方式。 前天晚上,虽然魏遥光很体贴地将我拉入怀中,我却因为熬了一夜免疫力下降,不幸患上重感冒。昨晚吃了药,一直昏沉沉睡到现在。若不是安影打电话说他回来了想见我,我恐怕就这样睡死在床上了。 “我出去旅游了,榆林。”他摆弄着茶几上的花瓶,淡淡笑着:“遥光到哪里去了?” “他去机场送人了。”歪身倒下去,倒了杯水,一饮而尽。我已经一天一夜没看见魏大总裁的影儿了。他陪着魏伯父都来不及,暂时根本无法顾及我,剩下我一个人欲生欲死,在床上挣扎。早上的时候魏遥光才想起打电话告诉我,说今天上午送魏伯父登机,下午就会回来。我默不作声挂掉手机,头朝下砸在枕头上:他下午就会回来。也就是说我下午就可以看见他了。可是,魏伯父却登上去美国的飞机离开了。自前天晚上的夜谈之后,我便再也没见过他——不。确切地说,他已经不需要再见我。 我们的条件已经谈妥。他相信我作出的承诺。用续约的代价,再次逼迫我作出决定。 那晚,他告诉我很多事:遥光在美国时的颓废沮丧;他看在眼里的心疼痛苦;他对遥光的爱和希冀——那样诚挚的感情,令我无法不惭愧动容。 并不想其他纨绔子弟般离经叛道别扭人性,遥光和他父母的关系很好。这一点连我也不容置否。魏伯母出众的气质和教养,魏伯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早已给魏遥光作出表率。只是这样平凡的舐犊之心,爱着自己的儿子,不想让他受到伤害罢了。这我能理解。 况且,我也不想他受到伤害,尤其是因为我。 “三年前的和约我可以忽略。” 魏伯父揉揉太阳穴:“但条件是你必须立刻,马上离开遥光,让他死心——树阳,你向来是个重情义,守信用的孩子。虽然你违反了约定,但我依然选择继续相信你——希望这次,你不会令我失望。我这样做是为了谁,你是最清楚的——如果,你想的也和我一样,希望你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然后我说了什么?我还能再说些什么?说我不答应,不同意,我死活要和遥光在一起,然后看着他们父子反目,看着我成了千古罪人,将遥光拖下无边的黑暗? 我当然不会这么做。除了再次提起笔,恍惚着签上名字,我还能再做什么? 无论我如何选择,结果都是一样。 我迟早会离开他,不管我愿不愿意。 我不是个悲观的人。可这一次,我真的感到绝望。 原来有些东西,比生死更难逾越。而我,已经没有逾越它们的力气了。 所以,我只得离开。 不要逼迫我做出最完美的选择。我只是一介凡人,我不懂得怎样做才是最完美。我只知道:除了离开,我已别无选择。 “为什么?” 安影刚刚想拔出花瓶里的花,听到我的话,皱紧眉头:“一回来就听到这样震撼的消息——树阳,你量体温了没有?” “我没发烧。”轻轻甩脱他抚摸我额头的手:“我只是太累,不想和他再耗下去了——安影,你帮不帮我?” “我当然会帮你。只是——”他顿了一顿:“你可要想好。这样的伤害,每一次都是无可弥补的。” “我了解。”疲惫地摆摆手:“我这次,就是想让他彻底死心——无论用什么方法。伤疤什么的我不管,只要他死心。” “你真舍得?”安影轻轻笑了一下:“这可是你决定的哦。方法我倒是有——最老土、最白痴,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成功率非常之高——树阳,要不要试试看?” “什么方法?”迷迷糊糊昂起头,看着他微笑着站起身,冲我走来:“就是……遥光曾经对你用过的方法……” 微笑的脸渐渐靠近,眼神突然有了一瞬的迷惘。修长的手指捏住脸,柔润的唇碰上我的唇,舌头带点掠夺性意味,攻击进来。 最后一双拖鞋摆好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照着镜子理了理刚刚洗过的头发——好像有些长了。什么时候有空,到理发店剪短些,看起来可能会好一点。屋子里很暖,只穿衬衫外套就足够了。还有…… “树阳,我回来了。” 魏遥光匆匆跑进来,在门口跺着脚上的泥水:“大冬天的下什么雨——树阳,快帮我拿下毛巾!” 我不声不响,将毛巾递过,看他擦着头发上的雨水抱怨:“破车,半路抛锚了。害我搭计程车回来,还淋了雨……” “热咖啡。”我泡了杯咖啡放在桌上,看他脱去外套坐下。我也在他对面坐下,看着他还滴着水珠的头发:“遥光,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嗯。什么事?”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继续擦着头发。 “房间我已经收拾好了。你的衬衫放在右边的衣柜里,西装在左边,大衣在中间。洗衣机要先插电源再按开关,进屋先脱鞋……” “树阳,你又要到哪里出差?”他不耐烦地笑笑,打断我的话。 我定定坐着,纹丝不动,凝视着他晶亮的眼:“辞职信我已经打好,放在书房的桌子上。前两天和东田集团的合作企划还差个结尾,交给企划部的人处理就好。还有那份合同……” “树阳,”他拿下毛巾,有些错愕地看着我:“你要辞职?” “魏遥光。”有些吃力地吐出这三个字,声音无力却异常清晰:“我们分手吧。” 第四十章 “我们分手吧。” 他微微侧过头,看我,然后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我依然未动,毫无顾忌地盯着他的脸。 就这样僵持了半个小时。 我早已决定:他若不开口,我也决不先说话。所以,打破僵局的人是谁,一猜便知。 于是理所应当,魏遥光先开口:“上礼拜我审批过一笔投资兴建连锁超市的资金,现在进度怎么样了?” 我仔细回想一下:“商业银行的贷款已经落实了70%,估计剩下的不到三天就能搞定。” “哦。”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上次提到的那个法国专家,马蒂先生,对我们开出的条件很是心动。只是他和现在受雇的公司签了五年的合约,违约金相当可观。你觉得,我们花这样大的代价挖他过来值得吗?” 我肯定地点点头:“绝对值得。我们需要的不是金蛋,而是会下金蛋的鹅。” “我也是这样以为的。只是那些股东和我的意见相左,真讨厌。”嫌恶地皱皱眉,将视线从我脸上转移,盯着桌上的花瓶:“你刚才说:我们分手吧。是不是?” “嗯,是的。” “你的决定?” “是我的决定。” “这样……”他拿起花瓶,又放下,脸上始终没有一丝表情。末了,抬头看了我一眼:“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再说什么也没用了?” “从理论上说,应该是这样的。” “又是理论上……”他讽刺一笑,从沙发上站起:“你决定辞职,离开我家,自此音讯全无,一刀两断?” “很眼熟的桥段?”我也笑了,站起:“我最擅长的就是这个了,总裁您应该最清楚。” “嗯,我了解。”他缓缓点点头:“我如果挽留你,你会不会答应?” “不会。” “哦。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不出意外的话,当然是尽早。” “还会有什么意外?”他反诘。我语塞:的确。我一番准备,交代得清清楚楚,干干脆脆,还有什么剩下的? 绳子已经割裂,再不可能挽成结。 “那我走了。总裁多保重。”我拉起行李箱,走向门口。突然停下:“对了,还有这个。” 从脖子上扯下项链,丢给他:“承蒙总裁这些年的错爱,树阳惶恐不尽。这样贵重的礼物,树阳无福消受。今天终于得到机会,可以还给总裁了。” 言毕,回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没有那句“再见”。 再见。再见--我们要如何再次相见。 街上行人寥寥。雨不大,温柔地飘洒,却是极寒极冷。低着头走在街上,突然想笑:我以为我什么都能猜中,我以为我会成功地狠狠伤害他,让他恨我入骨,再不愿见。我以为…… 如果他疯狂地、难以置信地问我“为什么”?那么我就会把我早已准备好的恶毒言语不加保留地尽数吐出;如果他绝望地、哀凄地问我“你不是说你爱我?”我就会冷淡到极致地告诉他“我不爱你。我对你的感情只是同情。因为你曾为我付出那么多,我不忍心拒绝你的爱。可我不想再忍受欺骗你的痛苦了,所以,分手是最好的结局。”甚至,如果他丧失理智,扑过来扒下我的衣服,想用凌辱来惩罚我,折磨我,我都会让他看到我身上遍布的吻痕,然后告诉他:我不爱你。我已经有了我心爱的人。我们今天下午就在这里做爱。我不想再违背自己的心意。所以,我必须离开你。我甚至想:如果他就那样杀了我,我的脸上,一定会带着释然的笑容--这,才是我真正的解脱。 可这些都是“如果。”事实上根本什么都没发生。他只是口气淡淡,问了问关于工作上的一些事,然后客客气气,平静地送我出门。 我从来没有指望他能相信我的话,那些一听便知是在激怒他的话。我赌的是他一时的失控,一时的疯狂,一时的冲动。可是,我赌输了。 我做了如此充分的准备,只是想要伤害他。可惜,我低估了他的自卫能力。因为他的自我防护,这些伤害,原封不动地,反弹到我身上。 魏遥光。原来,我们的纠缠,已经如此之深了。 衣服不知何时已经湿透。头发贴在额头,水顺着眼角流下来。眼前渐渐模糊,手机的响声仿佛从另一个时空缥缈而来。茫然地按下键,贴近耳边,听到方言可的问话,一抹微笑在唇边荡开:我在哪里吗? 我在……地狱的入口。 “你当真不想要命了?” 我伸出一只手,想偷偷掩住耳朵,却被方言可一把拉开:“什么地狱的入口--再晚一分钟,你就真到地狱报告去了!” “不过才41度……” “41度,你也知道是41度!那么大的雨,你以为是冲凉啊?” “方医生……”我头痛欲裂:“怎么可以对刚从昏迷中醒过来的病人大吼大叫……你怎么发现我的?” “我听到你的暗号,以为你被打劫了。火速报警,出动了好几百台警车,好几十台直升机,地毯式搜索,终于在某马路上发现一可疑男子昏倒在泥水中……” “方医生……”我虚弱地打断他的调侃。 他似也于心不忍,叹息一声:“不是约好了今天下午一点来医院的么,可等你到四点多也没来。打电话问问你在哪儿,你却没头没脑,说了那么一句话……” “于是你奋不顾身,冒雨开车满城转,地毯式搜索,终于在某马路上发现一可疑男子昏倒在泥水中?” “等我搜索完,也只能搜索到一具尸体了--你是被路人打电话送到急救中心的。我跟他们打过招呼,就直接转到我这儿来了。” “这算是医生理性而缜密的思维么?”无力多说,又一阵晕眩袭来。 “树阳,发生什么事情了?”他坐在床边,一脸严肃地问。 “看不出来?”我苦笑:“当然是一不留神酿成大错,大雨天的被魏大总裁赶出来了。” “树阳!”他忍无可忍地打断我的话:“你知道我这半年来,帮你瞒着遥光瞒得多辛苦--实话说,还能再瞒多久,我真的无法预料……” “不要说了。”我突然痛苦万分:难道我的选择,已经像风化的岩石一样,只能层层崩溃了么? 即便是个错误,也已经无法更正了。所以,只能咬牙继续坚持。 “方医生,我知道,我欠你的太多,根本无力偿还。可是,我还是希望你能继续帮我,一直到我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说什么话。”他有些心烦意乱,点了支烟,抽了一口。看我一眼,又悄悄把烟熄了:“只要你认为;你这样做是为了遥光着想,我就没理由拒绝--你和他提了?” 反应一会儿,终于点点头。 “早就知道,你们会走到这一步……算了。树阳,你最近是不是经常头昏乏力,还有些恶心想吐?” “是啊--不会是害喜了吧?” “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他恼火地皱着眉:“平均血压90/150 mmHg,尿液重量克分子渗透压浓度130毫渗量/kg,尿钠浓度60毫当量/L,血肌酐223.6mmol/L,肾单位减少60%--你自己也清楚:这些数字不是开玩笑的!你现在已经到了失代偿期了!” “我住院。”合上眼,淡淡开口。 方言可下一句话卡在喉咙里,不知该吐出还是咽下。 第四十一章 “我住院。但我不想在这里住--方医生,能麻烦您帮我联系一家外地医院吗?” “没有问题--还需要我帮你瞒着遥光么?”方言可终于合拢了嘴,脸上是属于坚持的要求终于得偿所愿的喜悦和空虚。 “嗯。”静静聆听着窗外寂寂的雨音:“但是,请再给我三天的自由。” “三天的话……何以。但你要时刻注意身体的变化。不可以吃高蛋白高磷的东西,给你的补铁剂要按时吃。有什么不妥,要立刻找我。” “当然。”我点点头,突然想起:“方医生……我欠你的医药费,到底有多少……” “啪”,听诊器飞过来:“许树阳,我警告你:再和我提医药费的事,飞的就不是听诊器,而是手术刀--记好了!” 这个火爆医生……心有余悸地看着地上被摔得七零八碎的听诊器,头一昏倒在床上。 我有三天的时间,了解我遗留凡世的恩怨。 “成功了?” “嗯,非常成功。魏遥光看到吻痕,二话没说把我轰了出来。” 安影端了两杯茶过来,看我站在书架旁翻书,笑着调侃:“怎么,想改行当作家了?” 我缓缓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最近两次失业,都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一次是半年前,一次是现在。具有讽刺效果的是,两次炒的都是同一家公司的鱿鱼。 “失业就事业嘛,别这么沮丧。过来喝茶。” 安影过来招呼我,见我抚着一本书的脊背出神,不太好意思地笑笑:“还没有想到确切的安身之地,书摆得乱了点……《庄子》?你喜欢看这种书啊!” “哦,不是。”我抽回手,也有些不好意思:“前些日子偶尔看到,随手翻翻,附庸风雅而已。” “唉,附庸风雅也好啊。我最近都不常看书了。”他抽出庄子,坐在沙发上翻:“看书也是见仁见智的一件事--树阳,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怎么,你要跟着我屁股走?” 他一愣,继而大笑起来。我无奈地微笑,最后,也不禁大笑,笑得开怀。 “我们……都是一群傻瓜啊。” 笑声渐止,安影突然说了这一句,满是哀伤:“不停地挣扎在一个圆圈里……追求一些永远追求不到的东西。” 心狠狠地刺痛了一下:他在说谁?他自己,我,还是魏遥光? “不说这个--树阳,你当真要住我这里?” “只是三天而已--要收住宿费?”我插着兜笑。 “哪里--昨天做做样子骗遥光也就罢了。现在,猎物自己送上门,我可不想担保自己能控制得了哦!” “喜欢就上。”我无谓地一笑:“不过,要有上明天报纸头条的觉悟。” “嗯?”他不明就里。 我微笑:“某某街某某号房,一裸男身中数刀横尸家中,原因暂不明确--这消息,够不够震撼?” “树阳……”他夸张地吸了口气,微笑着喝干了一杯茶水。 我也微笑:他喝茶的样子,很像魏遥光。 有了暂时落脚的地方,对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明确的感知,又没工作压力,心情不得不大好。虽是高烧初愈,身体还很虚弱,精神却极佳。所以,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城市游荡了三天,什么都没干,结果在最后一天晚上买了张电影票--其实住院后不能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说逛街啦游泳啦打球啦跑步啦。可是,因为前面说的那些我没住院的时候也从来不做,所以对我而言没什么意义。捏着电影票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最明智的--事实上,如果不看的话,票就白买了是我鼓起勇气走进电影院的真正原因。 买的是通宵票,海报上写了三部片子。有一部是我看过的,其它两个闻所未闻。对于我来说,演什么已经不重要。只要能把我为了买票花的钱捞回来,就是恐怖片我也能看得面不改色。 捧了包爆米花,无聊地扔进嘴里等着电影开场--明天就要奉命到另一个很远的城市开始我的监禁生涯,只怕这爆米花是我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后的零食了。影院里人不多,大多是情侣咬着耳朵窃窃私语,偶尔或羞涩或暧昧地笑着,又悄悄掩下去,似乎怕周围的东西破坏了只属于两个人的甜蜜空气。嚼着爆米花笑:他们的幸福,明明可以在光天化日下享受,却偏偏爱寻找黑暗中的禁忌美,让那些见不得光的人嫉恨无奈。 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不幸。等他们知道,惟恐避开黑暗也已经来不及了。 “啪”一声,原来是想得出神,手里的爆米花袋子掉在地上。反射性的,弯下腰去捡。 铃声突然响起,周围的视线一点点黯淡下去--开场了。 捏着爆米花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弯下的腰一直没有抬起。 我痛苦,我难过。我伤心,我困惑。 我想你。魏遥光,我想你。我爱你。 为什么不挽留我?也许--我不是神,不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如果,你挽留我,你将你的心,以一种最为坦荡的姿态,暴露在我面前,那么--我不知道,我的决定,还能否这样,不可改变。 遥光,我不是真的怪你。我在迁怒于你。我不能因此而责怪我自己,这对我不公平。因为,我是那样爱你啊。 就像你,这样出现在我眼前,冷静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幽然的光,身后的电影才刚刚开场。我也能坦然地仰望着你,然后抬起身,对上你的眼。我就是这样,不得不顾忌某些事,却又毫无顾忌地爱着你。 魏遥光静静看着我,我也静静看着他。良久,我将视线转移到前方的屏幕。 “你为什么要娶她?” “因为我……爱上了她。” “你母亲说,你从来没有把这种想法告诉她。为什么不告诉她呢?那就是你自杀的原因吗?” ………………………… 为什么是这部电影……我恍惚地闭上眼:虽然无所谓,却逃脱不了上帝开的恶劣玩笑。 我看过这部电影。所以我记得里面的台词。戈德曼的,飞越疯人院。 “这个,获过五项奥斯卡奖……”我僵硬的微笑,不知所云。 他依旧冷静地看着我,突然伸过手,拉住我的胳膊,连拖带拽,拉出电影院。我心疼得眼发黑:五十多块的电影票,就这么变成书签了…… “喂,衣服会被你扯坏的……” “我自己有脚,不用你拖着我走……” “糟了,衣服真的被你扯坏了……” “魏遥光!你停下!” 我愤怒地低吼一声,震住了魏遥光匆匆前行的脚步。可是,他只是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继续扯着我成了维纳斯像的外套,将我拖到一个阴暗的胡同里。不由分说,将我狠狠摔在墙上,一手撑住墙壁,一手捏住我的脸-- 如果就这样被他吻到,那世事难料一词岂不是先人造来消遣下酒的了。既然说世事难料,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很唯美地捧起我的脸吻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他只捏着我的脸,很严肃地问了个问题,他困惑好久的问题:“你不是说你讨厌电影院里嚼爆米花的声音,所以从来不肯陪我一起看电影的么?” 我听了差点吐血昏倒,望着左手惯性地紧握着的爆米花袋子,无力地回答:“就因为讨厌……所以……” 话在说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他突然捏紧了手指,沉沉叹了口气,沉沉贴上我的唇--终于,还是避免不了这种俗气的桥段。 热烈缠绵的吻,我甚至有种错觉,这好像是闹了别扭的恋人刚刚和好时,那最甜蜜,最温馨的吻……唇齿间满溢着我熟悉的温暖气息,在午夜潮湿的空气中,依然阳光般清香温暖…… 可惜,错觉终究是错觉。喘息着挣开他的吻,我偏过头,手扶着后背的墙,倔强地不发一言。 “对不起……失礼了。”他将手拿开,声音低沉得仿佛是从地底下传出来。 “没关系,不用在意。”礼貌地回答,像对一个陌生人。 此刻的我们,乐此不疲地扮演着陌生人,都希望能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成功伤害对方。 我们曾有过一瞬间的动摇,心里有过一瞬间的柔软。也许,抓住那一瞬间,我们的未来,就会因此而改变。这个瞬间,就是当他的唇触摸到我的唇时。深情的吻,美好得好像可以放弃一切,只这样,和他相吻至死。 可他的唇离开了。所以,我们错过了。既已错过,那就只好伤害。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我淡淡问。 “你以为我这三天满城找你?”他不无讽刺。我心中一痛,口气却愈发的淡然:“哪里,树阳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不敢奢望总裁您寝食难安,只为了寻找我--总裁您一定是也来看电影,所以才会巧遇吧。” “随便你怎么想。”他倨傲地笑笑,笑得我心都碎了:还是这样,干净迷人的笑容。衬在他完美无暇的外表下,多么令人心醉的艺术品啊。 那是我的,是我的遥光啊。 “不管怎么说,既然遇到你,以我们二十几年的交情来说,这件事还是有必要告诉你的。”他眼神四处飘荡,最后定在我身上,笑得愈发粲然:“我要订婚了,下个星期。” 第四十二章 他双手插著裤兜,笑得一派悠闲。便是演戏,恐怕也难以达到他这种境界。所以,我在他话音落地三分锺後,接受了他所说的事实。 魏遥光的父亲回来,解决了我的事情之後,也不忘热打铁,给他的儿子打个预防针。魏遥光最开始不置可否,後来竟奇迹般地答应了魏伯伯的要求,同意和鸿泉实业总裁的女儿订婚。说是政治婚姻也好,为了各自利益也罢,总之,他们这桩婚事,於魏遥光所处的社会中,是在正常不过的一件事。而且我也相信,以魏遥光的本事来说,他绝对有把握让那个女人“觉得”自己很幸福──只要他想。 魏遥光好像讲故事一样,将他的人生大事告诉了我。在他看来,就是那种不在乎的随意态度,才是最最尖利的武器,才能成功地,一举穿透我的身体。 我茫然地思考了一阵子,良久,抬头看著他找不出一丝感情的眼睛:“恭喜。” “然後呢?”他笑:“树阳,你当真只有这些跟我说了麽?” “红包的话……不好意思,暂时手头紧,拿不出钱来。”我很苦闷地开口。 他静静盯著我,眼神里第一次有了一丝波动,却没有留下痕迹。末了,叹息一声,又恢复了笑得自然的神色:“谢谢你的祝福──如果是你的话,我应该会很幸福的,是吧?” 我还在想要如何回应,却再想不出什麽恰当的词语。魏遥光摇摇头,转身离开。 “等等!”我突然叫住他──这是最後一次了,他消失在我眼前。然後,我只能在梦里,追逐著这个模糊的背影了。 “哦?还想说什麽?”他停住,回头,微笑。 我举起手臂,面无表情地指著袖子:“撕坏我衣服的钱什麽时候陪我?” 最後一次,最後一次……捏紧了手里的钱包,望著那渐行渐远,泛著淡蓝色光晕的背影,灵魂好像要虚脱:遥光,其实我想说的是,希望你能幸福…… “这麽晚了,你跑哪去了……快进来,外面怪冷的。”安影打著呵欠开门。我默然跟著他进去,突然叫住他:“安影,你知道这里最大的综合性医院吗?” “不知道。”安影迷惑地摇摇头。 “那你知道方言可吗?” “也不知道……树阳,怎麽想起问这些?”安影一脸不解。 “因为,你很快就会知道了……”惨白一笑,僵硬的身体终於缓缓倒下,眼前的影像开始变得模糊……周公,我就要来见你了…… “树阳!树阳……”最後残留在我脑中的印象,是安影惊惶的脸,以及……魏遥光,绝决离去的模糊背影。 正如我临倒下之前所预言的那样,安影很快知道了方言可,并且护送昏迷的我来到了他家医院。原因并不复杂,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反应到的就是“120”。而已经被方言可上下打通关节的急救中心一见病人是我,首先反应到的自然是“方言可”。顺理成章,当我醒来时,两张焦急的脸直冲著我来:“树阳,你醒了!” 虽然理解他们时因为情绪激动才会有如此反应,但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很没有必要。於是平静地点头说是啊我醒了,然後态度良好地,以最中肯的语言将我住进这里的原因概述一番,争取宽大处理,从而达到转移方大医生注意力的目的。表面上我说得波澜不惊,暗地里却在猜测方大医生会有怎样的反应。 果然,他很生气。不过,这怒气不是冲著我来的。相依为命打了这麽多年光棍,好朋友却要先行一步,一脚跨进婚姻的坟墓,任谁也一时无法接受吧。更何况,是自己喜欢的人。虽然,我总觉得方言可在迷惘,在彷徨。他对魏遥光的感情,於细微之处,於旁人不易察觉之处,起了什麽微不可言的变化。可是── “太过分了!真是不可原谅!”方大医生很没风度地怒吼:“居然是我赌输了……魏遥光你个混蛋!” “医生,你冷静点……”安影好耐性地安抚著医生受挫的自尊心:“发生什麽事情了?” “我们曾经打过赌啊,谁先结婚谁就赢。输的那方要给赢的那方当……当……”方言可停下来,满脸懊恼。 “当伴郎?”安影试探著问。 “我宁可当伴郎。”方言可苦著脸:“是当花童……” 安影习惯性夸张地吸了口气,继而忍著笑,柔声安慰:“总比当地毯的强……” “方医生……”我无力地开口:现在这里有个更需要安抚的──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他们这样子未免也太…… “我了解。”方医生收回懊恼的表情,正正神色:“树阳,这是你自己的决定,我相信你也早已做好这样的准备了。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先保护好自己。我已经帮你联系了外地的一家医院,治疗肾病非常不错。你先在这儿住几天,等情况稳定一点,就转过去。然後──该忘的就忘。事已至此,再想什麽都是无济於事。你自己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吧──我还有事,先出去一下。” “等一下。”我叫住即将离开的方言可:“方医生……你甘心麽?” 他愣了一下,有些不明所以地笑:“甘心?什麽甘心不甘心的,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啊。” 我微笑著摇了摇头:“付出了这麽多,却换到这样的结果──大多数人都不会甘心的。” “树阳,”他将手从衣兜里拿出来,笑容里有一丝嘲讽:“我不是什麽痴心女子,暗恋自己的心上人,苦苦为他付出一切。然後自己独尝爱人却不被爱的甜蜜与痛苦,自哀自怜,好像一个乞丐一样,靠著那点施舍的回忆颐养天年。我想我不只一次的告诉过你: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爱魏遥光──关系当然有。不是因为他,我也不会认识你。但魏遥光绝对不是原因──” “但是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原因到底是什麽。” “你想知道?”他突然不笑,严肃得我有些不适应。 “原因……树阳,你还记得我第一遇到你的时候,你曾经中过一弹?” “嗯。”我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因为我救了你喜欢的人一命,所以你心存感激,对我好感大增,印象极佳?” “哪里的话。”他浅笑一下,又悄悄收回:“因为……你的眼神,你救遥光时的眼神,我看得很真切。然後我就恍然大悟:我的爱,也就仅限於那样的爱罢了。和普不普通没关系,而是说,这样的爱,和你的爱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於是──虽然我一直很无奈,甚至为他始终不肯接受我的爱意心灰意冷,自怨自艾,以为会就这样抱憾终生,但是,当我看到你的眼神,了解到你的爱,我就不再有这种委屈的心情了──你让我那麽多年来头一次了解到:自己所谓的爱,所谓的付出,根本什麽都不是──这样一想,心情自然轻松很多。你也知道嘛,人心情一好,就想要做做好事,助人为乐什麽的──就是这样子啦。” 方言可说到最後,语气轻松,还附赠了一个粲然的微笑。我仔细听完,缓缓坐起:“方医生……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想知道的是:不管你自己如何定位自己的爱,你毕竟是爱过魏遥光的。现在,你爱过的人,却因为他爱的人而得不到幸福──方医生,你甘心麽?” 第四十三章 我问这个问题,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因为我不敢肯定:遥光没有得到幸福。即便真的没有,也未见得就是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自信,我自嘲地笑笑,又倒了下去。 “树阳……”安影不无担忧地坐在我身旁。他一直扮演著个聆听的角色,现在才有机会彰显他的存在。 “没事……你都知道了吧。我这点乱七八糟的事,和这些人的纠缠……”很累。闭上眼睛,方言可方才的话,真的是在回答我麽? “他幸福不幸福,从来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何来甘心不甘心之说。如果他幸福,我欣慰,高兴,为他祝福,然後独自空虚;如果他不幸福,我难过,无奈,为他惋惜,然後──我还要继续我的生活。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不可能因为别人的事,影响到自己的一生。有时候想想,一切也不过如此。该怎样的,终究就是那样子的了。也许这就是我跟你不一样的地方吧──树阳,你认为:你现在有资格跟我谈幸不幸福这件事麽?” 他是笑著说出最後一句话的。我却如何也笑不出来。的确,现在的我,舍弃了一些从某种角度讲──就像方言可的角度──无关紧要的东西。可是我却为这样的舍弃付出了多麽大的代价──这样的我,有什麽资格跟一个比我清醒的人谈幸福? “安影……你说,我究竟是个什麽样的人?”闭上眼睛,缓缓开口。 “唉,你这样问,会让我觉得你早有预谋啊。”安影半开玩笑地拉了拉被子,用他一贯淡淡的口气,凑近我的耳朵:“我说你是个傻瓜,非常非常傻的傻瓜,傻得无可救要,傻得彻彻底底,傻得……让我心疼……” 轻轻磨娑著我的耳朵,吐出的是淡淡的埋怨。更多的,却是真心的温柔和爱意。 “安影……我很累……”重重叹了口气:“你能抱抱我麽?” 略微犹疑,然後坚定地,温柔的手臂,环住我的身躯,用他虽不甚宽厚却能温暖人心的胸膛,将我包容。 很累……深深埋在他的怀里,思绪有了一瞬的凝滞:此刻,只是在渴求一个温暖的胸膛,让我忘记那些悲伤。可是,我最渴求的,却已经离我好远,再不能用他燃烧的热量,给我温暖。 品味著那余温,做著永不苏醒的梦。梦中,明天不会来临。 可是,虽然为数不多,我依然拥有明天。只是明天睁开眼,我要用什麽样的脸孔来面对这个世界? 温柔的指尖划过眼角,移到我的唇边。轻轻掰开嘴唇,探进嘴里,触到舌尖──既咸又涩的味道。 “树阳……记住这个味道。”看不到他绕过我肩膀的脸,指尖的味道却异常清晰。 “这是你的眼泪……从今以後,你都不会再尝到这种味道了。”胳膊离开我的肩膀,坚定的脸面对著我:“答应我,以後由我来照顾你。你活一天,我照顾你一天,你活十年,我照顾你十年。如果可能,我想一辈子,都呆在你的身边……树阳,也许我的做法很卑鄙,可是,我真的没有别的方法了。我爱你,我想得到你,我不奢望能取代你心中魏遥光的位置,但我现在却有一个取代他在你身边的机会──树阳,你给我麽?” “我……不行。你会受伤的……” “可是你不会。因为你根本不爱我,所以你不怕会伤害到我,也不会那样痛苦──” “大傻瓜。”闷闷说了一句,一头埋在他怀里。 眼泪的味道,我记下了。和我的心,是一样的味道。 “吃药了。”正呆呆看著窗外出神,听到声音,转过头,安影端了水走过来。 “哦。”吞了药片,躺下,看安影给我削苹果。他削得很仔细,薄薄一层的皮,均匀地一点点加长,居然一次都没有断。感激涕零地拿著我住院的岁月中第一个能吃的苹果,遥遥回想起某人削苹果的技术,竟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触。想当初,在魏遥光的躬亲示范下,我一直以为削苹果皮这种事跟当初登月一样,是人类遥不可及的梦想。 “奇怪……今天怎麽没看见方医生。”有一口没一口地啃著苹果,随便问了一句。 安影正在剥桔子,闻言停了下来,没过几秒,又开始一如既往地剥皮:“可能是有事吧……听说开什麽会去了……” “是赴宴会吧?”飞快地撇了他一眼:“今天麽?” 安影放弃了剥得远没有他削的苹果好看的桔子,也放弃了和我周旋,直截了当:“是今天。在本市最好的饭店。本来也邀请我来著,可是……” “不去可惜了。怎麽说你们也是朋友。”淡淡应著,半天也没听到他的答话,便无聊地扯下花瓶里的花,扯著淡紫色的花瓣。 今天是第八天。具体一点说,是魏遥光告诉我他要订婚,我因贫血和营养不良外加一点小小的刺激昏倒,被送进医院的第八天。就在今天,八天前他对我说过的话,即将成为现实。言笑宴宴,欢天喜地,魏氏总裁携著他温柔美丽门当户对的未婚妻,正式向世人宣布:他魏遥光把我许树阳狠狠地抛弃了。 “喂,你这麽平静不会是装出来的吧?”安影试探著问。我扯下一片花瓣,没有抬头:“我认为:我不平静的时候才最有可能是装出来的。” “这倒是。总之明天你就要转院了,安心养病要紧。” “安影。你帮我总结一下吧。”一个使劲,又扯下一片。 “总结什麽?” “把我和魏遥光这点恩怨,用最言简意赅的语言总结一遍。” “这个……据我所知,应该是这样的吧:你们是青梅竹马的朋友,大学时魏遥光向你表达爱意,而你没有答应。然後他出国,你退学,三年後戏剧性的重逢,想爱,却迫於病魔不能爱。所以你提出分手,不久魏遥光订婚──大致如此,具体的细节,有些我也不清楚──毕竟,我并没有直接站在你们身边旁观……” “已经够了。”打断他的话,慵懒一笑:“你说这些,已经够了。就是这个样子──不过就是这个样子。旁人看到我半死不活的躺在这里,肯定以为发生过什麽惊天动地的大事,事实上──说来都好笑,原来,就只有这个样子而已了。” “你想说什麽?”安影有些迷惑。 “最後一片……”答非所问地看著手里的花枝,淡淡笑容自唇边升起:果然是这样…… “树阳,你要干什麽?”安影惊讶地看著我拔掉针管下床换衣服,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安影,你知不知道刚才我在做什麽?”换好裤子套著衬衫,半只袖子悬空。 “安影还是一脸茫然地看著我穿衣服。我微微一笑,扣好最後一颗扣子,拿起那枝花,举到他眼前:“最後一片──去。安影,对不起了。” 将惊呆的安影落在後面,我义无反顾地走了出去。就是这天,我已经等了很久了。 魏遥光,你是我的。谁也别想把你抢走。任何人,任何东西,一切的一切,都不能从我身边,把你抢走。 不过是这个样子。我苦苦挣扎了这麽久,突然有一天就醒悟到:所谓牺牲,所谓痛苦,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既然如此,我顾忌这些,有什麽意义? 即使短暂,那也是我的幸福。我却为了一些事,一些人,放弃了追求的权力,也放弃了自己。然而就像方言可所说,旁人的幸与不幸,跟自己有又何干系?我为了他们放弃,真的值得吗? 不值得。尤其是你,魏遥光。 你想独自承担不幸麽?少做梦了。 没有我,你什麽都承担不了。同样,没有你,我哪儿也去不了──就像现在,我疯狂地飞驰在街道上。人影,喧哗,尘嚣,也从我身边飞驰而过。他们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如果你不在那儿,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到达何处。正是因为我知道,你就在前面,就在那里,等待著我,所以,我才有继续奔跑的力气──遥光…… 你是我的太阳啊。 第四十四章 “说实话,我等这天,已经等了很久了。”一抹娇羞的红晕飞上脸颊,愈发显得准新娘的温柔美丽。准新郎带着抹淡淡的微笑,略略低着头,不知在看什么东西。 “其实我和魏总裁很早就认识了。但仅限于生意上的关系。那时候我就已经很仰慕他,只是……”眼含深情,看了心上人一眼:“他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应,对我好像也没什么兴趣,害我自卑了好一阵子,甚至想去做整形手术了。” 堂上的准新娘半开玩笑的抱怨,引来堂下宾客们轻微的笑声。 “所以,今天,他能答应这门婚事,我是觉得很意外的。但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他。遥光,谢谢你,给了我这样的幸福。”转过身,用更加深情的目光,盯住魏遥光的眼,踮起脚尖,吻上了他的脸颊。顿时,堂下掌声雷动,庆贺这一双璧人。 没有鼓掌的,只有我一人。 斜倚在门口,双手插进兜里,头靠着门框,眼神飘向前方。很远,在我看来,却是近得不能在近,近到我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微侧过头,接受了未婚妻的吻。魏遥光很自然地抬起眼,很自然地向外望。然后,很自然地对上我的眼神。 刹那间,我们之间的一切:时间,空间,人群,距离,沸腾的海水一样蒸发殆尽。彼此的眼中,只剩彼此的身影。 延续着昨日的梦想,看到通往未来的方向。 我顺着那方向向前走,缓慢而坚定,来到魏遥光跟前。穿越一切,穿越生死。 “魏遥光。”我叫他的名字。他不语。我盯住他的眼睛,突然一把拉起他的手,跑了出去。 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力气,就这样一直的跑,跑。远离那无边的黑暗,投奔光明。 如果可能,我愿跑到天荒地老。 再没有跑下去的力气,我一步步停下来,甩开魏遥光的手,撑住膝盖,大口喘着气。 “我说,你这算抢亲吧。”魏遥光也累得够戗,靠在天桥的栏杆上,用手背擦着汗。 “少废话。”气息渐渐均匀,不想再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扳过那张我梦过多少回的脸,毫不迟疑地吻下去。 风一阵一阵刮过。是春风。有些干燥。被我湿热的舌舔过,得到滋润的唇意犹未尽地,磨蹭着我的额头,眼睛,脸颊。最后,又重新回到嘴唇,舌尖试探地撬开唇齿。然后,是将一切呼吸都夺走的搏斗。 “遥光……”几近窒息地,将嘴唇移开,脸深深埋在他的颈窝——不愿让他看到自己脆弱的样子,能让他感觉到就好。 第一次,哭得这样畅快淋漓。这是积攒了好久的眼泪。是我早已熟知的味道。我不愿再尝,今天,却宁愿为了他,为了我的心而流泪。 颤抖着搂紧他的肩膀,哭得不能自持。眼泪顺着他的脖颈流下,全都流进了他的衣领里。他也搂紧我的腰,揉着我的头发,脸颊磨蹭着我的脖子。 真好。又能闻到我熟悉的味道了。 令人安心的味道。太阳的味道。 遥光,在我身边。永远都不要远离。 “喂,拜托你一件事。”踢飞一颗小石子,我闷闷地向走在身边的魏遥光开口。 “什么?” “刚才风太大,沙子刮进眼睛里去了。” “哦。”他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低低微笑:“明白。” “谢谢。”本来还想找点话说,却一时想不起该从哪里说起,只好又闷闷地走路。 “树阳……方向不对。”走了许久,魏遥光突然停下来:“医院在那边。” “我暂时不想回……”突然回过头,看一脸气定神闲站在那儿的魏遥光。 “你……”又对峙许久,我迟疑着开口。 “怎么了?”他心不在焉看着表:“你逃出来不少时候了吧,该回去了。” “是方言可……”瞬间明白了什么,语气却依旧迟疑:不行,一时还反应不过来…… “啊?”他愣了一下,随即笑笑:“哪里。树阳,你还记得这个么?”他在大衣里掏呀掏,掏出一个小瓶子,举到我眼前。 “这是……”我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壮阳药啊。”他终于再忍不住笑出来。拍拍我的肩膀,向前走去。 就是这么回事。魏遥光手里拿的,正是我很久以前——还在和他“同居”的时候吃的药。当时被他看到,心生怀疑,偷了药去找方言可化验。结果可想而知:方医生不可能再隐瞒他,于是便和他联合,一起隐瞒我。换句话说,从那时候起,他就已经知道了我的病情。再换句话说:从那时候起,被蒙在鼓里的不再是他,而是我。 转动着手里的水杯,极力想理清思绪。时隔这些天,我又一次坐在曾留下无数回忆的房子里,被告知事实真相。 然而重点不是他发现了我的病,而是他发现之后的反应。他发现的同时也顿悟出我之前种种反常的原因。于是他下了个赌注,赌我什么时候能将这件事告诉他。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苦苦相逼,逼着我做出决定。然而我没有。我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独自承担,选择了一走了之。他很生气,甚至绝望:因为我到最后关头也没有选择信任他,依靠他。于是他加大赌本,才出现了今天的场面。 “还好,你终于肯来找我……本来我也没太大把握。万一我赌输了,我就要永远失去你了……” “你现在很开心?”我突然打断他的话:“因为你赢了,因为我终于来找你,因为我想回到你身边?”面无表情的起身:“不好意思,打扰到你的游戏了。再见。” “树阳!”魏遥光一个箭步冲上来,猛地从后面揽住我的腰:“不要再这样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不要再离开我……我并非真心要伤害你……树阳,我爱你……” 握住他紧紧缠在腰上的手,再也无力挣扎:我知道。只有懂得痛,才能真正了解爱——这是你教我的,遥光。 第四十五章 直到现在回想起那天的情形,我都会有那麽一会儿,以为是做梦而发呆。接著就会痛心疾首地自省:以我的性格,是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的。虽然之前已经酝酿了好久,不能简简单单归到“一时冲动”里去,但绝不能说是理智。可能人一辈子都要有那麽几次年少轻狂,做一些有违本性的事。但前提得是“年少”──想想自己的年纪,在用这个理由开脱的话,委实有些丢脸。 那件事所造成的影响不算小。首先,直接受害人是那个还沈浸在即将新婚的幸福中的准新娘。自己的夫君在订婚当日被抢,一切幻想成了泡影。富贵人家的高傲千金哪受过这样的委屈,又哭又闹,寻死觅活,差点又上演了当初“宴会枪袭”的好戏。魏遥光苦笑著说这事儿是你惹出来的,你可别管挖不管埋。话虽这样说,毕竟人家是他魏大总裁的未婚妻,善後的工作还是要交给手段高超的魏大总裁。说他手段高超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也不知他使了什麽手段,三下五除二,居然平复了对方的怒气。我後来问他,他也只是笑而不答。然後是方言可。那天我和魏遥光回到医院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我王老虎抢亲式的行为大家赞赏;第二件事是露出比蒙娜丽莎还要优雅神秘的微笑,无比诚挚地说树阳,相信我,我是受到魏遥光胁迫才瞒著你的,实在是逼不得已而为之。然後一溜烟走人,好几天没敢拿著他那把恐怖的手术刀在我眼前晃──万一某个时候我火气上来,极有可能就地取材。方大医生何等聪明,自然要顾忌後果。其实我也没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我好。但只要想到堂堂方大医生略有些狼狈的擦著眼镜,说什麽今天天气真好呀一类的话,也算是人间一大奇景了。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天气还真的很好。我清楚的记得:去年五月份的时候,大雨中雨小雨,阵雨暴雨雷阵雨,各种式样的雨下了个遍。下得人浑身长毛发霉,恨不得塞了卫生球防潮防蛀。鲜少有像今天这样,春意融融,阳光普照,甚至听得到小鸟欢快地歌唱──虽然目所能及的,只有麻雀而已。撑著床沿,失神地仰著头,看窗外点点阳光:原来已经过了一年了。但要我回想,却多半想不起这一年具体的经历。其实想不起来又如何。我需要记住的,唯有一个魏遥光而已。 “喂,又想什麽呢。” 转头,看见魏遥光笑著关上门,脱著外套走进来。走到床边,鞋子也不脱,懒懒爬上床,从身後揽住我的脖子:“出去麽?” “我不想动。”摇摇头,向後,靠在他的脖子上:“在这里看也是一样的。” “随你便。”对著我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一个凉凉的东西架到鼻梁上:“用这个看,当心伤了眼睛。” “哪儿弄的?”抬起一只手,扶正了稍微有点大的墨镜:据说今天上午,将出现本世纪最後一次日环食,中国是最佳观测地区之一。百年难遇的天文奇景,很有观赏价值。更有意义的是:在我行将就木前能得以一遇,也算是三生有幸了。 “还能有谁。把墨镜当日常装备的,你还能想到别人麽?”轻轻亲了亲耳朵,魏遥光搂紧胳膊。 “江凝洲。”提到这个名字,就意味著有人要头疼了。江老大自上次很潇洒地扯下方言可的衣服,既而风度翩翩逃离现场後,我就再没见过他。但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具体时间记不清,唯一记忆鲜明的就是刚刚住院时的某天,方言可带著史上最差的脸色走进来,继而以我的手背为靶子练飞镖。战绩斐然地在我手背上留下三十多个针眼後,脸色稍好,满意地离开。从那以後,罪魁祸首江老大就成了这儿的常客。也是从那以後,我死活也不肯再让方言可给我打吊瓶了。 “他今天也来了?”无聊地问了一句。 “他哪天不来。”魏遥光笑。 “遥光……” “嗯?” “你真的不介意?” “啊,你说这个呀。”魏遥光又笑,手指在我脖子上蹭来蹭去:“我哪有那麽多精力去介意……树阳,和你比起来,这世上已经没什麽能值得我去介意的了……” “哦。”摘下墨镜,擦了擦,又戴上。 魏遥光不介意。但那是现在。我敢说,当他的手抓住方言可衣领时,他是介意的。而且,是异常的震惊与愤怒。 那天,方言可正在帮我做检查。门突然被冲开,魏遥光一声不吭匆匆进来,一把拉住方言可。一瞬的震惊後,从那双强行压抑怒火的眼里,明了了一切。 方言可自然不会为自己申辩。他只是垂著眼,固执地不发一言。而我的立场,在当时的气氛下,突然变得很微妙。所以,我也只能选择沈默。 打破僵局的,是江凝洲。 他什麽都不顾忌。和我们相比,他是活得最豁达的人。想说什麽就说,想怎样做就怎样做。遇到看不惯的事,皱皱眉,嘲笑一番。然後用他的方式,得到最合他心意的结果。 从某个角度说,他是我们一个物化的理想。我,方言可,安影,甚至魏遥光,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无论他说什麽做什麽,到最後没有理由反驳的,一定是我们。 那天方言可很早就离开了。魏遥光默默开门进来,坐在我身边。 我不知道他当时心里是怎样的感受。惊讶也好惭愧也罢,对他而言,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他现在拥有的,只有我。 抱著倒在我身上的魏遥光,一阵悲哀的电流顺著身体传过来。我看不到他埋在枕头里的脸,但我知道他在想什麽。我们都有过独自背负秘密的经历。那滋味是何等痛苦,我感同身受。 为自己而活,就是为自己爱的人而活。江凝洲早已熟知的道理,我们却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能醒悟。 一切善意的欺瞒,一切所谓为对方著想的谎言,在爱与死亡面前,不过是一抖即落的尘埃。尘埃落定,是彼此再无可掩饰的心。 “喂,开始了。” 被魏遥光兴奋的声音打断回忆,我仰头:果然,原本刺眼的太阳中间,突然多出一个圆圆的黑色阴影。 “真的变暗了……”我惊叹。 “是啊……阴影越来越大了!” “速度太快了吧?” “地球自转速度本来就很快……快看!把整个太阳都遮住了!” “嗯……” 突然沈默。我和魏遥光面面相觑。然後── “不是日环食吗?”几乎是异口同声,先反应过来的魏遥光当机立断,揽住我向後一仰,滚到一边── “哗啦啦~~~” 亮晶晶的碎玻璃铺了满地。床上,稳稳当当停著一只足球。 “好险……”魏遥光擦了擦冷汗:“明天我就和方言可说,把你转到五楼去……哪个小孩子这麽淘气,住院了还不安分……” 魏遥光边抱怨边向窗下张望。不过以我小时候的经验来看,他能发现闯祸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算了,别找了。”从床上爬起来:“赶紧收拾收拾……”突然停住,眼睛盯著窗外:“太阳……” 魏遥光顺著我的眼神看去,手里的足球应声落地。 日食。 瞬间的黑暗吞没光明。有些晕眩:那种庄严的压迫感让人窒息。 “如果一直这样……”呆呆看著和暮色完全不同的昏暗天空,喃喃低语:“如果太阳一直这样……” “没关系啊。”魏遥光听到我的话,微笑著回过头:“因为,还有我呢。” 阴影一点点移动。天空渐渐明亮。终於,在魏遥光微笑的时候,光明重新绽放。 几不可察地点点头,安心地倒了下去──方才突如其来的疼痛,似乎随著那抹阴影飘远…… 第四十六章 “我看……”方言可皱紧眉头:“把血透次数增到一周两次吧。” “有这么严重?”魏遥光也皱皱眉。我看他一眼,悄悄转了个身,用被子蒙住头。 活到这么大,几乎是万事不顺,让我不得不认命。偏偏病情发展得十分顺利——住院后,各种不利指标一路飙升,终于在半个月前如愿以偿地达到了它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尿毒症。 生病自然是痛苦的。这点可以从魏遥光的手上、胳膊上、甚至脖子上,深深浅浅、新新旧旧的牙印抓痕得到证明。每次醒过来后看到他新伤添旧伤的手,不由抱怨他的死心眼:看我发病时就不会找衣服被子什么的塞到我嘴里。偏要拿血肉之躯挑战我的牙齿——又没练过少林铁布衫,哪有金刚不坏之身。魏遥光笑着说我要是真练过,你的牙早就一颗不剩了。我很没风度地白了他一眼,翻个身,背着他笑。笑过后,却揪心地疼:他是不想看着只有我一个人痛苦啊。 “肾源……还没有找到。”方言可有些沉重地说。 没办法的事。 刨去那些慎起居保阴精再配合食疗的废话,直截了当地说——透析已经不足以维持我的生命了。除了换肾,再无他法。 但是,如果世间的事都是说说而已这样容易的话,生老病死又有何惧。换肾,简简单单两个字,在我面前,就是转换不了现实。首先,我是AB型血,属于比较稀少的那类。这样一来,范围自然要比别人小一些。不过这个想开了,也没什么值得抱怨的:据我所知,有种RH阴性血型,异常罕见。如果我再不幸一点,那只有等死的份了。再有,最重要的,是组织配型的问题。 “好受点了么?”看到魏遥光进来,我悄然合上书:“已经没事了——倒是你的手……” 心有愧疚地看着他刚刚到楼下包扎过的左手:几乎每次我做完透析,医院就要浪费掉长约两米的绷带。 “呵呵,这次的护士比上次的手巧。看,包得多整齐,还打了个蝴蝶结呢!”魏遥光没事人似的,高高兴兴将手举到我眼前。 一阵心酸,却不能让他看出来。故作镇静,继续翻着书——从方言可那能搜刮到的,除了医学书之外,就是死亡证明了。 “健康亲属捐赠,一年手术成功率为50%~80%,其他为40%~70%。最匹配为受捐者的兄弟姐妹,因为基因最可能相配……” 叹息着放下书:别说健康亲属了,就是亲属,我都找不到一个。父母生前和亲戚的关系就不是很好。去世了,更是音讯全无。至于兄弟姐妹——等什么时候克隆技术允许克隆人的时候,或许还有点希望。 “言可一直再找……放心,肯定能找到的。”坐在我身边,握住我的手,魏遥光柔声安慰。 “找到又能怎样……”无奈地笑笑,回握他的手紧了紧。 等了这么久,等着一个能继续活下去的机会。可是,等到了又能怎样呢?如果像我妈妈那样,出现严重的排斥反应,空欢喜一场。最后的结果,反而提前来临。即使契合的很好,控制住排斥反应,最多也不过再活个十年——而这十年的机会,也只有可怜的1%。并且,这其中过程,想想都知道该是如何痛苦难挨。生死有命。本来,命中注定,上天就是要靠这个把我从人世带走。我现在的处境,就像陷进了沼泽,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了被吞没的命运。甚至,越是挣扎,陷得就越快。 我的性格我自己清楚。我是个很消极的人,没什么上进心。抓不住的,宁可放弃,也不肯浪费力气——哪怕是自己的生命。如果不是因为他,我只会乖乖躺在泥沼里,平静地望着天,算还剩下多长时间能没到头顶。 可是我没有。因为,他就站在岸边,急切地伸出手,拼命向我抓来。他对我喊“不要放弃!”我就真的为他而挣扎。 我想抓住那只手。抓住了,就永远都不放。 还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艰难地挥动着右手:再努力一下,就能抓住了…… “树阳!快点,快上来!”魏遥光焦急地喊着。可是,就只有那么一点距离,却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法缩进……突来的雾气,罩住了湿暗的沼泽。不耐地闭上眼,再睁开时,岸上却空无一人。 “遥光……”惊恐地喊,却发不出声音。身体一点点下沉,下沉。没到胸口,喘不过气……不行,快死了…… 终于憋醒,喘着粗气:还好,只是个梦。扭头看看:魏遥光上半身趴在我身上,睡意正酣。那只醒目地左手,不偏不倚,正压在我胸口。 有些恼火地挪掉他的手,撑起身子。想把他叫醒,犹豫了一下,正要推下去的手,又缩了回来——虽然他从不说,可是,我知道:他真的太累了。 抚着他黑顺的头发,沉睡中的脸孔竟是这样恬淡清雅。均匀抖动的双肩,一如承载我生命的舟楫。只要偎着他,无论飘荡到哪里,都有他温柔凝视的眼睛。 遥光……你放弃了一切,得到了我。所以我不能放弃自己。 低头,呆呆看了一会儿,缓缓俯下身,伸舌,舔舔他的嘴唇。 熟悉的味道……却很陌生。心里莫名地热起来。 快两个月了吧?自从我住院以来,我们……已经两个月,除了他会不时抱抱我,蜻蜓点水似的亲亲我的脸,吻吻我的唇之外,真正意义上的肌肤相亲,不曾有过。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怕一旦真动了情,他从我这夺走的,是我透支的生命。 他一直是抱着希望的。他相信我一定会好起来,然后健康地和他生活在一起。哪怕他已经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总裁,哪怕他的父亲永远都不原谅这个“不孝”的儿子——他也确信:我会陪伴在他身边,直到最后。 那场斗争是如此的艰难。魏遥光的父母并非那样霸道、不通情达理的人。他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儿子而已。对于罹患重症,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这个世界的我,虽然于心不忍,却也无奈。魏遥光只郑重声明了自己的立场,然后一纸辞呈,离开了魏氏。 他用一个总裁,一个儿子的身份,换来了爱的自由。我用背信弃义,换来了接受这份爱的自由。 都是迫于无奈。不然,我们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但既然选择了,谁也不能回头。曾经的牺牲,偏偏换来了我最不愿见的结局。人说世事难料,有几个人能料到未来呢? “遥光……”摩娑着他的嘴唇,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 从前,在他面前,我总是冷漠居多。可以说是一种自我保护,不愿在他面前袒露心迹。其实,我喜欢他温暖的怀抱。完全占有彼此的身体,呼吸交叠,是最引人入胜的天籁之音。 有些恍惚地看着他熟睡的脸庞,记忆中,怀念的味道逐渐清晰——只吻一下,一下而已。他睡得这样沉,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呼吸有些凝滞,再次低头,凑上了润泽的唇。轻轻描摹了一遍,恋恋不舍的离开。犹豫了一下,又一次吻住。只是这次的力道,比方才的大了些。 嗯……还没有醒……伸出手,绕过脖颈,顺着衣领插进后背——光滑结实的触感,和从前一样…… 手腕突然被擒住。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股霸道的力量反压在我的唇上。 第四十七章 通常,这种带有挑逗意味的深吻,大多用来做前戏。一旦挑起战火,便一发不可收拾。所以,魏遥光从不敢这样吻我。今晚,实在怨不得他。 “遥光……想要么?”喘息着扶住他的头,看着他微红的眼。 “想……但是不行。”轻轻吻了我一下,面带微笑,起来:“等你病好了,可得加倍还我……” “哦。”干脆地应了一声,看他下了床,喝口水,又坐回椅子上。 “喂,你上来睡吧。”我叫他。 “不用了。”他摇摇头:“睡得太沉,你有什么事叫我都听不到……我就在椅子上坐着,还能精神点——比如防偷袭什么的。” 他说得有点不怀好意。我脸微微一红,干脆转过身,眼不见为静。 十分钟过去…… “遥光……”痛苦地低吟一声,剧烈抖动着双肩,捂住胸口。 “怎么了!”有些颤抖的声音,魏遥光忙跑过来。我微微一笑,一把将他拉到床上。 窄小的床,想要容下两个大男人,的确有些拥挤。头倚在他的胸膛,膝盖却不安分地蹭来蹭去:虽然他表现得镇定自若,却瞒不过我的眼睛——方才吻我时,便已经有所反应。现在隔着粗糙的布料,也能真切地感受到那种热度。头顶的呼吸渐渐有些紊乱,终于忍无可忍,抬起腿,顶开我的膝盖:“别闹了……” “谁跟你闹。”有些不满地转过去:“我是怕你憋坏了,当心以后不举……” “没关系。”他反而很轻松:“反正都憋了两个多月了,不差这一天。” “遥光……”我缓缓转过头,深情地看着他,双手情不自禁,捧住他的脸:“你居然为了我,忍了两个多月……我……我……你骗鬼去吧!” 冷静地将话说完,不费什么力气,一脚将靠抓着床沿维持身体平衡的某人踹了下去——像他那种以“食色性也”为人生信条的某狼,两个多月没做过,他早成木乃伊了。 “树阳,好歹给我留点面子……”言语戚戚,魏遥光从地上爬起来:“我也是为了我们以后的生活着想啊……” “什么?”我迷惑。 “万一我真的憋出毛病来,那你下半生的幸福……” “哦。”这次不等他说完,我再次优雅地抬起脚,将他直接踹到床底下。 结果那天晚上,本来很有希望XXOO的暧昧氛围,就真的只见暧昧没有XXOO了。第二天魏遥光灰头土脸地从床下爬出来,幽怨地眼神让我心中一寒:怎么好像冤魂弃妇一样。于心不忍,出言安慰了几句。魏遥光见我不生气,立时情绪大好,大献殷勤。他献殷勤的方式花样繁多,但总结起来不外乎两个字:添乱。这一点我早就领教过,并且现在还在持续领教中。按理说,领教了这么长时间,也该习惯了。可偏偏他魅力惊人,我至今仍对于他的行为深感头疼。实在被他烦的不行,揉揉头发问他这两个月的艳遇。他很谨慎地说没什么,只有三次而已……我微微一笑,很礼貌地将他赶了出去。他虽然甚觉委屈,但也只能乖乖从外面带上门,还后悔地嗫嚅:早知道说一次好了……我笑:你说几次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不过想找个借口清静一下而已。 “怎么?吵架了?”门开,一袭黑风衣飘过,露出江凝洲调侃地笑容:“那家伙一脸不爽地出去,见了我也不打声招呼……” “医生不在我这。”不想多和他废话,直接回答他还没问就知道是什么问题。 “我知道啊,因为他在院长室。我刚刚从那过来。”他四处看看,找到椅子,搬来,坐到我床前:“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 “趁那两个都不在,”他微微一笑:“想单独和你谈谈。” “可以。不过——”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衣服:“现在是夏天,江先生穿成这样不热么?” “个人习惯问题。”他看看身上的黑风衣,很有些得意。 “但是我看着会很热……”本来就心浮气燥,他偏又来火上浇油。 “你很焦虑?”他反问。 “和江先生有关系么?” “嗯……可以说有吧。”他脱着外套:“你们三个人的事,早就牵扯到一起去了。牵一发而动全身,很难说没有关系……不过,我在乎的不是这个。” 扔下外套,将椅子向前挪了挪:“我在乎的,只有那个倔强的家伙而已……” “那是你们的事。”我答。 “但我今天来找你了,”他盯着我:“因为这件事和你也有关系。” “什么事?”我皱皱眉。 “没什么。”他低笑,突然站起,掏出枪,直直指向我的心脏。 我默默看了他一眼:冷中含笑的眸子,暗自窥探着我的内心。叹息一声,不再言语。 五分钟过去。 他笑,悠闲地收了枪,大大咧咧坐下,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事实上也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他的用意是什么,好像根本没有人能猜出,。就像他绑架我那次,我以为我会被乱枪射死,可最后却平安无事。想到这,突然惊出一身冷汗:刚才,我以为我会平安无事,所以才镇定自若……看来人偶尔判断失误一次,极有可能可能歪打正着。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的冷静是天生的。”还是他惯用的调侃口气,只是多了些严肃。然后他无聊地打了个呵欠,拿起他用来装酷的外套:“唉~~~无聊啊~~~被香港警方通缉回不去~~医生又不理我~~~生活真无趣啊~~~” 刚才面对枪口尚能临危不乱,现在看着拍拍屁股就要走人的江凝洲,却不由惊愕:“你找我就是为了这件事?” “啊?”他回头:“你一说我才想起来。光顾着和你玩,差点把正事忘了。那个——” 潇洒地披上大衣,笑容灿烂:“和你相匹配的肾源……找到了。” 第四十八章 当我终于理解,为什么不是方言可而是江凝洲将这个消息告诉我,以及为什么他要选择趁方言可和魏遥光不在的时候,单独将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陷入沉思。然后,苦笑着将头埋在被子里。越是想,笑得就越厉害。笑得喘不过气—— 真是废话。 前面才说过,不能按常理来理解江凝洲的用意。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他告诉我这件事,无异于告诉一个瞎子说,你眼前有一朵花。你看了他就会重见光明——没有可能的事,告诉我又有什么用?既然没用,又为何偏偏要让我知道? 江凝洲,给我一个没有希望的希望,难道也是为了“好玩?” “没有希望?”呵呵一笑:“的确。不过,那是三分钟前。而现在,当你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那个没有希望的希望,已经转化成真正的希望了——啊,麻烦的家伙回来了。那好,不打扰你了,树阳。好好养病吧!”爽快地打了招呼,风衣一飘,身影渐远。 “他来干什么?”魏遥光脸色有些不善,将手里的东西放到桌子上。 “来玩。”几乎是条件反射,我冲口而出。话一出口,才觉得不妥。但悔之晚矣—— 魏遥光脸色一暗,两大步冲到我面前,掀开被子,按倒在床上。三两下扒下衣服,前前后后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异样,眉头略略舒展:“他来找你玩什么?” “他还能有什么好玩的,自然是你担心的事情了。”用比他方才还快的速度合上衣服:“还好他不得要领,不了解我喜欢的方式,才不至晚节不保……” 刚刚露晴的脸一瞬间乌云蔽日,害我一下子失去了招惹他的兴趣。 真是的。明明喜欢看他吃飞醋时三分怒气七分委屈的表情。可一旦他真的以那种表情看着我,我又于心不忍,甚至……有些心疼。 会那样看着我的,只有他一个人啊。 我呢?我还能看着这样的他,多久? “多久……算起来也有两个月了吧。” 拉开窗帘,看外面不大不小的雨,细密均匀,没有要停的迹象。魏遥光深吸一口气,又把窗帘拉上——不止是雨,间或还夹杂着阵阵寒风。即使是夏季,也能吹得人皮肤一紧,起上一层鸡皮疙瘩。所以某人很细心地、很体贴地将病房的窗帘换成厚绒布的,说是我身体不好受不得凉,窗帘厚点好挡风。虽然我对某人的心意很感激,无奈现实实在残酷——夏天过到现在,给某人赏脸的天气总共就只有今天这么一回。剩下的不是阳光明媚,就是风和日丽,要多晴朗有多晴朗。是以他动机虽好,我却为此经常在温暖的夏夜被闷醒,看着满身的痱子无奈地叹气。某人见后追悔莫及,灵机一动下,我的窗户很荣幸地拥有了两套窗帘。一薄一厚,看起来倒也别致。 “气闷么?要不要把窗户打开一点……” “…………还是不用了吧。”其实我很想说“要”,但这念头在我看到他的眼神时被彻底打消——算了。如果真因此冻出什么病来——还嫌我挨骂的理由不够多么? “真讨厌……下了一天还没完。”抱怨一声,闷闷地蹭过来,爬上床,钻进被子里——其实病房里原来是有两张床的。不幸的是在观赏天文奇观那天,由于躲闪不明飞行物时用力过猛,魏遥光的床不堪重负,被它的主人一个后冲,“咔喳”了解——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我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之后,别有用心地,我的房间里只剩下一张床。我曾多次向方言可申请能否再搬一张过来,皆被他以医院经费紧张为由拒绝。于是我只好在出去散步的时候,对着空病房里的张张空床叹气;晚上则忍受着某人练到出神入化的挤人大法,苦苦守候黎明的来临。 “喂,跟你谈个条件。” “什么?” “……晚上要是再挤我,你就滚下去继续睡你的沙发——不,睡椅子……” “知道了……你不是没掉下去过嘛。我自有分寸。” 腰上的手臂紧了紧,后背贴着他温暖的胸膛:“何况,就是掉下去,还有我垫着呢……摔不着你。” “你怎么就肯定,掉下去的时候是你在下面?”我言含讽刺。 “这还用问,”他笑,扭过我的脸:“因为……床上,是你在下边啊!” 无能为力。当某人再次因为他极度有问题的逻辑而被一脚踢飞时,我们能做的只有同情——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你还真有活力……”魏遥光丝毫不以为意地再度爬上来,呵呵地笑:“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去做了……” “做什么?”警惕地推开他缠上来的手:总觉得今天阴气重,有种不祥的预感。莫非…… “当然是……继续,那天没做完的事……” 那天?那天是哪天……脖子有些痒痒的,湿热的舌头四处游走:“本想等到你完全恢复了以后再……可我已经等不及了……树阳,原谅我……我会很小心……你按我说的做,不会受伤的……好不好?” “那个……”勉强掰开了他游弋在胸前的手指,却无力阻止他肆虐的舌头到处作怪:“外边好大的雨呀……” “我知道……关你什么事?”轻咬耳垂,含住,又吐出,再用舌卷住,好像品尝什么美味佳肴一样,舔舐吮吸。许久不曾受过这样刺激的身体,不可避免地燥热难耐——混蛋,用绿洲来诱惑迷失在沙漠中的旅人,会是怎样疯狂的结果,难道你不知道吗? 他们会在饥渴中渴求着甘露的滋润,才不管那是不是海市蜃楼。 所以……不要引诱我。我会不顾一切,甚至毫无尊严地祈求着你的施舍。然而到最后,却要对着虚无的幻影,绝望的崩塌。 我怕见这样的结果。可不走到尽头,却依然抱着希望。陷于矛盾之中,意志因为那些微的希望而动摇。 “嗯……遥光,你有没有发现……”死死咬住嘴唇,好歹将只逸出一声的呻吟扼杀在摇篮之中:“江凝洲今天没带墨镜……” “当然了,傻瓜。”浅笑着,指甲轻轻刮了下胸前的突起:“下雨阴天,再带墨镜就要出车祸了……” “喂……现在还是白天……”邪恶的手终于如愿以偿窜到身下,挑着他熟知的敏感处,恣意揉捏调弄。惊恐于莫大的快感,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有什么分别么?”他佯装惊讶,手指愈加放纵;“再说已经是傍晚了……” “可……” “如果你要说可这里是医院——劝你还是省省力气吧。”似乎终于失去了耐性,他开始进入正题。虽然只是一根手指,但久未经性事的私秘处还是因为异物的侵入感到不适。说不清是痛还是期待,只是两人混杂在一起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 第四十九章 “我……遥光……”咬紧牙关,不放弃最后的努力:“我是想说……那天晚上……我……我……” “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偷吻我。”伴着有惩罚意味的语言,手指也带着惩罚的意味,猛然推进。 痛……皱紧眉头,尽量放松着身体。 “才这样就受不了了么?”又是轻声地笑:“你还诱骗我上床,勾引我……” “胡说……嗯……够了,不要……”不耐地扭动身体——混蛋,得寸进尺,居然放了两根手指进去…… “我说的是事实吧……树阳,你不是也很想要的吗?那天晚上……” “那是梦游,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没好气地扭动着身体,想挣脱他手指所触碰的地方。 “哦?这个也是梦游?”他嗤声一笑,闲下的一只手蹭呀蹭,蹭到腰间,又开始了他的不轨举动:“这儿……呵呵……” 他笑得暧昧,也不挑明,只是温柔地动作着。不用看也知道:我的脸十有八九,已经不受控制地微微泛红了。 到底,还是逃不过这一劫。我指的不是即将发生的事,而是我希望它发生的原因。 我的希望……希望他能趁着这具身体还有温度,还有热力,还可以回应他的爱与激情之时,将这温度,热力和回应统统接受。然后,不必深埋,不必扎根。只要他的记忆里,能残存着从我这掠夺走的些许碎片。想起来时露个微笑,抬头看看蓝天白云,然后继续向前走。 或生或死。曾经迷惑恐惧的东西,经历得久了,也真的是厌倦疲惫了。有些东西放不下,也只好就那样搁浅。无论是好好活着,还是绝望求死,都不必刻意追求。魏遥光一直用求生意志来鼓励我,叫我不要放弃。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追求过,又何来放弃一说。我何尝不想活着,看着他的笑脸,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朝阳。只是,我若真死了,剩他一个人,他会一如既往,看流年暗换。 永远。什么是永远。无论多长久,都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客观上说,从来也没有永远。所以我宁愿坚守自己的信念——我们经历过的一切,由我带走,就是永远。 “永远……永远这样抱着你……” 身体的交合不过是个载体。借此,我们将完成的是灵魂永恒的纠结。 “真的……有永远存在么……” “只要你活着……” “别傻了……活得再久,还是都要死的……” “那又怎么样?”暖暖的气息吹拂而来:“反正人只有活着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永远……” 是这样么?只有活着的时候,永远才存在——真是相当主观唯心的说法啊。 我想活下来。因为我希望得到永远——我们两人的永远。 再睁开眼的时候,雨声已经小了很多。隔着窗帘,看不到外面的天色。但屋子里没开灯,和方才对比一下亮度,就知道今天的晚饭是报销了。 有些不满地看看旁边某人沉沉的睡相——真是的,最累的明明是我,他睡得倒心安理得……默默一笑,突然想起他拉窗帘时说的话,眉头略略一皱。 的确。已经两个多月了。虽不奢望那个无根行客找到真正安身立足的地方,但还是盼着他能暂栖一枝,疗好羽翼上的伤口再上路。 说起来,反省我少半生所为,对不起的人实在不少。从魏伯父方言可,到那个可以算和我有过一段恋情的温柔女孩儿,甚至是我楼下的张大婶——我曾经不甚将她在楼下花坛里种的韭菜误认为是幼年时期的狗尾巴草。抱着一举两得的心理拔了一多半,送给我当时一个同事的女儿喂兔子。张大婶发现后横眉竖目,唾沫横飞地堵在楼梯口骂了三天的街,最后因为实在找不到凶手而忿忿作罢。我虽然做贼心虚,但好歹堂堂七尺男儿,不至于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让我鼓不起勇气承认的真正原因是张大婶大肆宣扬说她的韭菜是俄罗斯品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拖她的什么小叔大舅的从境外运进来的,不说价值连城,也是费用不菲。虽然我对俄罗斯是否产韭菜一说深感怀疑,但毕竟错在自己,责任不容推卸。只是适逢当时手头正紧,一时拿不出赔偿俄罗斯韭菜的钱,所以暂时没敢承认。待到后来发了薪水,战战兢兢去敲张大婶家门时,才发现韭菜依旧在,人影半点无——张大婶一家早已搬到别处去了。寻了几日,也没有音讯,道歉一事就这样耽搁下来。想想都是两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忆,一声浅笑,别有一番温馨滋味在心头。但这些小事,笑过就罢了。有些人,有些事,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一笑了之。 比如安影。 我最对不起的,恐怕就是他了。 一个笑起来很温柔的男人,随时随地等候着他爱的人到他的怀抱寻求温暖。然后微笑着看着他爱的人离开,转身,继续他的漂泊。 实在是好得不象话。想起一位作家说另一个作家:这样的人,多了肯定不行。但若是没有,也未必是好事。 安影这样的人,在我身边,一个就够了。我背负不起那么多债。有他一个,已是我最大的遗憾。 可惜他爱的是我。或者说,可惜他爱的是一个他得不到的人。这个人心怀愧疚,挣脱了他的温柔,离开他的呵护,义无反顾地去追求自己一度不敢追求的幸福。然后,那个人的幸福回来了,而他却走了。 浅浅笑着,没有不甘,没有委屈,只说了一句:“祝你们幸福,”便再次开始了他无尽的天涯之旅。 他曾经说过:他的心已经搁浅,而我就是那片沙滩。我不明白:他怎么还能走得这样洒脱。 或者这就是他的爱吧。多了不行,少了也不好。这样的爱,无私得有些愚蠢,无私得让我不敢面对。偏偏,我又清楚的知道:尽管一次次受到伤害,在我需要的时候,他还会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将我揽进怀里,承诺要陪伴我一生一世。 不行。我不允许。所以,我要幸福,幸福得让你无机可乘。只能继续游荡,直到找到一片新的沙滩。 第五十章 突然想去看看海。 冒出这样的念头时,晴朗少雨的五月已经过去。除了身体每况愈下之外,一切照旧——江凝洲的事件还没有解决,所以照旧躲在大陆避风头,照旧每日腻着方言可。魏遥光照旧延续着他照看病人的工作,虽说还是不敢恭维,但好歹是有所长进,最起码他削的苹果我能吃到几口了。其实他并非没有自己的工作——即便和家人断绝来往,离开高位,名头上不再冠以“总裁”的称谓,但凭借他在此方面的精明头脑,如何也不至于赋闲。据我所知,他在还是魏氏总裁的时候,曾经兼并了许多家规模很小、效益也不太好的企业。有一些归到魏氏里,还有一些,是完全由他自己控股的。也就是说,即使不再是魏氏总裁,他还是这些企业的老板。而这些企业早已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大有起色。只是,他现在已经没有心思理会这些了。我说那好歹是你的心血,荒废了岂不可惜。我又不是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不需要你全职看护。他只是笑笑,说那个以后再谈。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你的病,别人照看你我根本放不下心。我暗吸一口气:真要是别人照顾我就好了,因为最让人放不下心的是你。 还有一个人,照旧发挥着他医生的职责。尽心尽力,一丝不苟。但是,从他日益黯淡的眼神里,和江凝洲玩世不恭却暗含担忧的表情上,彼此心照不宣的那个结,终于逐渐清晰。 我自始至终都相信医生的。所以,我坚信:只要能办到,他会竭尽全力帮助我。然而,在这件事情上,不用说是他,换了谁也都无能为力。 我想,他一定还没有放弃。可是,我宁愿他不知道谁能救我的命——就像我自己宁愿不知道一样。知道,偏偏希望无比渺茫,这样的无力感,比毫无希望还要来得令人沮丧。 他以为我还不知道。他以为这件事除了当事人之外,再没人知道。他这样以为,心理上才稍稍安慰。然后,独自一人,背负着近在眼前却求助无门的绝望。 不谈我们之间的种种情感纠结,他作为一个医生的良知,一心为患者着想的职业惯性,也足以构成日日折磨他的恶梦。 不是因为病人是我,或者说不仅仅是因为病人是我。他不允许他的病人,眼睁睁死在他眼前——不管那个人是谁。 “我想去海边看看。” 挣出一点力气,我提出了算得上是奢侈的愿望。魏遥光停下脚步,没有说话。然后,继续抱着我走进病房,轻轻放在床上。盖好被子,坐了下来。 “我说我想……” “不行。”他斩钉截铁地打断我的话,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你乖乖在医院里等着。病好的时候……” “那是什么时候?”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有些阴沉的脸:“我的病,什么时候能好?” 他语塞。我浅笑,拉住他的手:“遥光……有些事,不是你想,就可以如愿的……我希望你能接受,无论是怎么样的结果……” “无论什么样的结果?”他情绪有些激动,甩开我的手,眸色加深:“别做梦了。我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你给我好好活着,不然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这样么?”我无奈地轻笑:“那我也没办法……” 命是我的,我却没有决定权。我当然不希望你带着对我深深的怨恨,不得解脱。可你该恨的不是我——不是我,你又能恨谁呢? 我呢?我又有谁可以恨? 恨天,恨命,恨将我带到这个世界忍受苦难的父母,还是恨那些给我设置了重重阻碍,让我磕磕绊绊,走到今日的人呢? 恨有什么用。谁都知道,仇恨是害人害己,百无一用的毒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都能抛却仇恨,去亲吻那夺芬芳的爱之花。 那是我的最后一层阻碍,最后一层磕绊。而我,大概再也没机会逾越了吧。 “唉……”几不可闻地低低叹息,再次握住有些冰冷的手:“带我去海边看看吧。” 冰冷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悄然握紧。 “好大的风……”紧了紧外衣的领子,偷偷瞥了身旁的某人一眼。见他凝神思考,注意力根本就没放在我这边,才放心地放下衣领,扭头,眺望远方。 很荒芜的一片沙滩。海浪有一声没一声地扑打过来,再退缩回去。这个城市什么都不缺,就缺这种安静得有些荒凉的地方。寻了大半天,才冲出了各大海滨浴场、水上公园的喧嚣,找到这么一个尚未被开发的蛮荒之地。停下车子,抬头:太阳已经摇摇欲坠了。不过魏遥光很难得地没有以晚上海边风大天凉为由,强行带我回去。也许是因为我刚刚才做过一次透析,身体状况勉强可以应付,所以未加干涉;也许是因为他也觉得,偶尔在这种地方呆一会儿,有助于我思维方式的转化吧。 “唉……”默默注视着渐渐变成黛青色的天际,以及在天色掩映下,黯淡浑浊的海水,不禁悠然叹息:这和我想象中的海滩相差也太远了点吧。没有哀婉啼叫海鸥,没有萧索残破的码头,更没有一手牵着狗,一手提着凉鞋,在沙滩边独自徘徊,黑色长发随风舞动的白衣少女。本想触景生情的心思,就这样被被残酷的现实无情消磨了。 “我有多久没来过海边了……”自言自语地感慨着,权当是没机会长吁短叹的一种补偿。魏遥光低下头,踢踢脚边的沙子,好像根本没听到我的话一样,继续向前走。 沙子很细很软,才走几步便灌满了鞋子。本来就举步维艰,现在更是行走不便。索性学魏遥光,脱了鞋,提在手里,跟了上去。于是,想象中的白衣少女被两个黑衣男人的身影取代了。一前一后,暮色中蹒跚而行。前面的那个高大却稍嫌落寞,后面的那个踩着他的影子。 “遥光,”停下,捡了个贝壳,用力一掷,被浪卷走。拍拍手,微微一笑:“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海么?” 他停下,回过头,一手插进裤兜里,看着我:“知道。你无论做什么——比如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一定会有个充分的理由。典型的理性主义者。” “谁说的。我又不是木头人,也有感情用事的时候。”尴尬地笑笑:“像我讨厌海,就没有理由……” “谁说没有,只不过那个理由白痴了一点而已。”他将手拿出来,看着天边,神色凝重:“因为不会游泳……所以,一生最讨厌海。甚至,虽然出生在海滨城市,却几乎不到海边来……这样的理由,我不想再发表什么言论了。” “你那是什么态度。”我略有些不满:虽说在海边长大却不会游泳有些说不过去,但不见得四川人都喜欢吃辣椒吧? “我们俩第一次来海边是什么时候?”他突然想起来,问。我略微思索:“应该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放暑假,你说想游泳,硬是把我拉去陪葬……” “嗯。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你不会游泳——你当时死要面子不肯承认,结果抓着救生圈飘了二十多里。最后还是被海上救援队给捞回去的……呃……应该是二十多里吧?不然就是三十多里……记不太清了……不过,”他沉浸在回忆中,笑得很有些意味深长:“有一件事我可是记得很清楚:那次以后你连续好几个月一见水就晕,人家晕血都没你厉害……”想得兴起,他居然笑出了声。 “是啊。”我也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还记得有一次,你晒日光浴的时候,没注意坐在一只螃蟹上——也不知道现在屁股上的疤还有没有……呵呵……” 我也完全沉浸在温馨的回忆中,魏遥光却止住了笑,有些严肃地板起脸:“树阳,这件事可以不用提。” “哦。”我应了一声,看他一眼,他也看着我。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又默默地向前走。 “不喜欢海,为什么要来。” “嗯?这个啊。”我无聊地踢着沙子:“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看到海了……喜欢不喜欢,总要留个印象吧。” 魏遥光默默看着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反驳我的悲观念头。我又捡起一只海螺,掂了掂,抬眼望着已经有些模糊的海:“遥光,我死了之后,千万不要把我葬在海边。离海越远越好,能答应我么?” 在他面前说到身后事,这是头一次。但我不得不说。因为,我不知道死后能否用另一只眼窥探这个世界。万一可以,我不愿看到海。我最最讨厌的海。 拥有一颗最深沉的心,还有那绵延千万里,无边无际的希望。这样的海,活着时不愿见,死后亦然。 看到海,就想起自己的遗憾,不得安心。 我要沐浴在干燥温暖的阳光下,露出最清爽澄澈的笑容。 不论生死。 “我答应你——条件是你能活到我认为足够的时候。” “啊,那有什么难的。”开心地笑了一下,手里的海螺也扔了出去:“还有一件事……” 笑得愈发粲然。突来的一阵海风,咸咸湿湿,吹得我很不舒服。 于是,我告诉他了。 第五十一章 沈重的呼吸声……和窒息的感觉不同,却比窒息还要难受。就好像世间最重的东西全都压在我的胸口上……头痛欲裂……依稀看得到,光影在眼前摇晃,却如何也看不真切……耳朵里塞了棉花一样,只听得到沈闷的声响……很吵……是谁?谁在说什麽?他们在干什麽?说什麽…… “树阳……树阳……不能死……你不能死……树阳,活下来……” 一声声焦灼的呼唤,针尖一般,扎透耳膜,传进大脑──遥光,是你麽?是你在说话?是你在叫我?遥光…… 艰难地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然後,唯一能听得到的呼唤渐渐远离,直到,被一扇门隔开…… 一切陷入黑暗。突然不那麽难受,心里一片澄静:死了之後,恐怕就是这个样子吧。唯一不同的,是不再有思想,不再有意识,不再有感觉……那是真正的平静,真正的黑暗,真正的──空无一物…… “树阳,过来。”男人笑眯眯地停下了手中的工作,招呼我。 “你还在写这些啊。”我走过去,看著他的手稿,皱皱眉:“吃力不讨好。你身体本来就差,一点都不知道保养,说你几遍你才能听进去。” “哎呀,我家树阳都这麽大了,懂得教训爸爸了。”男人略有些惊喜,笑眼弯弯:“我走的时候,还是个小家夥呢。现在都长这麽大了……” “什麽小家夥。”眉头皱得更深:“你才是,连个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要不是当时小不懂事,早就把你拖出来揍一顿了……” “呵呵……对不起,树阳,爸爸也不想离开你们啊。只是……树阳,你看看,那是什麽。” 循著他指的方向,眼前突然一道刺眼的光亮。情不自禁,拿手遮挡双眼。 我曾经,真的很恨你,你知道麽。我那样迫切地,想将你找出来,想再见你一面,想问问你怎麽忍心一走了之,然後再痛痛快快,哪怕落得个不孝的罪名,也要一解我心头之恨,狠狠教训你一顿。曾经,这几乎成了我每日都会企盼的愿望,你知道麽? 可是,我终究是要知道一切的。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世间的苦痛欢乐,我终究是要知道的。当我知道的时候,我便不能再恨你。再後来,当我知道我谁也不能恨的时候,我又见到你了。 为什麽让我见到你。见到你依旧微笑的脸庞,依旧温柔的双眼。 说什麽对不起──我需要的不是道歉。我需要的是你,是你啊! 一千一万个梦境中的相见,比不上一个真实的微笑。 “所以……回去吧。回到需要你的人身边……给他真实的微笑,真实的拥抱……” 手背一直没有拿下来。 就那样被濡湿了。 遥光……我回来了。 我想让你看到我的笑容,直到永远。 我爱你啊。 “急性磷中毒,诱发尿毒症型心肌炎。”匆匆说了一句,方言可顿了一下,想再说什麽,却终究没有开口。转身,离开。 “医生也很为难……” 叹息。魏遥光抓住我的手,叉开手指,紧紧交叠,贴近他的嘴唇。 他怕。他是那样一个坚强的男人,他有最坚韧的意志。可他也会怕,害怕失去。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一切坚强都将土崩瓦解。 因为,只要一刹那,天人永隔,消失的就是永远。 我也怕。我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死後,再看不到他的身影。 我们本来就孤独。除了彼此,什麽都没有。如果连彼此也失去,剩下的,只有回忆。 只有回忆,没有未来,是怎样痛苦的一件事啊。 “遥光……我昏迷的时候,看到我爸爸了。” “嗯?你们说什麽了?” “什麽都没说──我把他骂了一顿。”浅浅的笑:“我问他为什麽离开……” 握著我的手紧了紧,却没有吭声,只是拉得更近了些。 “然後……遥光,我突然发现:我已经记不清他的脸了。” “嗯。然後呢?” “然後……遥光,我以为我真的要死了……” “我也是。”他吻著我的手,嘴唇轻轻摩挲:“我对自己说:如果你真的死了,我永远都不原谅你,永远都恨你……” “还好我没死,不然,被你这样一咒,做鬼都不得安宁……”浅笑著调侃,回过神时,手背再次濡湿。 这又是怎样的眼泪呢?喜极而泣?绝望悲凉? 还是和我一样,因为参透了生死的意义? 确切的说,是生的意义。 他并不天真。他有著清醒的头脑。他知道什麽是事实。可他依然告诉我无论如何也要活下来,甚至是用蛮横无理的态度要求我。我无奈地笑,以为他天真,以为他盲目,以为他因为爱忽略了事实,去相信什麽所谓的奇迹。可我现在理解了。在我和他流了一样的泪之後,完完全全的理解了。 道理如此简单。我们需要的不是回忆,不是梦境,不是缅怀,而是人,有呼吸有心跳有热力的,活著的人啊。 “我只要你活著。剩下的,别无他求。”拖著我的手,蒙上他的眼睛。 “我答应你……”悄悄覆住他的眼,我微笑:“我会好好活著,和你一起。” 哪怕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一分,一秒。我也不会食言。努力活著,在你身边。 急性磷中毒。心肌炎。仿佛等得不耐烦,特意来提醒我,大限将至。 所以,那天在海边,我告诉魏遥光那个绝望的希望之後,阻止了他意料之中的行动。 我拉住他,摇摇头说:没有用。如果可能,也不用等到今天。我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再对你有所隐瞒。最後的日子,安安静静的度过,多好。他无语,拉我在怀,紧紧的抱住。 但我知道,他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只要有希望,他就会为我争取。无论怎样的牺牲都在所不辞。 没有用。再多努力都是徒劳。因为我的救世主,不是上帝,是方天枞。 我已经无心责怪方言可的医生本性。他只是抱著侥幸的态度,费劲周章,取了方天枞的血化验。可是,化验的结果,却是他最不可想象的巧合──70%。这样高的配型率,怕是连直系亲属都难找。他先是兴奋,然後绝望──70%.。那又怎样,即便是700%,他肯吗?方天枞肯吗?折磨了自己这麽多年,恨了自己这麽多年的方天枞,会为了救他哥哥的朋友,心甘情愿的,捐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吗? 那是已经扭曲变形的感情。为此,方言可承受著难以想象的煎熬。可他仍然诚恳的祈求,向方天枞祈求,希望他能帮助我。 结果就是这样。我甚至可以想象,得知了这件事的方天枞,是怎样从他空虚的心灵中,滋生出强烈的满足感。 直到我死,一切才能终结。 我的死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方言可。 他的眼里,已经容不下别人。所以,他注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落下帷幕。 连带著,将我最後的希望,带进坟墓。 第五十二章 没人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麽事。江凝洲赶到时,浑身是伤的方言可倒在方天枞的身边,已经昏过去。身上殷红的血,大半却不是他的。 那血,是从方天枞的身体里,汩汩流淌而出。满屋满地,触目惊心的红。 方天枞的手里,握著一枝手枪。弹夹空空如也,一粒不剩。 六颗子弹,前五颗深深镶嵌进身体。剩下一颗,瞄准了太阳穴。 谁也帮不了他。包括方言可。於是他选择了先毁灭别人,最後自我毁灭。 他毁了方言可,毁了自己,也毁了我。 那五颗子弹,全都射在身体的同一个地方。 我需要的地方。我能够利用,来延续生命的地方。 最後的希望断绝。而我,已经等不到下个希望来临的时候了。 三天後,方言可醒过来了。 他并没有受什麽致命的伤。身上有的,都是残暴凌虐後的痕迹。比我上次所见,要严重得多。 到底,方天枞还是没能将他一并带走。他把他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上,让他来承担所有的痛苦与悲伤,承担著一切,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 方言可只是呆呆地看著窗外出神,什麽话也不说。 江凝洲默默看著他。一个星期之後,他来和我告别,说他有事,要回香港一趟。 “那个家夥,拜托你们了。”有些歉然地笑笑,他戴上墨镜,头也不回的离开。风衣依旧,随风飘荡。 江凝洲走了。方言可依然每天看著窗外发呆,依然沈默。直到那天,魏遥光揪起他的衣领,狠狠给了他一拳。他终於开口,泫然欲泣: “天枞……说他爱我……他居然说他爱我…… ” 我叹息。爱,什麽是爱:欺骗,伤害,甚至死亡? 如果这样也是爱,那我拼命活著又算什麽? 虽然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但最後的结局却一样。 一个月之後,我病入膏肓。 我并非不相信奇迹。毕竟,这世界上是存在奇迹的。可既然称之为奇迹,自然是少而又少。只有最幸运的人,才能得到这微乎其微的机会。我一介凡人,运气也不佳,所以从不指望能有什麽奇迹发生。看著随时都有可能是最後一划的“正”字,突然怀念起从前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没有生离死别,没有人世沧桑。两个不识愁滋味的青绿少年,怀抱著最纯真的憧憬,并肩眺望未来。那时,谁也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光景。单单憧憬的幸福,就足以满溢於胸了。 能有个属於自己的家,能治好妈妈的病,能平安无事地颐养天年。 能创建一家全国最大的企业,能开到一部真正适合自己的车,能恬淡幸福地颐养天年。 这是我们当时的憧憬。 还有一点小小的奢侈,却不敢让彼此知道。小心翼翼,藏在胸口,想起来就偷偷地笑。 希望,能和彼此相守到老,永不分离。 怀念,永远是如此美好的事。甚至在当时痛苦不堪,一旦变成回忆,都会散发著苦涩的甜蜜。 不管什麽苦难,挺过去了,就是成功。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我却再不敢憧憬。趁著能回忆的时候多想想过去,把那些快乐都印在脑子里。 “树阳,你干什麽呢?”魏遥光端了牛奶进来,看见我手里的纸笔问。 “写遗书。”没理会他,继续我的工作。 “别开玩笑了。我看看。”他笑著,不由分说,抢走我手里的纸。看著看著,眉头皱起:“这是什麽?” “正字啊。” “我知道。你画正字干什麽?” “哦。”我浅浅一笑:“从我被抢救回来那天起,每过一天,就划一笔。看看能划多少笔──没准创个记录,活过了预定期限什麽的。留著给方医生做镇院之宝,鼓舞病人士气……” 他沈默。然後坐到床边,伸出胳膊,揽住我。 他抱得很紧。我呼吸有些困难。 “树阳……我不会让你死的……” “呵呵……我知道……那个……” “嗯?” “遥光,再说一次吧……” “……我爱你……树阳,我爱你……” “嗯。我听见了……”微笑著揽住他的脖子,有些头晕。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这个……”触到他脖子上的细金属链,用指尖挑了起来。小小的金色镂空球,举到太阳下,碎光点点。 这是他送给我,最贵重的礼物。 是只属於我们两人的幸福啊。 真好……和那天一样…… 阳光暖暖扫在脸上。可能是太过柔软,微笑著牵起嘴角,神情有些恍惚。 什麽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细弱却清脆,只是听不太真切。 又是这个梦……二十岁生日那天,窄小的寝室里,比阳光更灿烂的笑脸,一遍一遍,叫著我的名字…… 树阳,树阳……透过树荫,投下斑驳的光影,那是你的名字啊。 嗯。我知道。那也是你的名字。 如果有来生……我还叫这个名字。 只要,你还是我的太阳。 我不相信奇迹,我只相信你。 遥光。原谅我。我有些累。我再也揽不住你的脖子了。 你看,我只是睡著了。等著我,等我醒了之後,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相信我,从明天起,我会永远对著你微笑。 一切从明天开始。 那时候,阳光普照,永远都是晴天。 第五十三章 晨光熹微。朦胧中,细碎而轻微的声响传进耳朵。微微睁开眼,又慵懒地合上──清晨的阳光虽然不是很强烈,而且还有窗帘遮挡,但对於刚刚告别了黑夜的人们来说,还是有些刺眼。干脆又闭了眼,迷迷糊糊地拉过被子──被子上残留的、清馨而温暖的淡淡香气钻进鼻孔,又熏得我昏昏欲睡了…… “喂,起床了……” 轻柔而低沈的声音,悄然响在耳畔。同时,蒙住脸的被子也被轻轻拉下来。不满地皱皱眉,想再拉回被子。却听见极轻地一声笑,然後,唇上一暖。温润如玉的触感,堵住了我抗议的低吟。 “起来啦……你不是说今天要上山去麽?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温润的嘴唇离开,轻声敦促著。我不理会,反而转过身,背对著趁人昏睡之际吃豆腐的某人。 “又来了……”为难地叹息一声:“我不记得你是这麽爱撒娇的人,果然是我把你惯坏了……没办法,最後一次,下不为例。”下定决心地自言自语一番後,没来得及我反应他自语的内容,身体突然被一股强大的力道拖住,拽了起来,撞进一堵厚实的墙壁上。皱了眉想抗议,却又换来了清晨不宜的某镜头…… “好了。做人不可以太贪心,早安吻一个就够了,下次可没这麽好运,再撒娇也没用……” 极尽全力地从他怀里挣脱,正因为方才和清晨静谧氛围完全不符的激烈行动而气喘吁吁。听到他理所当然的替自己的行为戴高帽,还说得义正言辞,一时有些悲愤,一口气没喘匀,猛烈地咳了起来。 “喂,不用这麽激动吧?”他有些焦急地拍著我的背,神情关切:“好了好了,我刚才开玩笑的。只要你喜欢,我一点都不介意……” “喜欢个头!”咳顺了些,冷眼望著他一脸自鸣得意,我开口,以一句优雅而由衷地赞叹,作为迎接崭新的一天开始的序幕。 “吃面包……”面包递过来。我冷冷望了一眼:明明是玉米面包,被他烤成了黑米的; “喝牛奶……”牛奶递过来。我又冷冷望了一眼:这是牛奶?我还以为前两天刷墙的白灰不小心掉进水壶里了; “那,吃火腿……”有些迟疑,但火腿还是递了过来。我再次冷冷望了一眼:好歹火腿还过得去,就是切的技术有问题──这等刀功,给人家养猪场剁白菜都闲烂。 “乖,早饭一定要吃啊……”他好像也有些著急,低声下气,软语相求。我看他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把果酱递我……” “啊?不行,这个太甜了,不能就这麽吃……”他坚定地阻止。 “除了这个还有什麽能吃?”我忍无可忍,干脆地向他挑明──人家都是熟能生巧,偏偏他的厨艺,自我得知起就从来没进步过。甚至,还出现了历史的倒退──从前,像面包牛奶这类简单的东西他还是可以应付的,现在反而连这些都弄不好了。害我每天早上起来,什麽都没吃就已经饱了。 “早饭的事儿先不说。”我推开眼前一堆被他糟蹋成垃圾的食物:“你今天早上说什麽了?” “嗯?”他不明所以:“我说什麽了?什麽也没说啊……” “那是我幻听了?”我嘲讽地笑:“我明明听到,有人说什麽撒娇啊宠坏了啊……” “树阳,你最近休息不太好吧。今天可得早点儿睡……”他讨好地笑著。 “是麽?”我冷笑一声:“可我听到的明明是某人的声音啊……” “那是我哄你起床,你不用这麽在意吧?”他干脆坦白:“再说我说的也是事实啊,有什麽好生气的……” “哦?”我温柔地笑笑,起身,来到他面前,揽过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语:“那你说说,是谁和谁撒娇,谁被谁宠坏了啊?” “好啦,就当我没说。”他轻轻叹息,就势揽住我的腰,将脸贴近我的脸:“反正无论说什麽,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呢喃低语著,吐呐间,气息相依,暧昧气氛陡增。我有些尴尬地侧过脸:“算了。一会儿不是还要出去的麽。快点准备准备。呆会儿热了就……”突然想到什麽,慢慢地转过头,平静地看著他:“遥光,我是要你今天早点叫我吧?” “是啊!因为你说要赶早上山……” “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上山干什麽?” “说过。你说昨晚星星多,今天天气一定好。要我早点叫你,上山看日出。”他答。 “对了。”我更加温柔地笑:“可是,你叫我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 “哦……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刚才准备早餐的时候太专心了,耽误了时间……”他有些歉然,捧著我的脸亲了亲:“对不起。我们明天再一起去看吧,嗯?”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也温柔地捧著他的脸:“既然太阳已经出来了,你还叫我起床干什麽!!” “树阳,慢点走!当心累著了……” 不理会身後老妈子一样罗嗦的某人,我加快了脚步。虽然最初的目的告吹,但既然某人千辛万苦将我唤醒,如果不付诸实践,未免辜负了人家一片良苦用心。所以,抱著“看不到日出,能看看小狼小蛇小蘑菇也好”的心理,我还是选择了今天登山。 事实上,除了小蘑菇,这座山是根本看不到小狼小蛇的。不用说小狼小蛇,就是小野猪小狐狸都很难看到。我每每跟遥光抱怨,他总是笑著说当然没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你以为是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麽?我无语,白他一眼,垂下眼,无奈地叹息:瞧你挑的这破地方。 其实这个地方不错。远离尘土喧嚣,保留了难能可贵的清新纯真。倒不是说我们有多高洁,反璞归真,学人家陶老先生东篱采菊,面对著悠悠南山把锄而欢。我们没有菊可采,只有个小山,可以采蘑菇看日出。 不过,照这个速度,爬到山顶的时候,恐怕连日落都看不到,直接赏月了。可是又不能爬得太快──自己的身子自己清楚。就算自己不清楚,某人可是清楚得很。 “算了。树阳,到这里就可以了。” 我停下,微微喘著气。魏遥光赶上来,拉著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然後照例拿出水壶,拧开。又拿出四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依次取出大小个数颜色不等的药片,一起递过来──这麽长时间,他唯一有进步的就是鲜少拿错药。而且从最开始的不知听诊器为何物,到每天按时三遍量血压;从最开始的十次有九次扎到自己,到後来取药找血管打针一气呵成;总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弥补了他在厨艺上的严重缺陷。他常常感慨说家有病人,就相当於还有半个医生。我说哦?那另半个是什麽?他笑著揽过我,咬咬耳朵说:保姆。 “每次都是这里。”吃了药,看看四周的景色:这是一个缓坡。青绿的草地,几朵发育不太好的野花野草,围绕在一条浅浅的小溪边摇曳。周围是不算巍峨的松树柏树和小灌木丛,偶尔几声鸟叫,再来就是风声了。 “其实山顶也没什麽好看的。不过就是高了点,视野宽阔了点。”他喝了口水,背靠过来:“而且风又大……你身子不禁吹,上去了反而不好。” “可是……山顶可以看到太阳啊。”我仰头,看著逶迤的云:“初升的太阳……” 身後的手被牢牢抓住。手指轻轻摩挲著。我动了动,靠紧了身後的背。温暖如初。 其实,我想看的并非初升的太阳。我真正想看的,是在晨光辉映下,在我身旁的,你的脸庞。庄严而圣洁的侧脸,薄薄镀上一层淡淡的金。长睫抖落,缤纷四溅。於是一切过往今昔,都是你的影子。 我想看这个。遥光。我要你的影子,淡金的影子,唯美的影子,永远篆刻在我眼底。让我无论什麽时候,都能看到你沐浴著神圣光芒的侧脸。 一阵凉风扫过,脚下的草地泛起波波绿浪。一波,一波,一直传递到很远。好奇地顺著那波浪的方向望去,想知道,到底能飘荡到哪里。只是,目所能及,却非所有。在人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所有知道和不知道的事,都在永无休止的延续。 “起风了……树阳,今天算了。下去吧。” “嗯。” 於是,他拉著我的手,下山。身後,是蔼蔼暮色,黯黯斜阳。 很冷的风……虽然是夏天,可山风刺骨,不论时令季节。而且事先没预料到会呆这麽久,以为下午就可以回去了。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没带件外套来,当真失策。 “啊……你停下来干什麽?”正想著心事,没注意,一头撞在突然挺脚的魏遥光背上。 “过来。”他微侧过身子,将我从身後拉到身前,抱紧。 “暖和点了麽?”他柔声问。 “嗯……但这样也走不了路,怎麽下山……”偎在他怀里,人体特有的温暖穿透心脾,舒服得很。但我的目的不仅仅是取暖,快点赶在更冷之前下山才是要紧。 “怎麽走不了?”他颇具深意地笑了一下,手臂稍稍收紧。我惊讶:“怎麽下?难不成你要抱著我滚下去?” 他呵呵一笑,不说话,抬起一只手,捏起我的脸,歪歪头,微笑的嘴唇贴上来。 温热的唇辗转厮摩,柔软的舌头抵开本能反抗的防御,探进内里,开始肆无忌惮地到处掠夺。呼吸渐渐急促,一半是因为空气流通不畅,另一半却是因为体内的燥热之气,被他一番唇舌挑逗,急速升腾。 “怎麽样?还冷麽?”他依依不舍抬起头,看著我笑:“坚持到家还可以吧?” “嗯……可以……”头低低垂下,又缓缓抬起:“我当然可以,你做梦也别想!” “喂喂!别走这麽快啊!树阳……” 我冷笑一声:只要是我先到,你就等著睡仓库去吧。 “刚才还冷成那样,现在这麽有体力……” 终於下了山,依稀看得到家门──一座不太大的旧式别墅,掩映在一片向日葵之间。暮霭中,更添了一丝和睦之气。身後,魏遥光大概回想起前车之鉴,拼死拼活跟紧了我。精神肉体双重压力下,饶是他体力比我好,也不由得微微喘气。所以,没注意我突然停下,历史重演,撞上了我的背。 “怎麽了?”他低下腰,手撑住膝盖。 “啊。没什麽。”我遥望著前方已经有些模糊的轮廓,淡淡笑了笑:“来了位稀客。” 第五十四章 稀客戴了一副淡茶色眼镜,额前垂了些许头发,刚好挡在眼镜前,起了双重保护作用。我看到他时,他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车子旁,点了一根烟,将一只造型繁复优美,却不显得庸俗的打火机揣进黑色衬衫的兜里。我走近的时候,可以看到他拿著烟的手,食指和中指以一种和缓的节奏摩擦著。另一只手扶著车前盖,撑起颀长健美的身躯。只是还保留著老习惯,一根烟只能抽到前两口,剩下的都“顺其自燃”了。我来到他身边时,他正低著头,专注地盯著脚下。墨黑的头发滑过微露的锁骨垂下来,从侧面可以看到墨镜後那双沈静的眸子。好像被灰尘迷了,他用力眨了眨眼。最後干脆熄了烟,摘掉眼睛,抬起小指,轻揉眼角。 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後,稀客才发现了我的存在。於是又带上眼镜,优雅地微笑,打招呼:“你们倒是会挑地方啊。我走个两个多小时盘山路,废了大半辆车……” 魏遥光看著他,悠闲一笑:“当真是稀客……好久不见了,言可。” “哎呀,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皮蛋吧.。” 晚饭後,客厅的沙发上。我和某人坐在一旁,方言可坐对面。他正端著咖啡要喝,突然发现脚下多出个不明球形物。略微想了想,便得出了答案。开心地笑著,费了好大的力气抱起皮蛋。皮蛋懒洋洋哼了一声,然後一闭眼,钻进医生怀里,用力蹭啊蹭的。方言可大概是有些怕痒,被皮蛋蹭得咯咯笑,提著他脖子上的一圈肥肉,用力晃动著。我看得有些发呆:可惜了这荒郊野岭人烟稀少,又尽是些朴实的农民。不然,他走这一路,打听这一路,光是山路翻车的事故,估计都得赶上全国一年的肇事率了。 “皮蛋,你什麽时候这麽好色了!快滚回去睡觉!”我声色俱厉,将这个大色鬼从方言可怀里赶出去。方言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著痕迹地系上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 “不好意思,我们这没有空调。因为曾经有个医生嘱咐过,说树阳的身体受不了空调的冷气。”魏遥光看著对面脸色有些发红的人,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我们冬天点壁炉,夏天则只能如此了。不巧,你赶上了难得的热天……” “没关系。我也不是特别怕热──而且那位医生说得很有道理啊。”说完,开心地笑。 “是啊。只是树阳换肾痊愈出院,除了中间一次例行检查,剩下的都是打电话联系。我们已经快半年没见过那位医生了……” “这不是来了嘛。遥光你就不要耿耿於怀了。”方言可微笑:“你们住这世外桃源,虽然对树阳身体恢复有好处,但实在是太远了,交通又不便利。我可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开了我打算淘汰的车子来……” “淘汰的车?”魏遥光极有风度地拍拍手:“既然如此,不如把你的车留下来,开我的车回去。以防路途崎岖,半道抛锚──这里偏僻得很,一旦出了毛病可是相当麻烦的……” “多谢关心。”方言可拿起咖啡,轻轻吹了吹,浅酌一口,脸上仍然是云淡风清地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辆宾利欧陆GT花了288万,我的Murcielago318万──我的车比你的贵三十万。如此盛情,勿怪我敬谢不敏了。” 好歹将皮蛋赶了回去,听到两人一如往昔的唇枪舌剑,我无奈地摇头,回来,坐在离魏遥光最远的地方。方言可匆匆瞥了一眼,依然微笑。低头,继续喝咖啡。热气腾腾,将他那幅淡茶色眼镜蒸上一层水汽。他迅速拿下来擦擦,又马上戴好。 “方医生又查房了?”我问。他愣了一愣,想起来从前的习惯,不由得苦笑摇头:“现在患者已经习惯我戴眼镜的英姿了。想摘都难──不然我的医院迟早要因为死亡率问题被查封。” 我低头,没有再说下去。也没有再笑。 是一种习惯。但不是患者的,而是他自己的。 方才,他摘下眼镜擦水汽的时候,左眼角分明一个浅浅的疤痕。虽然历经一年,已经淡却不少,却仍然清晰可见。只是,虽然是道疤痕,却并不影响到他原本美丽的脸。反而使他的脸,因为这道酷似蝴蝶形状的淡茶色痕迹而愈发显得魅惑妖娆。 旁人这样想,可他不会。所以他经年累月,用一副淡茶色眼镜,将自己的本色遮挡。 他不希望任何人看到这道疤痕。因为,这疤痕里,蕴涵的都是痛苦耻辱的回忆。 其实,他伤痕累累的身体所承受的耻辱更甚。只是,旁人见不到他的身体,只能见到他的脸。对於这唯一暴露在外的耻辱痕迹,当然要花费他最多的心思去隐瞒。隐瞒久了,就成了习惯。禁锢著身心,不得解脱的习惯。甚至,他的微笑,都成了一种习惯而趋於麻木。他笑得比从前多,多很多。可是,在我的眼里,他却一次都没有笑过。 “是麽?我怎麽没感觉出来。”听到我问,他照例微笑著回答。 夜深。我睡眼惺忪的起来,看到阳台上独倚遥望的身影,默默走过去──我知道,他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可即使不喜欢,有人打扰的时候,他也绝不会有任何不快。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习惯戴著淡茶色墨镜,习惯随时优雅的微笑,习惯封闭自己的心,习惯自欺欺人。所以,他带著习惯的微笑,习惯地欺骗我,也欺骗他自己。 我将双臂放在栏杆上,看繁星满天。良久,问他一句:“他还没有消息麽?” 身边的人微微颤抖一下,很快恢复平静:“那家夥啊。一年了,音讯全无,生死不明……估计已经死了吧。差不多。” “我想也是。”我肯定地点点头:“不然怎麽一点消息都没有。最起码应该跟你打个招呼,让你放心啊……” “他?”方言可嘲讽地笑:“他凭什麽告诉我。我算他什麽人?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麽关系?那种人渣,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医生……”我有些惊愕:“你生气了……” “不是。只是笑他愚蠢罢了。”他不自然地眨眼:“这个世界上,就有他这样愚蠢的人。明明什麽都不屑去管,偏偏要在关键时刻横插上一棒子……玩儿命还要装潇洒,真TMD大白痴,混蛋!他以为自己多高尚,以为自己是救世主玛利亚观音如来。真TMD比驴还蠢!明明就是个小混混痞子无赖,装什麽好人!他以为他会流芳千古万人敬仰麽?他以为人人都会感激他舍身救人麽?他以为……” 夜静如水。 其实,哪怕是夜里,也不会有真正的平静。所以,夜静如水的意思是说。夜很静。静得只听得见水声。 确切的说,是泪水滴落,砸在地上,惊起夜色里圈圈涟漪的声音。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泪。只有一滴,一滴而已。不再有任何保护自己的伪装,仅仅是因为伤心。 或者,还因为爱。 默默转身,步履沈重地离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阴影里,魏遥光淡淡笑著,注视著我。 默然走过去,关上门。抱紧他。紧紧抱著他。心里充盈的是一种恐惧与侥幸,以及些微的罪恶感并存的复杂情绪。 我不是圣人。我是个凡人。所以我理所当然,有卑微,有怯懦,也有理智有冲动。可我无法忽略──方言可也是个凡人,我所拥有的感受,他也一样会有。所以,凭什麽只有他一个人承担这些? 魏遥光也紧紧抱住我。吻我。然後他抱起我,横在床上压下去。 熟悉的疼痛,已经疼痛过後的兴奋和快感。但我清楚:我需要的既不是疼痛,也不是快感,而是带给我这一切的人──我需要的是你啊,遥光。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一切,需要的都是你啊。 “其实他说的,并不都是正确的。” 吻著他的胸口,我轻轻说:“至少,我是感激江凝洲的──不管他怎麽样,他和医生之间如何。以受益者的角度来说,我是真的很感谢他──毕竟,没有他,我也活不到今天……” “我了解。”他吻著我汗湿的额头:“言可和你不一样。他和江凝洲之间的关系,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所以──” “那又怎麽样。那混蛋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医生经历了那样的事,他却拍拍屁股走人了──不管因为什麽……” “喂,这麽说的话,你也是罪魁祸首啊。”他半开玩笑地亲亲我。我顿了一下,不太情愿地转过身,不再说话。 “欠揍。” 闷了很久,我还是挤出了两个字。是在说江凝洲,间接也说到了我。 其实这一切又是和我毫无干系。就像方言可当初为了我们所遭受的那一切一样。但是,我总是脱不了关联。或许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以一种你无法选择的方式环环相扣。有时候你需要将扣子解开。而有时候,你只能任由它乱做一团。 想解也解不开。因为,我不是系铃人。我是那个铃当。 第五十五章 虽然我和遥光百般挽留,方言可还是婉言谢绝了再多呆几天的建议。他说他过两天还有个医学会要参加,不能耽搁太久。他说这话的时候,抬头看看天空:空气清新,阳光明朗。薄薄的雾气,好像是稀释了一百倍的牛奶放到喷壶里喷出来的效果。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笑着,了解了我们为什么不愿回到那个喧嚣的城市,甘愿守着清淡躲藏在世界一隅。 那里有太多纷争,太多欲望,太多诱惑,太多无奈。我们全都经历过,所以我们不愿也不需要回去。 可是方言可要回去。他必须回去。因为,那里有他没有走完的路。或者,还有一个,能陪着他走完这路的人。 “基本上是以一个礼拜为周期,遥光都会陪着我爬山。不过,每次都只到这里而已。” 指着前方的石头,示意方言可坐下来休息。他本打算今天上午就回去,可是因为我说这附近的山可以看到很稀有的小野狼,他便来了兴致,临时改变主意,想和我一起上山见识见识。魏遥光本想一起来,可是方言可的车因为旅途颠簸出了点小毛病。不得已,他只好暂时充当修理工,乖乖呆在家和那台318万的Murcielago较劲。 “很不错的地方啊。”方言可环视着周围的溪流草地,古木森然,轻声赞叹:“不过,小狼在哪里?” “啊?小狼就别想了。我住了一年,连根狼毛都没见过。”我答——这的确是事实。曾经有一次,我发现地上疑似动物脚印的痕迹,很兴奋地以为是小狼的行踪,招呼魏遥光过来看。他只看一眼,拍了我的头一下,转身走开——那只是野兔的爪子印而已。 “你诱骗我。”方言可露出很委屈的表情。我笑着点点头:“回答正确。因为有些事,我想单独和你谈谈。” 他好像意识到什么,没有作声,只是将头转过去,看着绵延至远方的草地。 “方医生……你恨过我么?这一年来。”我开口。 “这个啊……我说没有,恐怕你也不会相信。”他轻轻笑了一声:“不过不见得是恨你罢了。遭遇了太多事,难免会怨天尤人。恨过你,恨过遥光,恨过天枞,恨过他,甚至恨过自己。” “我也一样。”我笑:“即使在你看来,我是受益者,可我还是恨过很多人。包括他,我的恩人。” 和缓的风扫过。淹没了我的声音。 我一直不愿回想。一年之后的今天,我突然又想起来了。所有,一切,全部,没有顾忌,放肆地去回想。 如果没有江凝洲,今天,我就不会站在这里,这个山坡上,迎着淡淡的风,回想过去。 一年前,他说他有事,离开大陆,回到香港。一去,便再无任何消息。 那时,我们谁也不知道,他这次香港之行,是如何凶险。也许有人知道,但他当时已经心死,什么都不在乎了。 在我进入弥留期时,有人受人委托,送来了肾源。方言可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继而抬头,问:委托人在哪里。来人面无表情地摇摇头,离开。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得到和江凝洲有关的讯息。方言可依然沉默,没人看得出,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然后,我换肾成功,方言可开始打听关于江凝洲的消息。 江凝洲冒险回到危机四伏的香港,联系倒卖人体器官的地下组织,又费尽心思,托人送回大陆。而关于他自己,有人说被仇家发现,死于敌手;也有人说被警方抓获,秘密处理。总之,没有人知道确切的消息。但所有的答案都是凶多吉少。 方言可从香港回来,面容有些疲惫。那以后,江凝洲这个名字,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一切看上去又恢复了正常。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是,他却在最后,留下了谁都无法磨灭的痕迹。我不知道,方言可相不相信,这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于这个世界。但是,他曾经存在过的证明,却真真切切,烙印在我的身体里。 他不见得是多么高尚无私的人。他只是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无拘无束,任何人都无法阻拦。无论是爱,还是死亡。 “的确是个好地方……”他再次轻声感慨。我赞同地点头:“嗯。所以,我曾经和遥光说,我死后,要葬在这里。” “死后……”他轻声重复。 我看他,突然微笑。 我不知道自己重新获得的生命,何时能走到尽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会太久。 可究竟,什么才是长久? “方医生……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呢。” “嗯?” “发觉自己已经爱上他了。什么时候?” “啊。”他呵呵一笑:“什么呀。那家伙,有什么爱不爱的。”笑容渐渐凝固,他压低了声音:“不见得是爱。大概是因为孤独吧。” “孤独?” “就像这个,”他指着远处的草地:一如既往,泛着绿波。层层堆叠,向远处传去。 “没人知道,这风到底能吹到哪里才停止。所以,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它不允许停下脚步。因为不清楚何时才能到达终点,所以,它会觉得孤单。”他放下手:“我也罢,他也罢,都不过是人生旅途上孤独的路人。因为受不了独自承受的孤寂和恐惧,结伴而行。仅此而已。” “然后,一旦有一个先到达终点,剩下的那个就要继续承受孤独么?” “都是无所谓的事。”他笑笑:“有当然好,没有了也无所谓。因为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还要孤独地走到生命尽头……” “孤独的回家。”我抬头,看着远处依稀可辨的灿灿金黄——那是一整片向日葵田。我坚持要种的,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忠诚地仰望着太阳——在它们的温柔包围下,依偎着两个因为孤单而结伴而行的旅人。 死亡是所有人的归宿。无论绕多少圈,最终都要抵达这个终点。就像小时候,不管在外面玩得多晚,跑得多远,最后,还是要回家一样。 “树阳,那天他离开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方言可深吸一口气,开始往山下走:“他说:我不为任何人而活,所以谁都不会有负担。希望你也一样。” 他突然停下,没有回头:“我想,我已经做到了。” “是么……”若有所思地低语,释然地笑,跟着他下山。 我想,我也做到了。 “你平时都没时间管它么?里面都破成那样了也不知道修。”魏遥光连连抱怨着。为了方言可这部“即将被淘汰”的车,他足足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都说了是要淘汰的,再修岂不赔本。”方言可笑眯眯地拍拍差点被某人因情绪失控砸成废铁的坐骑:“不过有免费修理工自然另当别算……好了,我该走了。多谢盛情款待。”他笑着拉开车门。夕阳的余光反射在车窗上,随着他的动作晃过眼睛:“有什么事一定要找我啊,特别是树阳的病……啊,对了,这个差点忘了。”他突然想到什么,从车里翻出一个信封:“这个,是魏伯父托我带给你的。” “麻烦你了。”魏遥光笑着接过信,揣进兜里。 “那好,就这样了——那个,晚上不可以玩太过火哦!” 车里的人笑着摆摆手“再见。”引擎声响,带着一抹金黄的光辉,远离了我们的视线。 “走,回家吧。”魏遥光目送着方言可的车远去,笑着揽过我的肩膀,转身。 “伯父那封信……我大概能猜到是什么内容。”我停步。 “嗯。我也能猜到。”他微微笑着,背过手,仰起脸:“我能了解……我从来也没有真正怪过他,他也从来没有真正恨过我……和你。” “我知道。”轻叹一声,回过头,看远方,彩霞满天,旖旎绚烂。 “树阳……想什么呢。”他在前方,见我没有跟上来。转过身问。 “我……想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不仅仅是感慨。万千过往一瞬间闪过脑海:有你有我有他,有我所经历的一切。长长的路,漫漫黑夜,还有,长路上,闪耀万千个漆黑夜晚的灿烂阳光。细细碎碎点在我脸上,于是我笑了。 “遥光……我也许会活很多年,也许只能再活一年,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可能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 “我知道。”他站定,脸上淡淡的笑容:“但是,那些已经不重要了。” “嗯?” “你还能活多久,十年八年,一年两年,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是一天,这一切,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我低头想想,抬起头,也笑:“真的不重要了么?” 他微笑着点头。 “为什么?” “因为,”笑意凝结在他脸上,目光里闪烁着某种光芒,某种类似于深情的光芒。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啊。” 他就这样给了我承诺。时间缓缓流过他肩头,一点点蔓延,直没到我的胸口,几欲让我窒息。 遥光。遥光。遥远的光芒。你照得到的地方,都是天堂。 是我的太阳啊。 风轻轻扫过。向日葵的花瓣层层翻卷,露出背面稍浅的颜色。几瓣金黄纠缠片刻,又被风卷了回去,我隔了几尺夕阳遥望,正望见他灿烂的笑。然后张开双臂,向我示意着,告诉我:那是片宽广的海洋,是我最后的栖身之所。当我投身于他的怀抱时,我们的一切,都将天荒地老。 我相信。 那是我的太阳。 ~~END~~ 后记:阳光碎片走到今天,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至于是不是完美,是不是最好的结局,相信在不同的人眼里,会有不同的答案。清响想说的是:也许这并不是所有人都想要的结局,但它只能如此。而未来的事情——不止是这个,还有我们所有人无法预知的明天,会因为个人的期待和愿望,成为一个变数。不见得好,也不见得坏,只能最真实。可以祈祷,可以想象,但不会改变。通过这个,我想表达的感情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并不消极的接受命运的安排。这并不是矛盾对立的,我坚信这一点。以上,是关于这篇文章的总结。 还有,清响想感谢很多人。写文本来就是件艰苦的事,个中甘苦,当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给了清响鼓励和支持的朋友,你们的关心,清响都牢记于心,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清响会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谢谢。